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刚才在打斗中导致体内的妖气受到了极大损耗,我需要静养几日才能恢复修为。”
“所以这几日只能委屈两位在员外府中为我护法了,不知能否请得动两位仙长?”
“没问题。”
不等李玄开口,赵东来已经自信满满的笑道:“你且安心养伤便是,其它的事情交给我们处理。”
“何况你的伤也是由上仙造成,他理应为你护法,这样他内心的愧疚感才能稍减。”
“上仙,我说的对不对?”
赵东来边说边伸手推了推旁边有些尴尬的的李玄。
为此李玄只能咧嘴苦笑两声,随着三人往员外府中步去。
期间从二夫人和陆灵雪口中也隐约得知了一些有关蜈蚣精和青龙镇不外传的秘闻.
原来早在很多年之前,这个镇子还没有如此繁华,那时候也并不叫青龙镇。
后来某一年,在镇子西南面的山上一夜之间出现了无数的蜈蚣,而且当天夜里山下的村民做了一个同样的梦。
梦中有一条巨大的火红色蜈蚣告诉他们,村里必须搭一个祠堂供奉这条蜈蚣,否则村子将会面临大祸。
当时的人也比较愚昧,醒来后一齐到村长家中略一商量,第二天便七手八脚的张罗着给那只巨大的火红蜈蚣盖庙堂了。
其实蜈蚣精此举的用意非常明显,就是想利用人间供奉的香火愿力来提升自己的修为,从而使自己变得更加强大。
但村民却并不知道这些内情,仅花了三五天的时间,便把蜈蚣精的庙堂给盖了起来。
不过盖好之后,他们又遇到了一个大难题,那就是关于起名的问题。
像这种庙堂肯定要有一个名称,这样才能名正言顺的祭拜啊,否则里面供一个野仙,谁愿意进来烧香化纸。
但这个祠堂是用来供奉蜈蚣精的,总不能取名叫蜈蚣祠吧?
如果真取这个名字的话,估计不知情的人一听到这个名字就已经吓尿了,更别提进来拜谒。
后来还是村长比较聪明,他说蜈蚣也是爬虫的一类东西,而龙则为万虫之长,既然不能叫蜈蚣祠,那不如就叫红龙祠吧?
村民们略一商量之后,感觉称其为“龙”也确实可以说是投称所好,毕竟龙也算是所有动物之中最为高贵的存在。ωωω.χΙυΜЬ.Cǒm
只是红色的龙似乎极为少见,众人合计一番之后,便将这个祠堂命名为“青龙祠”。
起初这个祠堂倒也挺灵验的,但凡是诚心过来拜谒的人,基本上所求之事都会灵验,甚至有时候求雨之类的大型祭祀活动,都能一一灵验。
这让附近十里八乡的人都齐齐过来拜谒这条神通广大的“青龙”。
最后青龙祠的名声远播之后,众人反而忘记了这个小村落的地名,逐渐的便以青龙村来称呼。
之后随着时代的变迁,青龙村人烟不断繁茂而状大,终于由村成镇,变成了一个南来北往的商旅必经之地。
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这个镇子里的青龙祠也越来越不灵验。
人们所求之事无法实现,心愿未能得到满足,渐渐的祠堂也就荒废了下来,到如今几乎已经消失不见了。
但是镇子南面的那坐天蜈岭,却仍然是镇上的百姓一直不敢擅闯的禁地。
那日赵东来被困之地,就是天蜈岭的天蜈洞中。
这只蜈蚣其实也算是大有来头的一个精怪。
他与寻常的蜈蚣不同,寻常蜈蚣皆是在地上爬行的一类昆虫,而他却是属于飞天蜈蚣中的一个旁支。
飞天蜈蚣没有翅膀,但是却可以在空中飞行,完全不受任何因素的影响。
这类蜈蚣非常的凶猛,而且灵性极强,它们修行的速度几乎比其它的精怪快一倍不止。
加上这只飞蜈蚣早年又接受了村民许多的香火愿力,所以他的修为也是成倍的增长,战斗力更是相当的强大。
而陆灵雪的姐姐,也就是二夫人陆云雪,她修行的时间比蜈蚣精还要略长一些,并且陆云雪还是属于天才少女一类的精怪,她的天资相当之高,早年因为误食了千年朱果上面的花粉,以至于灵识方面得到了极大的提升,所以她的修行速度几乎也是同类的一倍不止。
但尽管如此,在面对修行时间比她短一些的飞天蜈蚣之时,她也仅仅只能保持不败的境地罢了,若是想要灭了蜈蚣精,却是万难之事。
其实早在蜈蚣精吸食那些未出阁少女的元阴之前,姐妹二人就已经有过想要联手对付蜈蚣精,将他铲除掉的计划。
但最后姐妹二人一番合计,发现蜈蚣精已经修炼出了天蜈睛珠。
这天蜈睛珠乃是用蜈蚣精自己的左眼修炼出来的一件宝物。
换而言之,这天蜈睛珠就是蜈蚣精的左眼,只是在他的左眼之中,又不断的吸食人体的精血以及怨毒之气,从而凝聚成一颗睛珠。
天蜈睛珠的危力十分强大,寻常之人若是被这睛珠击伤,当场便会感觉浑身灼痛,仿佛身体被火烧过一般。
等到灼痛感逐渐消失之时,也就是被击伤之人命丧黄泉之日,从产生巨痛再到死亡,也就不过一刻钟的时间。
哪怕是寻常的妖物被这天蜈睛珠给击伤,同样会损耗很大的元气,需要很长的时日才能补回来。
而且就算补回来之后,修为也会大减。
就像陆灵雪,她之前在山上救赵东来的时候,曾被那颗天蜈睛珠所包含的余力震伤过一次,万幸的是并没有被睛珠直接击中,否则以陆灵雪六百年的道行,怕是不死也得脱一层皮。
但尽管如此,陆灵雪照样也是元气大伤,若不是赵东来及时将她带走,否则她此刻大概已经被打回原形。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也就是这颗天蜈睛珠的隐藏功能。
由于这睛天蜈睛珠蕴含了蜈蚣精体内的所有妖气和邪气,所以当他将睛珠给收起来的时候,他自己身上的妖气也就会随着睛珠一起隐藏不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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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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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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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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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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