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和宋洛书买的宅子距离常宇府邸不远,在东城兵马司北边的胡同里,两家一墙之隔都是二进大院子,但现在那面墙也被拆了,今儿就要在这把两家婚事一起给办了。
外边的胡同也早已水泄不通挤满了人,宅子里数十人正在忙碌准备婚宴之事,有东厂的番子亦有十三太保的人,上次常宇的乔迁宴就是他们包办的,这次自然也不会把肥水溜别人家田里。
天已晌午了,依稀可闻远处的唢呐锣鼓声:“来了,来了,新娘子要来咯”随后宅子里鞭炮炸起来,噼里啪啦的喜气洋洋。
“快撒喜钱哟”宅子门口的孩童们在大人的怂恿下嚷嚷着,李慕仙一脸微笑:“诸位街坊莫急,莫急,新娘一到喜钱少不了的”。
“来了,来了……有人嚷嚷起来,胡同口那边两个大花轿在人群簇拥下缓缓而来,李慕仙嘴巴咧开好大:“方三,撒喜钱咯……”
“快看新娘子长的好看不……”有泼皮和长舌妇么嚷嚷着,当然他们也知道是不可能的,堂都没拜呢,新娘子根本不可能抛头露面,最快也得明儿才能见到真容。
那什么时候拜堂呢?
在后世北方和南方还为此争论不休,南方人说北方人:大白天的摆喜酒吃完就散场好奇怪……
北方人则说南方人:你们才奇怪咧,婚礼就该在亮堂堂的白天办,只有二婚在晚上……
那古代传统的婚礼到底该在什么时候办呢?
其实答案很多人都知晓,没错,就是傍晚也就是晚上。
婚,女,昏,昏便是指黄昏之意。
在《诗经》《仪礼》,《左传》这些先秦文献中,本以“昏”表示婚姻,后来为了突出这层意思才特加女子旁另造新字。
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解释“婚”字:《礼》:娶妇以昏時,妇人阴也,故曰婚。
除了典籍之外,民间也有将婚礼安排在傍晚和晚间的记载,汉末著名乐府诗《孔雀东南飞》中描述刘兰芝再嫁时的情形是:
“其日牛马嘶,新妇入青庐。暗暗黄昏后,寂寂人定初”。
且抛开这些不说,单凭一些俗语和词汇亦可知,比如:洞房花烛夜。
但为什么古时结婚要在傍晚或者晚间举行呢?《说文解字》也说明了重要的一点:“妇人阴也”这不是一句骂人的话,此阴是相对阳而言。
《康熙字典》给出更详尽全面的解释“昏”字引《仪礼·士昏礼》注:“士娶妻之礼,以昏为期,因而名焉。必以昏者,阳往而阴来,日入三商为昏。”
根据这种说法,婚礼之所以要选在日落之后举行,是因为此时正当天地阴阳相交之际,这个观点应该出自东汉班固的《白虎通义》班固认为婚礼要在阴阳交时举行,且最好选在春天,原因也同样是为了顺应自然节律:
“嫁娶必以春者?春,天地交通,万物始生,阴阳交接之时也。”
班固的说法总结起来,即“阴阳交接之日”配“阴阳交接之时。
至于北方白天结婚的这个传统其实并不久远,是在康熙之后,有人认为是清后期施行宵禁,百姓不得不在白天办,但没有文献支持,另一部分则认为是受满清皇室影响,乾隆二十四年十二月,内务府具奏,内开四公主下嫁吉期,于乾隆二十五年四月初三日巳时行初定礼,五月十三日巳时行成婚礼——巳时是上午9—11点。
这是有记载最早白天办婚事的,但满清皇室也不总是白天办,比如光绪十四年皇后叶赫那拉静芬之父桂祥是黄昏在家举办盛大的纳采宴,但迎亲队伍却直至子夜23:55才出发前往紫禁城,并于凌晨3:30抵达紫禁城乾清宫,下凤辇,算正式嫁入皇家。
再者,溥仪的大婚典礼是在“十二月一日子刻”举行的。
这个时候老百姓已渐渐将重点放在“吉时”上,而不一定非要晚上办,白天也可以办,到了清末民国受西方礼教冲击,白日成婚已习以为常。
但现在还是大明朝崇祯十七年,一切还得按照老祖宗的规矩来,新娘接到府上了,但正式拜堂成亲还得到傍晚才能开始。
两个新娘由喜娘及随身婢女们送到房内歇息,包括新郎在内的任何男人都不可以进去,想闹洞房要等晚上,李慕仙安排了些饭菜让婢女送了进去,直到拜堂前新娘子是不能出房间的。
那新郎干嘛?
