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扶明录>第1462章 意料之外的那个人
  丁启,丁启不见了,有伙计嚷嚷起来,不过很快他们有感觉很蹊跷,丁启身材比较瘦小,刚才那人却很挺拔,看身形根本就不是一个人。

  “你们最后一次见丁启是什么时候?”王征南追问那些伙计,最终得知下雪扎营时。

  看来那个叫丁启的可怜伙计此时不知被藏尸何处!

  简单来说就是他被那采花贼冒名顶替了,风雪刚起时众伙计戴着帽子蒙着脸忙着搭建营地,没人会注意身边谁是谁。

  随后王征南率队又将整个营地排查一遍,确认贼人远去并未去而复返,常宇蒙着薄毯子站在营地正中看着正北,漫天风雪很快将他覆白。

  北边是山,贼人是从北边突围出去的,这个时候也只有山里头有地方藏身避风雪了,这人冲出帐篷毫无任何迟疑就奔北而去说明其早就想好退路了。

  经验老道出手狠辣,轻身功夫一流,又好色采花……常宇突然一个哆嗦:“艹他妈的,原来是你这厮”。

  “大人莫非瞧出那贼人身份了?”蒋发闻言向前问道,常宇望着正北漆黑的山林点了点头:“那厮不是那个神出鬼没的杀手也非普通的采花贼,而是江湖上臭名昭著的血蝙蝠”。

  血蝙蝠,蒋发一惊:“卑职出京前听李炳宵曾言要助夜魔擒一仇家好像就叫这名堂”。

  “没错,就是他!”常宇气的牙痒痒,这血蝙蝠在江湖上出了名的贪色不知祸害了多少女子,但依仗一身号功夫官府拿他没办法便是江湖上的正义人士也束手无策,像吴中的那样的高手都能让他数次溜走,旁人更别提了。

  血蝙蝠非常的好色而且色胆包天一旦被他盯上的女子想法设法都要得手,除此外还睚眦必报,蚊子叮他一口都要被他捉了轮j十八次才行。

  在济南时他瞎了眼碰上了夜魔被其刺了一剑,于是结下梁子竟敢追常宇一行南下,面对诸多高手环伺竟不畏惧,终在曲阜时候栽了,当时常宇觉得他难逃一死,谁知数月后竟出现在京城。

  更想不到的是,其竟尾随自己出了京。

  是有预谋,还是巧合?

  常宇左思右想,最终确定应该是巧合,因为血蝙蝠和他并无直接的恩怨,甚至都不认识他没理由向他寻仇,应该是听到了些风声或者感觉到了危险匆忙之际潜入城外,好巧不巧碰到了,又或许是城里头或者城外看到坤兴公主或者宋洛玉了被其引了过来。

  然后这厮在镇上下手却被发现,贼心不死继续跟着,却突遇大风雪无处躲避只得趁乱混入商队里。

  蒋发一路小心翼翼的提防,却没想到是这厮跟了过来,这让他有些失望又有暗暗松了口气。

  但常宇却变得紧张起来了,因为他知道血蝙蝠的本事,可谓防不胜防,偏偏坤兴公主就在队伍里。

  于是他让况韧排了岗哨,三班倒不间断巡查营地,而他则直接走到坤兴公主的马车旁:“九姑娘睡了没?”

  “没呢,外边又出了什么事?”阿九的声音有些紧张,这时宋洛玉从常宇的马车里探出头:“大人,要不还是卑职和九姑娘睡一辆车吧”。

  不!常宇做出了一个他早就想但一直说不出口也做不出来的决定,让那个宫女和宋洛玉睡一个马车,而他上了坤兴公主的马车:“恕臣冒失了,今晚臣要在这陪着殿下”。

  坤兴公主看上去表情没有什么变化,但嘴角微微轻扬还是出卖了她的内心:“怎么又叫殿下了,外边到底出了什么事”。

  “闹了贼,为防万一臣还是要贴身随扈”常宇随口说道,坤兴公主眉头一皱:“这天儿鬼都不敢出门,贼人倒是够辛苦的啊”。

  常宇忍不住笑了:“都是混口饭吃”。

  车里挂着灯笼里边点的是蜡烛,留有一丝排气孔倒也没有多大的味道,烛火摇曳车内气氛有点……不太对劲。

  此时朱慈烺被众亲侍拥在帐篷里已睡了,他尚不知常宇上了他妹子的车,即便知道了也没啥感觉,在他的认知里常宇就是个太监,太监在宫里头伺候女主子洗澡的都正常不过,再说他对常宇也是无比的信任。

  可这是两人第一次这么狭小的空间里独处,加之相互之间又有好感气氛瞬间变得有些别扭起来,朱媺娖拥着被子半靠在车厢,常宇在她对面端坐手握一杯热茶,喝也不是不喝也不是。

  “你不困么,赶紧睡吧”常宇打破尴尬的气氛,朱媺娖嗯了一声:“本来是困的,现在又没了睡意,你和我说会话吧”说着推开一点点窗户,呼啸寒风灌了进来吓的她赶紧关上了。

  常宇抽出腰间青雀宝刀,以衣袖拭之:“我也不会说话,说来说去就是些打打杀杀的事,那种事你哥哥爱听,却不合你胃口”。

  “你怎知我不爱听打打杀杀的咯”朱媺娖嘴巴一挑:“我也喜欢听打仗的事,你给我说说南边剿匪的吧,我听父……父亲说你曾带着四五个人就破了一个城是真的么……”

  常宇很无语,这段经历他至少已经见过五遍了,给李慕仙讲过给李岩讲过给黄得功讲过给崇祯父子讲过现在还给阿九姑娘讲,但却是讲的最生动的一次,毕竟谁不想在自己心仪的女孩前好好表现,何况故事主角还是自己。

  朱媺娖自是听的津津有味,时而紧张蹙眉时而捂着心口长松口气,外边风雪虽大车里有暖炉温如春,坤兴公主听的太过入迷蹬开了被子露出了脚,常宇瞥见顿时忍不住咦了一句:“殿下你裹脚么?”

  坤兴公主一怔赶紧将脚缩进被窝,脸色绯红瞪了常宇一眼,其实她还穿着袜子呢:“你有那恶趣味?”

  “没没没”常宇赶紧摆摆手:“我只是听人说过宫里头妃子娘娘也有裹脚的,不知是真假故此一问”。

  “呸,哪个说的胡话,宫里头才没人裹脚的”朱媺娖怒目,看来真的有些生气了。

  裹脚这个陋习具体从什么时间开始的已无从考据,史料说在明朝很盛行,甚至连皇后都裹脚,理由是出土的孝端皇后和孝靖皇后的鞋底长度仅十三四厘米,不过很快又被人逐条推翻,因为古代的鞋子造型与后世大不同,鞋底远比鞋面小,而且根据两位皇宫的脚骨骼也发现与正常人无异,说明并未裹脚。琇書蛧

  但从满清开国后皇太极“有效他国衣冠、束发裹足者,治重罪”,“他国”是明朝。后孝庄皇后谕“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可见当时明朝裹脚之风盛行,其实都是些心理变态的文人搞出的臭恶俗。

  “怎么,你还看过人家裹小脚的?看的谁家姑娘?”朱媺娖哼了一声盯着常宇问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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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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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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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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