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梅拉尔村往北地启程当天,乌尔斯与留在帕洛米特城的同伴们交换了彼此手中的情报和线索,根据年轻人一方在豺狼人洞穴中意外收获的线索共同分析了末日圣教或丹伯特个人于剑堡伯爵领暗中活动的潜在可能,最后相互约定在需要的时候继续保持双方的联系并结束了通讯。ωωω.χΙυΜЬ.Cǒm
由于早在几个月前的薄暮城中亲眼见识且亲身体会过了那群邪教徒的破坏力,乌尔斯明白末日圣教的存在是一个必须留心注意的隐患,同时因为自己眼下还需要前往北地对付拜伦塔斯的亡灵而继续计划中的行程,于这趟旅途开始以来的第二天午后越过剑堡的边界,进入帝国法理层面上的北地。
北地的天气与金阙莺帝国的霍尔姆地区有着明眼可见的不同。
剑堡伯爵领的北部郊外就像是一条分划开两片气候区的缓冲带,随着旅途中的日期一天天过去,与商人们同行的荆棘小队四人很容易地注意到道路两边的光景越是往北,便越是褪色,从盛秋的金色一点点褪为冬般的雪白,即使眼下的时间才是一年中第九个月的丰收之月,还尚不到冬季。
褪色的光景与逐降的气温是互不分离的。当秋季的阴雨在路程中不知不觉间变成随风轻飘缓降而下的白色飞絮,商人们和小队的大伙儿都不约而同地换上事先准备好的厚袄,披上毛绒肩领的斗篷,除了感慨帝国的北境就好像被魔法结界隔绝开的另一个世界般说冷就冷之外,顺路在经过的郊外村庄进行一些简单的补给和买卖,再沿途解决几批不知死活的强盗,以及挑错猎物的野兽,外加少量的怪物。
地表世界的文明郊外虽然没有地底世界那么危险,却也谈不上有多安全,毕竟贵族老爷们的城堡和城市并不能完全覆盖整片领地的范围,个体的习性和生存的需求因此催生出许多游荡于野外的匪徒,迫使出行的人们有时候不得不考虑花钱雇佣护卫,因而又间接地为冒险者和雇佣兵们提供了任务性质的生意。
乌尔斯一行人算不上商人们正式雇佣的护卫,但顺势扮演一下打手的角色还是没有问题,反正普通的路匪对于如今的年轻人来说都只有“一剑打烂一片”或者“直接成群吓跑”的区别,一路上硬要说有什么值得一提的战斗,大概便是大伙儿和商人们组成的队伍在正式驶入北地范围的头一天晚上就遭遇了狼群的“欢迎”,而带领那支狼群的头狼是一只壮年的冬狼。
冬狼是特殊的狼类野兽,准确的说,是一种拥有成人智力和少许类法术能力的变异体魔兽。
郊野的狼群一度是不少旅行者和小商人的噩梦,冬狼则出没于许多酒馆诗人口中,由醉醺醺的三流诗人们夹杂着麦酒泡沫和唾沫星子向听客们讲述这种邪恶的魔兽是多么见鬼,可怕,明明是狼,却拥有如熊般庞大健硕的体格,嘴巴能像传说中的白色恶龙般喷吐冰冷的魔法冻气,肢体的力量比方圆几十里内最有名的大力士还要强悍,恐怖的尖牙啮咬下去可以轻易洞穿皮甲,或撕破某个倒霉鬼的喉咙——
“噢,不过当然,这样见鬼又可怕的魔兽是不常见的,各位。”那些十分擅长靠乐器和吹牛谋生的酒鬼们通常会在结尾时补上这么一句,“所以请不用担心。除非死神德斯的巨镰,亦或厄运之神多姆的诅咒有意临幸,否则冬狼很难找上你们……”
乌尔斯对运气这种不稳定的因素已经看得比较开了,至于在某种意义上得罪到死神德斯,对于计划协助北地伯爵对抗拜伦塔斯的他来说自然也是迟早的事——不过所幸沃恩斯通过命运石板制定了一套漂亮的世界法则,诸神的神力自从第一纪元神话的时代结束以后就再也没能直接干涉作为凡世的主物质位面,受益于此的他大可不必担心自己某天真被哪位小心眼的神?亲自动手报复。
如是,进入北地的头一天晚上过后,与商人们同行的小队众人手里多了一张冬狼的毛皮,雪白的狼皮分为上下两截,断截的地方破损严重,是乌尔斯当晚猛力一剑劈在那只冬狼的背上连带脊骨一起给硬生生砸断的。
商人们深受震撼地目睹了当时的景象,本以为各自大难临头,却亲眼看到年轻人的身姿在战斗爆发的眨眼一瞬化作一袭黑色的影子来到那只冬狼的侧面,体格健硕的冬狼紧接着在大铁块似的熔铁巨剑下爆发出一声惊飞鸦群的惨嚎,喷吐的冻气更像濒死的挣扎般同血一起从嘴里飙射出来,然后脑袋一仰,一尸两断。
头狼当场暴毙,失去首领的群狼见势不妙,很快逃散离去,这段路途中的插曲也就此作罢。
乌尔斯不太看重这段战斗的插曲,对他来说这种放在常人眼里非常少见的冬狼魔兽距离希娅变身后的样子可还差得远呢,但对于同行的商人们而言,这场战斗是年轻人实力的佐证,令他们当晚之后变得更加拥有安全感,同时也更加尊敬这位颈侧有着镣铐盾徽烙印的骑士大人了。
虽说是有着奴隶前缀的低贱骑士——可这跟他们这些商人有什么关系?
起码,这位嘴上不说,但行动上明摆着乐意顺路护送自己一行人去北地盔衫城的奴隶骑士大人,可不像很多高高在上的贵族老爷们那样爱摆臭架子呢。
那群吸血的人蛭,不但爱摆臭架子,还老惦记着加税。只要你在他们的领地做生意,他们总能以“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编不出”的各种理由对你收费,有时候甚至与街头势力勾结,辅以威胁和刁难要求你交纳所谓的保护费,恨不得把你好不容易赚的钱统统榨走,呵……
商人们暗想,不由地将年轻人与他们认识的各路贵族比较一番,相互间很快达成还是这位奴隶骑士大人不错的共识,并各自在心里默默记下乌尔斯这些天来不经意间留给他们的这笔人情。
……
两天后,旅途的时间持续来到从梅拉尔村出发以来的第四日。
即烛火之年丰收之月的第二十四日——
“赞美财富之神,骑士大人,我们看见城门了!前面应该就是盔衫城。”队伍前边的一名商人忽然在马车上回过头,兴致高昂地冲跟在后面的小队众人喊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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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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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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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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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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