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重生东游记>第一百零二章 放牛娃汉钟离
  自从上次凭着此剑诀赶跑椿树精之后,他这才意识没有武力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所以素来不喜舞刀弄枪的他,已经决心想要将这仙剑诀给练好。

  至于韩湘子,这几日他则衣不解带的守在林贞旁边,将她给照顾得无微不至。

  这已经是林贞第二次救他的性命了。

  而且这一次还是如此的义无反顾,他韩湘子就算是铁石心肠,也已经被林贞的热诚给感化了。

  如果说先前对于叔父所提议的婚事还有一些不满,那么现在他已经可以用平常心去面对。

  好在第二日的时候,林贞便悠悠转醒过来。

  她本身作为剑术高手,身体素质就要比寻常人要好很多,加上又有李玄的道门罡气加持,更是恢复得极快。

  在这三日的时光里,长安城中同样发生了几件大事。

  首先是有关大唐和交趾国的战事。

  由于赵将军已经辞官隐退,加上将军府又遭遇了树妖的袭击,可谓是死伤惨重。

  所以皇上虽然有心想要赵将军出征,但却也找不到好的理由,为此只能找了另一名武将前去西南边垂应战。

  另一方面,由于韩愈在对待皇上迎佛骨入宫这件事情的态度上相当激烈,而且还凭借自身影响力,号召了一众长安城的学士与他一道联名上书,并写出了《论佛骨表》这等言语慷慨激昂的诗文,更是引起了皇上的盛怒。

  之后再经右相一挑唆,皇上居然发出圣旨,要将韩愈贬至岭南潮州那种蛮夷之地为官。

  不过此事对于韩愈而言,倒也算不得什么坏事。

  反正他看不惯长安城眼下的风气,被贬至岭南地区为官,山高皇帝远的倒也乐得清闲。

  目前他最担心的事情,乃是韩湘子与林贞的婚事,如今他被贬岭南之后,韩湘子与林贞自然也不能在长安待下去了。琇書蛧

  但若是把他们二人一并带到潮州的话,似乎又有一些不妥,毕竟他是被贬至潮州的,说难听点就是流放。

  所以思前想后他最终决定先让二人去林贞远在岭南增城的老家避一避。

  增城作为岭南地区的一坐古城,距离长安城可谓是山高水长,但离潮州却是极近,若能安排他们在增城生活,那么叔侄之间倒也可以经常来往,甚是方便。

  而赵东来独自一人躲在小阁楼里研习玄天九变第三卷的剑术之时,在大唐幅员辽阔的土地,同要有几件大事在悄然上演。

  首先是大唐派往西南边陲出战的兵士,在抵达高黎贡山附近之后,第一时间便正面与交趾国的大军发生了冲突,双方可谓死伤各半,谁也没有占到便宜。

  不过大唐在兵器方面有着更加优良的装备,而且人数上也占据一定的优势,所以从场上气势来说,大唐仍然占据一定的上风。

  只是大唐的军队一直是在平原地区作战比较多一些,陡然到了西南边垂这种热带雨林里作战,兵士们多少还是有一些不太习惯。

  而且大唐这一次的将领也是新人,并没有任何丛林作战的经验,论及兵法部署,更是远远无法与赵将军相提并论,所以尽管有着武器和人数的优势,但一时间还没有办法攻下交趾国。

  两军对垒了几日之后,大家都不敢轻易进攻,索性各自在附近安营扎寨,打起了相持战。

  而东华上仙自从在天界挥别牡丹仙子之后,独自一人来到了高黎贡山一带,准备点化投胎到凡间的牧牛童子。

  牧童这一世投胎在西南边垂的一个小山村里,此山距离高大巍峨的高黎贡山仅有十数里之遥,山村位于一个不易察觉的山谷之中,平时村中之人也鲜少与外界来往,先祖自汉朝躲避徭役逃到此山谷之后,距今已有一千年左右的时间。

  牧童这一世化名为汉钟离,生长在一户以养牛为生的农家。

  汉钟离四岁开始便已经跟着父亲在山间放牛了,在这个山清水秀与世隔绝的地方,日子过得倒也悠闲无比。

  不过说来也怪,村中那些凶猛的大黄牛,又或者桀骜不逊的水牛,但凡见到汉钟离之后,一个个都会俯首贴耳,变得相当温顺。

  所以尽管还是一个稚童,但他却已经可以独自一人手拿鞭子赶着牛群满山跑了,每每到了黄昏的时候,他还会坐在暮归老牛的背上,就着山间的鸟鸣声,唱着村里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牧歌。

  当老黄牛与他微胖的身体倒映在水田里时,那黄昏的夕阳洒在一人一牛的身上,古朴而宁静的小山村,便成了夕阳下最美的事物。

  这一日天高云淡,年幼的汉钟离仍然跟着父亲在山间放牛,就在他百无聊赖之际,忽然看到左侧的山头有一只巨大的黄鹤飞过。

  汉钟离自小在山中长大,山鹰和飞禽一类的动物见得多了,但唯独黄鹤却是第一次见到。

  心中好奇之下,他也顾不得叫上父亲,独自一人颤巍巍的迈着小碎步朝着山脚的方向奔去。

  等到完全消失在父亲的视线后,他在山脚的溪水边看到了一位身着浅灰色道袍的中年人,而那只巨大的黄鹤则停在他的脚边,静静的饮着山间溪水。

  汉钟离从来没有见过村子以外的陌生人,陡然看到一个穿着打扮完全与村民不同的中年人出现,他立即吓得转身往回跑去。

  “牧童哪里走!”

  溪边浅灰色道袍的中年人朝着汉钟离踉跄奔走的背影洒然一笑,手指轻轻朝着他指了指,那只巨大的黄鹤立即从溪水边振翅高飞,化作一道幻影飞至汉钟离的背后,然后伸出两只修长的爪子凌空将他给拽到了灰袍道人的面前。

  不过黄鹤出手极有分寸,尽管速度相当之快,但却并没有伤到汉钟离分毫。

  待身体稳定的落到灰袍中年面前之后,汉钟离连忙疾声高呼:“爹爹救命,有坏人来抓钟离了!”

  “嘘!”

  “别嚷!”

  灰袍中年朝着他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接着又恬然的冲他一笑,轻声道:“牧童,我是天界的东华上仙,此次是为了践行当初的约定,特意过来渡化于你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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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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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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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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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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