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扶明录>第1907章 两个人
  金牛山不是一座山,确切说不是一座山峰,而是一片山脉,方圆数十公里有山峰数十,南接信阳,北临淮河,既能吃山也能吃水。

  这种风水宝地,自然吸引不少绿林好汉来此发财,最顶峰时在金牛山中开山立寨的好汉至少有七八股,大的有百八十人,小的也是十好几。

  有财大家赚,山中势力虽多数年来却也能相安无事,直到三年前突然有一伙人进山了,先去拜访了山中势力最强的黄土寨,对大当家的说他们要在金牛山里开寨发财,让山里头以黄土寨为首的数股势力给他些本钱。

  要的不多,也就是一千两银子,二十匹马以及衣物女子若干。

  好家伙,黄土寨的瞧这伙人数不多,口气却不小,于是立刻就给了……一刀!

  哪成想,这伙总计不过十一人,却只用不到半个时辰功夫就将黄土寨给平了,除了女人之外寨子里一百四十六人全被杀光了!

  一战成名后,这伙人便放出话来,山中寨子三日内谁不来拜,便鸡犬不留!

  有人不信邪,有人观虎斗。

  不到三个月,山中诸寨被连根拔起,要么被屠了干净,要么见识不好远走他乡,要么就投了这伙人。

  这伙人就是金大胡子外号牛魔王。

  如今他是金牛山里唯一的一股强盗,也是唯一的山寨。

  很多人都疑惑金大胡子这伙人怎生这般勇悍,仅凭十来个人在三个月便将山中诸寨扫平,后来便有传言说他们是溃兵才令众人恍然大悟,怪不得如此厉害!

  啸聚山林的好汉,平日也就是欺软怕硬吓唬吓唬普通的平民百姓,可遇到了那些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职业军人,那一点儿都不够看。

  只是很多人虽知道这金大胡子是当兵出身,却很少有人知道他们当的什么兵。

  贼兵。

  据说他跟过李自成也跟过张献忠,但估计都是山头下边的山头下边的山头的小头目,说是有一年打仗被冲散了,走投无路后便落草为寇,这也是很多溃兵的唯一出路和最佳出路以及首选的热门职业。

  金大胡子虽是贼军出身,但依然不是山里头那些乌合之众能挡的了的,短短三个月打下整个金牛山,代价仅仅是战死了四人,活着的七个人便是现在史家寨的七个当家的。琇書蛧

  三年时间,寨子由原本不足二十人发展壮大到了八十七人,这不算多大势力,但却是金大胡子有意为之,将人马控制在一个并不引人注意的范围里。

  当过兵的人总归是有些见识的,树大招风!

  而且人太多,不光招风,还养不起。

  金大胡子已经很少亲自下山打打杀杀了,抢商队打大户绑票这种事自有手下兄弟挤破脑袋去干,而他则乐的自在在山里头里养养鸟种种菜以及哄哄孩子。

  没错,他还有老婆。

  当然不是明媒正娶的,而是抢了一个财主家的闺女,女子被掠山上受辱后当然也是寻死寻活,却耐不住这厮办法多,软硬兼施女人便也认了命,留在了山里头相夫教子,甚至还帮助说服其他被掠上山的女子。

  史家寨人数虽不多,但占地却不小,寨子里有房舍数十,除了最大那个聚义堂之外,还有金大胡子的私宅,他手下的六个兄弟也各自有私宅及婆娘,余下便是众喽啰的宿舍了,当然还有粮仓,食堂,猪圈,羊圈,马棚等等,可谓一应俱全。

  所谓聚义厅其实就是山上贼人平日吃喝玩乐的地方,说白了就是山上的活动中心,吃饭,赌银子,唠闲磕……每日不论清晨还是晚上这里头总是人满为患,热闹的很。

  谷</span>常宇和蒋发进寨子时正赶上晚饭点,贼人们都聚在一起吃饭,有的在聚义厅里有的则在厅外随便找个地方蹲着扒拉边闲聊。

  吹着山风和牛逼,一边扒拉饭好不惬意时,突闻下边吠声不绝,厅外坐着的几个贼人心生疑惑,寨中有狗但极少叫,除了每次从山下掠来新人的时候才会叫几天。

  难不成……

  几个贼人虽疑惑,但并未想太多,毕竟这个连官兵都不来的贼窝更不可能有蟊贼吃了豹子胆不长眼啊,所以只是朝那边瞧了几眼,便又继续扒拉饭。

  可突然有人大呼杀人了!

  还是女的。

  虽说聚义厅里人声鼎沸,但外边还是计较安静的,所以那呼声让厅外的人都听见了,而且听的很清楚。

  只是……

  杀人了?

  厅外的贼人心中虽惊但依然疑惑的很,站起身朝那边张望,也有几个端着碗朝那边想看个究竟。

  可就在这时,走在最前头的人突然头一歪,噗通倒地,碗落地摔了个稀碎。

  众人大骇,这才发现他是被人一刀砍杀了。

  蒋发最先扑来一刀一个,眨眼间砍翻三人,余下贼人终于反应过来,鬼哭狼嚎做鸟兽散,有人往黑暗处躲,有人急急忙忙往大厅里跑:“杀人了,杀人了,有贼子杀来了……”

  大厅里数十贼人正在唠嗑吃饭,闻大呼声,脸色大变,连问什么人杀来了,官兵还是啥,多少人……

  就在这时,蒋发和常宇已冲了进来,见人就砍,贼人惊慌不已四下逃窜,事发突然他们没有任何心理准备,手头也没家伙什抵抗,眼见两人凶悍只得匆忙逃窜,有来不及逃的只得趁着手头的碗筷或者桌椅朝两人砸来……

  聚义厅里惨声不绝,血流成河。

  常宇一刀在手,一步一杀,蒋发游走不停,拦截那些要逃出去的贼人。

  而距离聚义厅不远的一处私宅里,金大胡子正在和家人吃晚饭,他极少到聚义厅和那帮手下人吃喝,觉得闹腾。

  外间传来砰砰砰的砸门声,金大胡子皱眉,谁他么的那么没规矩,正待大喝时,外边人已大呼:“大当家,大当家的,有人杀进寨子来了……”

  本欲去开门的金胡子闻言大惊,慌忙折返会屋内取了兵器一边问道,官兵还是绿林道,多少人?

  “不知道什么来头,只有两个人”

  啥玩意,两个人?

  金大胡子气急,打开门一脚将那手下踹出好远,朝聚义厅方向看去,但闻那边鸡飞狗跳呼喝声不绝,一帮废物,两个人便将你们杀城这熊样,让老子去瞧瞧他有什么三头六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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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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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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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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