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大温帝国之崛起>第三十七章 昌平郡之行
  林七若一觉醒来,便和陈旻浩前往昌平郡布署,留青霁在云海。

  之所以选择在昌平郡而不是在云海围击李牧,是因为云海离湘南不远,湘南是李牧的大本营,若是从湘南来了救兵,便有一场恶战要打,介时双方定会死伤惨重,而他们是要保存实力。

  温斯严用传声符告诉林七若,申时三刻(也就是傍晚时分),他们会在昌平郡的桂江边安营扎寨,让林七若和陈旻浩光明正大地带兵前来会合,倒时候他会以掷杯为号,夹击李牧。

  传声符是碧轩阁独门功法,顾名思义,是将声音传至符纸上,再寄给对方,林七若自然也会。现在是非常时期,一言一行都要慎重,飞鸽传书肯定是不能用了。m.χIùmЬ.CǒM

  现在立冬已过,昼短夜长,加上天气寒冷,傍晚的时候,便进入了昏昏欲睡的状态。

  “斯严改变策略了?″陈旻浩问林七若。

  ”嗯。毕竟我们带了不少人马过来,踪迹是隐藏不住的。斯严的确考虑得周到,与其躲躲藏藏被李牧怀疑,不如光明正大点,李牧向来自傲又多疑。″林七若面无表情地解释道。

  陈旻浩和林七若总共带了五千轻骑过来,不多也不少,这些人都是能以一挡十的精兵。若是带多了,李牧定然会怀疑。

  李牧和温斯严现在各有五万兵马,其余的留在了庆城和他们各自的大本营。庆城离西蕃近,他们要出兵大宣,为了防止西蕃添乱,庆城是要守住的,于是挽歌便留在了庆城。等他们在昌平郡解决了李牧,挽歌便会将留在庆城的人马处理掉,控制住整个庆城。而温斯严的第一暗卫温晋,此时留守在大本营——金陵。

  申时一刻,陈旻浩和林七若已经来到昌平郡离桂江不远处。他们都是轻装上阵,穿上盔甲之后能保暖,但是那盔甲实在是重得不行,一套盔甲下来比陈旻浩还重(一百二十多斤的盔甲),这要是穿上去,别说跑了,连走都走不动。想想要是林七若穿上了盔甲,没准还站不起来了,排骨精的外号可是名不虚传。

  虽然立冬已过,此时的昌平郡没有帝京那么寒冷。昌平郡位于大宣的中部,地处内陆,但因有桂江穿过,虽不富庶,但也能解决温饱问题。而程楷亮义无反顾地离开了这个他曾经住了二十四年的地方,便能猜测出,昌平郡也是饱受欺压。林七若虽然没有去过帝京,但也知道帝京此时定是大雪纷飞。而昌平郡,即便是冬至之后,也不一定会下雪。她还没有见过雪呢,云海镇从未下过雪。

  “哈欠!哈欠哈欠!”林七若连打了三个喷嚏。自打她从“白骨精″升级成了”排骨精″之后,体虚了,最难受的是——有时候一天能连续打二十个喷嚏,再这么下去,她说不定会又有一个新外号——喷嚏精。

  “排骨精你不会是感冒了吧?”陈旻浩抽了张纸递给了林七若。

  林七若接过纸,“怎么可能,你感冒的可能性比较大吧。″

  陈旻浩无奈,”我可是百毒不侵的陈旻浩。″

  “我还刀枪不入呢。哎呀,跑题了!赶紧收拾一下,已经到了申时三刻了。″林七若好意地提醒。

  林七若刚一说完,温斯严的传音入密便传了过来,当然,只有陈旻浩和林七若两人能听得见:”我们已经到桂江边了,你们准备一下过来,小心点。″林七若总觉得温斯严好像跟以前在云海书院的时候不一样了,但又说不出哪里不一样了。

  温斯严刚说完,陈旻浩和林七若两人立刻整顿了下兵马,立刻马上赶到了桂江边。

  李牧见到来人之后倒也没觉得怪异,不过温斯严不会真的是断袖吧,林七若来了庆城才几天就自己离开了,之后就回云海了,真的一点也不像夫妻。

  林七若虽然不会读心术,但是看李牧那表情,就知道李牧想歪了,她和温斯严本来就是在搞笑,骗一下你而己,谁知道你那么好骗。虽然貌似她和谁都配一脸,但是不要乱加戏嘛,毕竟人言可畏。她还没有忘记在云海书院的时候把那个肇事者给扁了一顿,不过,人是徐长封和温斯严抓的,她顶多算是帮凶或者助攻,至于主谋和主攻,不是徐长封就是温斯严。哦,就属陈旻浩最可恶了,不帮她就算了,还帮陈渺杰这个肇事者,哼,果然是同穿一条裤子长大的。

  陈旻浩无辜躺枪,陈渺杰虽然为人八卦多事了点,但也是自小一起长大的发小,总不能见死不救,这可不是他的作风。

  况且林七若掐人挺痛的,还好他没有陈渺杰那么欠揍。不然早就被林七若给虐惨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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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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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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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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