秀书网>修真小说>大温帝国之崛起>第一百一十三章 分道扬镳
  最后,温斯严和徐长封带着远征军还有叶挽歌的遗体离开了,林七若从此与他们分道扬镳。今后,大家各凭本事。当然,这后一句,是对李牧说的。

  在漫天的风沙里,望着他们离去的背影,是那么的决绝而又冷漠,林七若不禁有些失落,仿佛头顶上的那片光明被带走了,她的脸上,似乎是笑了一下,一闪而过。但是,黑暗不并可怕,黑暗是一把打向坯料的锤,打掉的应该是那些脆弱的铁屑,锻成的将是锋利的钢刀。

  他们是同一路人,可却又不是。跟他们同路的,是那个浮在表面上的林七若。当然,如果一点都不投缘,那么当初也不会结拜了。其实,在他们四个人当中,永远表里如一的,只有徐长封。徐长封跟他们不一样,他有爹娘的疼爱,有师父的教导,有师兄弟们的关怀,有阁中长辈的照料,他的世界是无比光明的,没有一丝的暗淡。他不需要隐藏自己的情绪,做自己就好了。有一说一,不用顾忌那么多。

  分开了,也好。只是,心里终究还是落寞了。一别两宽,兴许,此后就是山水不相逢了。对于叶挽歌,林七若倍感愧疚,她完全不知道,自己为何会伤害温斯严,以至于误杀了叶挽歌。

  总有一份渴望,等不到心中的彩虹,便在遥远的天空烟消云散;也总有一个远离,来不及说声祝福,便在惆怅中轻轻转过流年。

  另一边,李牧的面色阴晴不定,温斯严真的命大,这次又让他逃过一劫,希望下次,你还能有这么好的运气,否则,你就去见阎王吧。xǐυmь.℃òm

  扬帆广场的人,就这样不欢而散,没有一个人的表情是轻松的。

  说好不哭的呢?刚才还是流泪了,早以为自己的眼泪已经风干了,却还是不由自主地落泪,她转过身,在没有人看到的地方,快速擦干了所有的泪水。她的骄傲,不允许她在大庭广众之下哭泣。再次回过身来,一切都归于平静。

  由于叶挽歌是碧轩阁正阴旗的旗主,她的后事自然是要交由碧轩阁操办,但是,徐长封和温斯严一致压下了此事,在洛邑的凌霄山主峰的峰顶将叶挽歌安葬。

  凌霄山四季常青,属于断块山,由断发育而来,其主峰海拔是云雪山的五倍高,四处陡崖、峭壁林立,前路难行,平日几乎无人登顶,是个清静的地方。碧轩阁已经元气大伤,不应该再卷入这场阴谋中了。李牧今天算盘落后,指不定背地里又要使拌子。

  有些事,有些情,不是说忘就能忘的。之所以密不发丧,有一部分原因,是为了林七若。温斯严不相信林七若会这么做,她没有任何理由对他痛下杀手,况且,徐长封告诉他,在与李牧打斗的过程中,李牧念了一段咒语,很有可能是在操控林七若。事情真相不明,叶挽歌也不能白白牺牲,所以只能先瞒着碧轩阁那边。不然,这口黑锅,林七若是背定了。

  另一个原因,碧轩阁正阴旗由于“叶挽岚”的原因,死伤惨重,情况比正阳旗那边还糟糕上几分。正阴旗的弟子除了叶挽歌姐妹几乎是资质平平,如果还传出叶挽歌逝世的事情,正阴旗那边岂不是乱套了。为今之计,只能先让云继顶上。

  收到徐长封的来信,云继感到十分震惊和吃力。徐长封隐瞒了叶挽歌死亡的详情,让云继代管理正阴旗,等到下任旗主上任再交由新任旗主负责。云继表很为难,他怎么就摊上了这么黑心的阁主,无情地压榨他的劳动力,自己却跟兄弟跑了,除了关键时刻赶回来,其它时候根本就不见人影。

  林七若仍旧被抓回了飞龙营。虽然她非常反感李牧那小人之径,屡次出尔反尔,口蜜腹剑,但是她现在无家可归,也没地方去,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好在李牧居然大发慈悲,没让她继续待在后厨当火头军,把她调到锐影那里去了。

  然而,好景不长,没过几天,她居然被调去李牧那里伺候李牧。林七若真心不知道李牧又想做什么,但她又没有拒绝的权力,不是吗?

  对于无用之人,李牧向来是给对方一个痛快,一刀解决了便是。本来还想着用林七若威胁温斯严,现在看来是行不通了。但是对于林七若那张熟悉又相似的脸,他却犹豫了。他知道,林七若一个人能抵得上一个师,但若是不为他所用,这些又算得了什么?

  他也有想过要拿林七若去威胁温斯严,如果温斯严不管林七若,那必定会寒了将士们的心,一个连结发妻子都能毫不留情地抛弃,那么对于这些普通士兵,岂不是更为无情。如果温斯严为了林七若而妥协,那么底下又有人会说他妇人之仁,不成大器。所以,你无论怎么做,都无法令所有人满意。

  李牧虽然诡计多端,但是却不屑以女人为饵。他向来对大宣皇帝送公主去和亲的行径感到十分不耻,就知道送女人去和亲,还美名其曰一堆什么狗屁废话,一点骨气都没有。前朝李氏可没有这么窝囊,不割地,不赔款,不和亲,不投降,不逃亡,就算只剩下最后一个人,也是为战而死。因此,李牧才没有将林七若推出去,否则,林七若很有可能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

  万分庆幸,李牧并没有刻意为难林七若,只是让她干干杂活而已。林七若自小就习惯了这些,也不觉得有多么吃力。只是,每当空闲时,她的脑海总会不由自主地回想起扬帆广场的情形,也许,那天是他们这辈子相见的最后一面了。她会在所有士兵出营训练的时候,轻声地唱道:

  说不心酸那是假的,毕竟我的心也是肉做的。

  说不痛苦那是假的,毕竟我的心也是肉做的。

  你离开时我心里的彩虹,就变成灰色。

  说不心酸那是假的,如果我真的没那么爱过。

  说很快活那是假的,你的名字依然那么深刻,每个字都刺穿我的心脏,那鲜明的痛是红色。

  他,想必是不知道的吧。他走之前,没有对她说一句话,想必是对她失望至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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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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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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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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