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就意味几件事:赵尔果然是在与马奎的一战中,被马奎杀死了;张家堡已经彻底灭亡;知县徐恩谅解了武松,仍然赏识他;徐恩又变成了从前那个一心要推行变法改革、救济百姓报效朝廷的难得好官。
徐恩的这种转折,看似突然,其实却不难理解。
当日徐恩和武松同陷张家堡,武松昏死过去,徐恩势孤力单,又被蔡京密使赵尔和张大户联手逼迫,一时心灰意冷,答应了赵尔和张大户的全部条件。
如果,赵尔和张大户不死,徐恩将和过去许多在清河县担任过知县的人一样,从来时的意气风发,颇想有一番作为,变成后来的与地方豪强沆瀣一气,沦为行尸走肉。
但是,徐恩毕竟是个少见的有情怀、有志气的官员。
这样的官员,或许也会向现实低头,在权势面前选择明哲保身;但是,他们的心中毕竟仍然保留有一份良知,如果有机会,他们也还是会想有所作为,为国家和百姓做点实事。
一方面心有良知,一方面随波逐流。在官场上,这种“人格分裂型”的官员在所多有,也是中国这类传统威权社会里的一大官场特色。
在官场上,即使你有良知,面对比你更强大的权势和现实,你不同流合污,那就只有被彻底清洗一途。
所以,要想在官场上立足,有时候就不得不把自己的良知包裹起来,与肮脏的现实混同一色。
徐恩当初在张家堡屈服于赵尔和张大户,就是出于这种心理。但是,赵尔和张大户都死了之后,情况就不同了。去了张大户这个清河首霸,地方豪强一时间群龙无首,就又以徐恩这个知县大老爷权势最大了;赵尔一死,则如何向蔡京报告,主动权就完全掌握在徐恩手里。
这样一来,原本一败涂地的徐恩,瞬间又翻过来成为了清河县政局变动的最后胜利者。
在这种情况下,他自然又会良知复萌,要继续推行自己的变法改革理想。同时,他一直是真心赏识武松,既然赵尔已死,现在他徐恩在县里最大,他当然就可以为武松洗脱罪责。
人才难得,徐恩其实还是希望武松再回到他身边,协助他变法改革。
不过,武松能够理解徐恩,却再也不会回到清河县去了,更再也不会屈居于徐恩之下。毕竟,徐恩在张家堡那么快就屈服了,就把潘金莲送给了张大户,这样的人,不值得武松再为他拼命。
哥哥武大郎应该也不会回清河县,因为,他还不知道清河县现在的局势。从乞丐们讲的情形来看,武大郎去汴京的可能性是很大的。琇書蛧
武松为什么会去找乞丐们帮忙打探武大郎的去向呢?
穿越前看多了武侠小说,虽然知道,金庸小说里所写的北宋丐帮势力强大,有九指神丐洪七公、大侠乔峰等英雄好汉,这些可能都是杜撰,但是,既然穿越过来了,情急之下,也就不妨抱着试一试的态度,看看这个时代的丐帮是不是真有那么神通广大。
其实,乞丐们未必真的成立了帮派,更未必都有武功,不过,说到找人这项本事,找乞丐帮忙却是一个值得尝试的捷径。
道理很简单:乞丐们遍布大街小巷,平时无所事事,坐在街边要钱,只有他们有闲功夫关注街上的人来人往。因此,武大郎在哪里上车,去向哪里,确实最有可能被这些乞丐们发现。
事实也证明了武松的判断。
因此,武松当然也不会搭乘张三的马车再回清河县。他带着潘金莲,立即动身,往汴京方向,去追寻哥哥武大郎。
武松骑着马,潘金莲坐在马车上,离开深州,往南向汴京方向出发。
他们一边急行,一边沿途打探着武大郎的消息。这消息断断续续,有时候问的人,都是一问三不知;有时候问对了人,却有人会告诉他们,似乎确实见到一个又矮又丑的人,搭车往汴京方向去了。在武松和潘金莲看来,那应该就是武大郎。
因此,他们马不停蹄,一直向汴京方向进发。
可是,第二天早上,武松雇佣的那个马车夫,就病倒了,再也不能赶车。当时他们是在一家小镇上落脚,一时也雇佣不到新的马车。
无奈之下,武松只好让潘金莲骑在马上,他牵着马,顺着往汴京去的方向步行。这架势,颇有点当年宋太祖千里送京娘的味道。
这时正是北宋,宋太祖赵匡胤千里送京娘的故事,在民间流传。相传宋太祖赵匡胤未登帝位年青时之事,赵匡胤愤惩**后,为避祸而乔装改扮离开长安。一日,路过清幽观,救了被强盗囚禁于暗室的苦命女子赵京娘。为免使京娘再次遇险,匡胤与京娘结为兄妹,千里护送京娘回家。京娘愿以终身相托,然而赵曰:“本为义气千里相送,今若就私情与那个响马何异?况施恩图报非君子所为”。京娘道:“恩兄高见,妾今生不能补报大德,死当衔环结草”。于是京娘投湖自尽。
此时的潘金莲,也确实有点像当年的京娘。见武松牵着马步行,不仅辛苦,而且速度不快,势必耽误追寻武大郎。潘金莲便大方道:“武松哥,不如,你也上马吧!”
他的意思是武松可以和她共乘一马。
此时的武松,自然已经感觉得到,潘金莲已然对自己芳心暗许。可是,正因为如此,他反而有了避忌,一时不敢与潘金莲有太亲密的接触。
但是,他毕竟是现代穿越青年,心中没有那么多封建礼教的条条框框。潘金莲都不介意了,他又何必再想太多?
男子汉大丈夫,只要心地坦荡,做什么事情都可以堂堂正正。更何况,此时,寻找哥哥武大郎要紧。
一跃上马,武松和潘金莲又共乘一骑,向着汴京方向,向着无尽的青山碧野,策马前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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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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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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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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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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