接待上门道喜的客人啊。
虽然婚宴主席在晚间,但晌午饭算是副席,主要是宴请一些关系亲近的亲朋及打帮手的同僚,仅是如此都摆了十几桌,除了衙门里自己人外,还有锦衣卫的,八达通十三太保的人,更有府军卫,腾镶四卫几个和东厂关系比较亲近的亲卫军里的一些数人(其实那些特别熟的,比如几个统领程明等人,此时都在京外带兵)ωωω.χΙυΜЬ.Cǒm
来了就是客,东厂办喜事真不差那一杯酒一双筷子,只要脸熟扯了礼上门说声恭喜,您就是客,就管您吃好喝好。
都吃快些收拾赶紧,午时过后客人便要陆续上门了,好好接待可别处了纰漏……李慕仙是婚礼主事人,手握拂尘仙风道骨,在两个院子里跑来跑去不停的嚷嚷着。
常宇在堂上陈王廷,乔三秀,蒋发三个镇宅宗师吃完午饭喝着茶,吴中小跑进来:“督公,锦衣卫吴大人来了……”话没说完就被常宇抓起茶杯作势要砸他:“那么多事你不去忙活,来当跑腿传话的了……”
吴中抱团鼠窜,那边吴孟明就露出招牌式笑走了进来容:“督公大人昨日回京,卑职公务缠身未能前去接风恕罪恕罪……”
“得了吧你”常宇撇撇嘴,伸手示意他坐下,旁边婢女赶紧给上沏了茶,陈王廷几人也转身退了出去。
“近日忙活什么去了,见不到个人影?”
吴孟明长叹一声:“劳碌命,前些日子随扈皇上出宫,这才刚从保定府回来便又摊上了大事,锦衣卫得到线索,京城里有一股鞑子的细作预谋要干件大事,这两日都在查办此事”。
哦,常宇皱起眉头,鞑子觊觎大明数十年,早就未雨绸缪别说在京城有一股细作,就是有十股甚至百股都不意外,但数月前和鞑子那场大战之后常宇曾令东厂严打过一次,没想到又冒头了,而且还想搞事情。
“可查出什么了么?”
