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南风和九筒这对兄妹在南城警局档案上的名字。
杜和不知道的是,在与他接触之前,以九筒为名义的各种案底早已经上了南城警局的案底,蜂麻燕雀无一不沾无一不精,案子不大却处处都做的天衣无缝,精细无比。只不过在洛豪笙接手之后,才发现其中关于南风的种种痕迹。
南风之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愠兮。
南风之时兮。可以阜吾民之财兮。
匆匆那忍别,料当君思我,我亦思君。人生自非麋鹿,无计久同群。
这两首前后差异巨大的诗句,是那位艺名金玉珠的书寓先生母亲给他们赋予名字的来历。
或者说,名字里也带着对于他们的父亲的复杂感情。
金玉珠前半生过得潦倒不堪,丈夫失踪后,自己拖着儿子,几乎要到了衣不蔽体的地步,而认识了新欢后,又绝地逢生,重新过上了好生活,孰是孰非,只有自己知晓。
南风的生父来自上海本地巨富施家,九筒的生父则出身苏州文豪世家陈氏。
几乎不分高低的出身并没有给两兄妹带来同样平等的生存环境。
金玉珠与陈氏子弟私奔结婚期间,那位子弟参与了不容于当局的组织后失踪,金玉珠投奔无门,孤身一人艰难度日,难产生下二人子嗣,从此再也没有见过那位子弟;而施家子则在之后几年走进金玉珠的屋子,并且在金玉珠有孕之后一路平步青云,接连扩张,过于迷信八字的施家子让金玉珠享受了一把母凭女贵的滋味——她甚至拥有了自己的书寓。
如果不是南风中途逃走,她将会以施家女的正式身份被送给一位高官联姻。
即使是放在现今,对于很多女人来说,嫁给一个几十岁的高官做填房也是一桩梦寐以求的好姻缘,即使那位老人家还有某些不好对人言的阴暗癖好……
金玉珠曾经寻找过南风一段时间,然而随着那位联姻对象的身死,这桩事体也就不了了之了,施家人很快就从家族里挑选了另外的女性进行了另外的联姻,金玉珠则调养身体,准备用下一个孩子来巩固与施家老爷的感情。
世界上没有谁是不可或缺的,也没有人会被永远铭记,一切都会随着时间的过去渐渐湮灭淡忘,即使是血肉亲缘,即使曾经同生共死,毕竟,日子总要过下去。
洛豪笙的指头摩挲着二人案卷下方更加厚重的金玉珠卷宗,淡然对杜和说,“南风的生母即将生产,这段时间,施家的生意走了下坡路,施家的下一任继承人也出了意外,如果她这一胎生了儿子,极有可能成为施家的继承人。毕竟,施家的老爷已经没有可能再生育了。”
洛豪笙眼神深邃,对于书寓先生来说,用药物让自己的恩客身体产生某些变化,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而在那间书寓之中,洛豪笙已经怀疑有数起婴儿交易在暗中发生。
所以这一胎极有可能是男婴。
即使不是,金玉珠也有办法变成是。
但是如果他愿意从中插一杠子,那么南风,就会成为施家最后一个合适的晚辈,即使她是个女孩。m.xiumb.com
当初杨美雪对南风的生日祝福中已经十分明显的提及了南风出自名门,但是杜和却自欺欺人的以为那只是个美好的祝愿而已,洛豪笙深知杜和对于妹妹的珍惜爱护之情,那么在唾手可得的家族与后天缔结的亲缘之间,南风与杜和又会如何选择呢?
洛豪笙凝视着杜和的眼睛。
本来以为杜和会踌躇、会深思、会犹豫不决,却没料到杜和很快就开了口。
“施家如何?”
洛豪笙沉吟一瞬,如实答道,“如今的话事人是南风的生父,名声好坏参半,妻子早亡,留下一个儿子,前一段时间重伤住院,如今依旧在昏迷之中,他只有南风的母亲一个相好,亲族之间虽有摩擦,也没有闹出过什么出格的事情,不过对于子女的教育比较残酷,是用的熬鹰獒犬的那种竞争方式,优胜劣汰,适者生存。”
杜和点了点头,“我知道了,这件事就让他自然进行吧,南风不应当掺进那一家子的漩涡里,比起施家,我觉得我们家应该更能够保证她生活的质量。”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强大的自信从杜和的身上弥散而出,洛豪笙顿时失去了所有怀疑的想法。洛豪笙心中早有结论,杜和这个年轻人,很少说什么大话,他说出来的事情,都是他一定会实现的事情。
送走杜和之后,洛豪笙为了稳妥起见,亲自去了地下室的敛房,来处理那枚子弹。
黑衣人的衣服依旧在,白色的布单上被剐蹭了些红黑的血渍,很容易就能发现受伤的部位。
洛豪笙手法利落的剪开了黑衣人的衣服,很快就从黑衣人的肋骨下方找到了弹头。
仅凭肉眼的力量观察了一番弹头,洛豪笙惊讶的挑了挑眉。
弹头上光滑如镜,没有任何记号。
不是出厂之后被人为磨掉的痕迹,而是出产的时候就没有记号。
洛豪笙的眉头皱了皱,不是流传在外的任何批次型号,说明要么这枚子弹来自于某些上流人物的私人订制,要么,这批子弹就是出自隐蔽的灰色武器作坊。
无论是哪个原因,杜和都白担心了。
没有任何人能够凭借这玩意查到南风身上。
“这丫头,还挺能耐的,似乎兄妹两个都蛮有意思?”
洛豪笙喃喃低语,很快就将弹头用纸随手包了包放进了口袋里,对着窄床上逐渐开始僵硬的尸体点了一支烟,戴上了手套。
“现在,咱们两个先聊聊,我看看你是哪路的神仙,敢明目张胆的在闹市区动手。”
洛豪笙用锋利的小刀切断了黑衣人的衣服纹理,打眼略一扫,视线略过某处看起来平淡无奇的皮肤,上手摸了摸,随即就是一乐,自言自语道,“哟呵,还是个中忍?看来虹口那边有的哭了,小丫头片子下手挺稳当的啊,是块料子。”
一刻钟之后,洛豪笙心满意足的收集到了自己想要的情报,派出去扫清首尾的齐迁也如时归来。
“局长,那边处理完了,我们蹲了一阵,有几个人鬼鬼祟祟的在周围徘徊,不过都是青皮混子,被人雇的,没查到雇的人是谁,不过我发现了这玩意。”
齐迁儿呲了呲牙,对洛豪笙下手的粗暴程度再次感到了震惊,随后就发现,他的新领导似乎心情不错,至少还给那倒霉蛋把零件都扔回去了。
洛豪笙“嗯”了一声,边洗手边问道,“自己的首尾料理干净了么?”
齐迁笃定的点点头,“没有人尾随,我很小心。”
洛豪笙甩了甩手上的水珠,随意的道,“行,你接着去看看杜和家的那个小妹子什么时候有时间,我要见见,私人的那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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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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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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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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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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