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松想不出,这扈家庄、祝家庄、李家庄附近,哪里还有一员敢来攻打新禁军的女将。这女将竟然敢主动前来攻打扈家庄和新禁军,胆子得有多大,本领得有多高。
问报信的斥候:“可探听清楚了是哪里的人马?”
斥候禀报道:“来的这队人马,打着两面旗帜,一面旗帜上写着梁山王,一面旗帜上写着梁山潘,看来应该是梁山的土匪!”
梁山的土匪?是了,这倒是非常有可能的。这里离梁山确实已经不远了,前世书中,宋江上梁山后,亲自主导打的第一仗,就是三打祝家庄。当然,宋江三打祝家庄才获胜,还差点一败涂地,武松率领新禁军,现在却不过是一战就已经全胜。
现在,宋江还在汴京,做他的升官发财美梦,怎么梁山会提前发起对三个庄园的进攻了?而且不是攻打祝家庄,直奔扈家庄而来?
这个原因倒是不难揣测:可能是梁山土匪对三个庄园其实觊觎已经很久。毕竟,这三个庄园乃是这一带最大的三个大地主土豪,打下来,得到的金银财宝粮草,足可以让梁山土匪们吃个大饱。
这个时候,正是新禁军与扈家庄、祝家庄人马的战斗刚刚结束的时候。因此,在梁山土匪看来,这或许是趁火打劫、等新禁军和扈家庄等两败俱伤而他们坐收渔人之利的最好时机。
如果梁山土匪是抱着这种心理来的话,那么很可惜,他们这次踢到铁板了。
对此,武松自然是丝毫也不担心,甚至有些高兴。
在他的内心谋划里,梁山地势险要,防卫严密,又四面都是水荡作为天然屏障,确实是易守难攻的地方。
当然,以新禁军现在的战斗力,剿灭梁山不在话下,但是,只怕也要付出一些代价。还需要找到最好的时机。
现在,梁山土匪居然放弃他们易守难攻的有利地形,主动前来犯新禁军的虎须,那就可谓是自寻死路,送上门来,武松高兴还来不及呢。
武松心中在意的是,这次带着梁山土匪前来的人究竟是谁,那两面旗帜是什么意思?
“梁山王”并不难理解,这应该就是白面秀才王伦的称号。现在,王伦才是梁山之主。事实上,王伦才是梁山的开山寨主。琇書蛧
在前世的书中,王伦是个心胸狭隘、心狠手辣、忘恩负义、缺乏才干的反面典型,占据梁山之后,百般刁难前来投奔的林冲,还想拒绝后来犯案前来投奔的晁盖、吴用,结果被智多星吴用挑唆林冲火并,杀了王伦。
但,武松却不愿小瞧王伦。
历史往往是由胜利者书写的,胜利者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晁盖、吴用、林冲他们杀了王伦之后,心胸狭隘、心狠手辣、忘恩负义、缺乏才干之类的屎盆子自然随便往王伦身上扣。
可是,武松却不这么认为。
万事开头难。梁山土匪,最开始就是王伦拉起来的。王伦能够独自拉起这么一支队伍,在官兵和土豪地主的围剿下生存下来,还成为许多江湖豪杰向往投奔的地方,这人会真的没有点本事吗?
单看他能够选中梁山水泊这么一个险要的易守难攻的地方作为盘踞之地,就可见此人其实颇有一点战略眼光、军事才能。
再看他现在打出的这面旗帜:“梁山王。”
表面看,这是因为他姓王,占据梁山,因此自称梁山王。但实际上,这显然暴露出,王伦有割据称王的野心,有明确的政治图谋,是真正的造反,并不想宋江那样,还没上梁山就想着投降招安当个小官。
你可以说这是王伦不自量力,但也可以说这表明王伦绝非是普通的没有见识的山中土匪。
武松不由自主地想起,那日追捕高衙内和陆谦时,在山野里遇到的那个书生。
那个书生,给武松的感觉,就是沉稳干练,聪明深邃,是个厉害角色。
那,会不会就是王伦?
当然,王伦再厉害,武松现在也根本不怵。开玩笑,以武松现在的武功,加上司徒遗书、玄女天书的熏陶,政经谋略都在飞速提高。
加上新禁军的实力,远远不是一般的宋朝军队可比。要荡平梁山,绝对不会有问题,问题只在于武松想什么时候去攻打而已。
王伦主动送上门来,真是好事。
只是,如果“梁山王”就是王伦,那么,“梁山潘”又是谁?
前世书中,梁山那些头领之中,并没有姓潘的人。也真是奇怪了,在北宋,老潘家似乎很不受待见,在杨家将演义中,最大的反派之一也是潘仁美。更不用说,在前世书中,潘金莲妹妹还背负了中国女性最大的骂名。一个潘金莲还不够,书中还有另外一个典型的坏女人潘巧云,即杨雄之妻,也是姓潘,和潘金莲一样的罪名,死得一样的惨。
写水浒传的人,是不是生前对姓潘的有刻骨仇恨?或许,他本人就被姓潘的女人给欺负过?否则为什么要把姓潘的女人写得那么坏?
武松现在自然知道,潘金莲绝对不是前世书中所写的那样。相反,潘金莲善良、聪明、美丽,绝对是武松现在最值得爱的好女人。
至于那个潘巧云,是不是也会有前世书中所写那么坏,武松还不知道。因为,他还没有遇见她,也不知道穿越过来后,还会不会遇见她。但是,武松可以确定的是,潘金莲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可爱的女人之一。
武松已经广派探子,去打探潘金莲的消息踪迹,可惜的是,迄今还没有确切的消息。
那么,现在的这个“梁山潘”,又会是谁?
而且,按照斥候所说,这个“梁山潘”居然也是个女将?
难道,她有可能是潘金莲?这这么可能?
武松现在越来越有统帅风度,越来越沉稳,可以说如今的他已经真正可以做到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少变。
可是,此时,当他想到,这个“梁山潘”有没有就是潘金莲的时候,心头忍不住剧烈地跳动起来。
武松正准备再问报信的斥候,却闻得马蹄声响,扈三娘、梁红玉已经策马奔去了。剩下张贞娘有些不好意思地看了武松一眼,也立即上马,追了出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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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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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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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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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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