吴孟明摇摇头:“眼下只盯上这条线,尚不知他们意欲何为,为免打草惊蛇所以还不能抓捕……督公,您说这些狗鞑子怎么就这么不消停,揍成那样了还要兴风作浪,当真可恶的很啊”。
常宇冷笑:“他若让咱们消停了,自己就不舒服了,多尔衮那狗日的此时躲在锦州恨不得炸了北京城呢……”说着突然一怔:“那股鞑子细作要干件大事,不会要趁这婚礼……”
“不会,不会”吴孟明赶紧摆摆手:“此时此刻,这宅子外边方圆二里内,锦衣卫的人没有五百也不少于二百,任何风吹草动都瞒不过咱们的眼睛”。
常宇微微点了点头:“衙门那边也要多派些人,别让他们趁虚而入”。
“督公放心好了,那条线卑职派人紧盯着呢,暂时还没发现什么异动,卑职已下令只要发现有不对劲的地方哪怕打草惊蛇也要立即将其扑杀”。
“理应如此”常宇皱眉道:“或许是因为近日皇上出宫出京甚勤,被这些细作盯上了想打皇上的注意,你万不可大意了”。吴孟明一拍大腿:“督公和卑职想到一块儿去了,不过督公放心,您在外忙活着,这家里卑职一定给守好了不会出乱子的,否则也太显得我锦衣卫无能了,我吴孟明岂不成了废物”。
常宇微微一笑:“吴大人说笑了,锦衣卫的本事还是厉害的紧,东厂很多方面都还靠锦衣卫帮着忙呢”心里却骂道,你他妈的除了敛财好手外,其他还真就是个废物。
此事体大为了以防万一,常宇还是决定让东厂插手此事,让人传话密令蒋全追查。
两人在堂上说着话,院子里忙碌一片,不知不觉午时已过,上门道喜的客人源源不绝,李慕仙和老胡及几个管事的在门口迎客,这可是和上次乔迁宴大不同了,来喝喜酒要登记还要送礼。
史可法不是第一个上门来贺喜的,但却是第一个文官亦是第一个六部尚书级别的,他和常宇交情深厚,众人一点都不意外,随了十两银子,送了一匹布(约三十米左右)及几盒糕点。
随后而来的则让很多人意外了,乃宫里头的四司,八局,十二监的提领太监,连掌印太监王晨恩都来了,二十四衙门的太监一下子全来了,可以说常宇的面子太大了,也可以说崇祯帝这次太给面子了,要知道他乔迁宴时崇祯都没给这些太监集体放假。
这些太监也特别守规矩,每人随礼二十两,绸缎等物若干,不算多丰厚,但无论放在哪都绝对拿的出手。
常宇同这些权监既是同僚之间又有利益关系,所以有的是话题,众人在堂上喝着茶扯闲篇悠闲的很,吴孟明夹在其中觉得有些无趣便退了出来和李慕仙一起在门口迎客。
“督公,督公大人……”堂上正在王承恩等人闲聊的常宇突闻吴孟明的疾呼声,便见他急急跑来:“贵客登门”。
常宇不由眉头一皱,能在吴孟明口中的贵客……莫非某个勋贵,按理说这婚礼他们不会亲自登门,最多派人来随了礼便完事了。
“首辅李大人,次辅吴大人,户部尚书倪大人……一块来了”。吴孟明的话让常宇惊讶万分,他们怎么会来,自己乔迁宴他们都没登门,还有那吴珄可是最瞧自己不顺眼的……今儿不对劲啊。
不过转念一想,顿时苦笑不已,是了,又是崇祯帝使了劲,他这是把这场婚礼当成常宇的婚礼办了!他要利用这场婚礼将那些和常宇对付不对付的人全都叫过来,简单说就一句话,常宇和朕面子,这俩面子总得给一个。
而他之所以这样做,一来是给常宇面子,二来是看谁不给他面子!
你们以前都骑在我头上拉屎拉尿,什么锅都让我背,动不动就让我发罪己诏,今时不同往日了,老子手里有人腰杆挺直了,倒想看看还有谁他么的摆不正自己的位置,那往后可就得给你上眼药了,这也是常宇给了他的启发,常宇之前总是在他跟前叨叨,巩固皇权得威望,皇权至上……
所以他就要利用这场婚礼试试水,谁不去就是不给我面子!
而如今不管是朝臣还是阁臣,哪有还拎不清的,小太监武定乾坤,文绝唐宋是千年难遇的天纵之才,大明中兴便在此人身上,但凡是个瞎子也能看的出来,没人愿意再他作对,何况细想之下这太监并未有实质上的什么恶迹,也没像魏忠贤那样整治文官集团,现在皇帝又来试探,何必自寻不快呢,即便心里依然厌恶这个太监,但面子上该缓缓了。
想通这个关节,常宇忍不住苦笑,本是一场开开心心的婚礼,现在有些变味了,他宁愿不让这些人来道喜。
……………………………………
本来这场婚礼打算一笔带过的,哪知写着写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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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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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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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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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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