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扶明录>第1573章 找事的来了
  “这……掌柜的说不要让咱们乱走动的呀”莲心有些纠结,青衣则道:“万一被识破了身份怎么办?”wWW.ΧìǔΜЬ.CǒΜ

  “不出王府算什么随意走动”坤兴一脸的无所谓又道:“咱们作婢女装扮她难不成是孙猴子的火眼金睛一眼就瞧破了咱们,再说了就是瞧破了又如何,瞧破了她还得给本宫施礼呢!”

  听她这般说,莲心和青衣便应了,三人略作乔装便了出了房间,朱慈烺瞧了问道:“你们去哪儿?”

  坤兴便附耳说了,朱慈烺翻了白眼,挥了挥手:“去吧,去吧,瞧你几人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常宇奉旨巡边所经之处几家欢喜几家忧,最忧者不知,但最欢喜的以朱芷娥为最,恋爱的中的人都恨不得时刻腻在一起,可是她不能,望穿秋水等了好几个月才在前月费了好多周折一路辛苦秘密进京又等了好久才和常宇匆匆见了一面然后便回太原,而后又是眼巴巴一等月余才终于见到了那冤家。

  可奈何,王府里人多眼杂也不能太过亲近,只能相近一瞥消解相思之苦。对方的一个眼神甚至一个挑眉都能让她欢喜很久,只盼着待他公务了却能寻机好好陪伴着自己。

  作为晋王最宠爱的妹子,朱芷娥平日行事不拘小节,不是那种在屋里头闷一天不出门的主,但这几日却真真的大门不出小门不迈,只因为王妃下了禁足令,让她注意影响。

  毕竟王府里还住着客人呢,常宇是熟人为人也不拘小节倒也无妨,但他麾下随从数十加上兵部尚书史可法都在,一个郡主若是冒失了或者失礼了传出去那丢人的事晋王府。

  所以这个一直想偷偷去找常宇的郡主,也只好窝在屋子里一边做女红一边想着心事,嘴角时不时的露出笑意,心腹婢女知她心思也是低头窃笑。

  外间传来说话声,婢女出门瞧了回来说是常宇的婢女来借针线,还要学作女红,若是旁人朱芷娥自不经意,但是常宇的人她立刻就上了心,赶紧让几人进来,顿时眼睛一亮,这该死的冤家身边竟然藏着这么个俏丽的丫头,嗯……旁边两个也不错,心里顿时有了些醋意,也仅仅是些醋意,并无嫉意。

  “咦,你盘的道髻,莫非是道人?”朱芷娥第一眼瞧见的莲心,然后注意力便在青衣身上,她曾听闻常宇身边有个很厉害的道士,却没想到还有个道姑:“莫非是李慕仙的徒弟?”

  青衣作了个结,微微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李道长只闻名尚未一见”。

  朱芷娥哦了一声:“听闻他身边多奇人异士,不乏僧道丐侠皆有奇技傍身,不知小道长有何所长?”

  青衣想了下:“他们说贫道打架很厉害……”朱芷娥噗嗤一声,看不出来你像会打架的样子,不过倒也合情,他最爱打打杀杀了“。

  ”郡主和我家督公很相熟么?“坤兴一直默默观察这个晋王府的郡主,听她谈及常宇时的神情总是感觉有些不一样,不对劲,因为朱芷娥说的是“他”而不是常公公之类。

  朱芷娥瞧了她一眼,不过是个十三四岁的少女:“年初时他来太原督战曾随他并肩作战,自是相熟了”。

  “并肩作战?郡主莫非还是个女将军也上战场杀敌了?”坤兴一怔,朱芷娥笑了:“什么女将军哦,我刀都拎不动,只是跟着他身后跑腿打杂罢了”。

  一说到常宇,朱芷娥的眼中皆尽温柔,坤兴公主终于感觉到了什么,女人在这方面的感觉特别敏感也特别准,何况是对同一人有着同样的情愫的女人。

  “郡主好像很喜欢我家督公”坤兴假装随口一句试探着,朱芷娥一怔,随即道:“常公公少年英雄,举国上下哪个不喜欢他哟”说着盯着坤兴道:“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儿?”

  哼,敢叫我小姑娘!坤兴心里不爽但脸上还笑嘻嘻回到:“我叫阿九,名儿是我家督公起的”说这话的时候脸上表情得意又自豪。

  不过朱芷娥貌似没看见,让婢女给她们取了些点心茶水,又问了青衣和莲心的名儿就这样说着闲话,不过说来说去话题总会绕到常宇身上就没提一句女红的事,朱芷娥想从这三个丫头身上知晓更多有关常宇的事,而坤兴公主则不停试探她到底和常宇什么关系。

  男人喝酒还得弄盘花生米作下酒菜呢,女人唠闲话家常自也要做些手工活,针线,纺织,刺绣,缝纫统称女红,像莲心这种穷人家的孩子也就只会个针线活,青衣稍好些会纺织,但若是刺绣这种多是大家闺秀才会的了,也是朱芷娥和坤兴公主这种千金的女德必修课。

  女孩子们在王府里叽叽喳喳,一边作着女红一边天南地北聊着,各自怀春各有心思,别院里朱慈烺依然一脸兴致听王征南说着他的军旅和江湖生涯。

  常宇离开巡抚衙门时已是傍晚,天阴的更重,风更烈,也更冷。

  这一下午在衙门里接见数位自首的官员,让他脑袋大了一圈,最后终于熬不住当了撒手掌柜,让三法司的官员接手,令其十二时辰在衙门里轮值,三天之后有案底的没来自首的便令番子缉拿开堂审理。

  风大天冷,但街上的人却不少,来往皆匆匆,街头巷尾的墙角屋檐下还有很多乞丐蜷缩着乞讨,酒肆客栈青楼外同样也有很多难民在乞食,常宇背着手脸上不喜不悲漫步街头,老九和贾外雄及陈家兄弟率数人在其身后随扈。

  常宇时而在酒楼门口驻足,时而在青楼门前张望,又或和街头小贩闲聊几句,甚至蹲着和乞丐唠了会家常,终于他发现一件事……这年头是真的冷,但这年头的人体质很抗寒!

  或许是因为普遍穷没厚衣服穿,但也确实耐寒。

  比如常宇就不行,穿了好几层还是觉得冷。

  他记得在后世,小时候天很冷但挺抗冻的,结果长大后天气没那么冷,各种保暖的衣服也有了,但却发现身体不那么的耐冷了。

  貌似抗药性一样,在冷天待久了慢慢也会有抗寒性吧,这个时代的天寒地冻却少衣取暖,逐渐养成了抗寒性,这要是后世的人来了,不冻得才怪。

  咦,自己不就是后世来的么,常宇缩了缩脖子,转头对身后的况韧几人道:“此时距离王府开饭尚有段时辰,要不要找个地方先喝两杯暖暖身子”。

  “好呀,几人忍不住一咧嘴”况韧更是朝正北一指:“那边有个迎客楼酒菜都不错……”话没说完就被常宇踢了一脚:“你还当真了!酒菜再好有王府里的酒菜好么?”

  那倒也是,几人哈哈大笑,却突闻街边有个刺耳声音传来:“王府的酒菜是好,但是你配喝么,你喝的上么?”

  诸人扭头看去便见路边一家酒楼前一伙人满脸嘲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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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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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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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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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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