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扶明录>第1424章 郑芝龙的大礼
  见礼之后常宇大喇喇的坐下,喝了口茶水见郑森还站的笔直便示意他坐下,可郑森不敢呀,他爹再牛逼也是大明的臣子,而眼前这人却是大明除了皇帝之外最具权势的,更何况他此时仅是一个监生而已,说白了就是资历太浅资格太低,即便人家让你坐,但是你坐了就是真把自己当回事了,是无礼不懂规矩。

  郑森不想给常宇一种没家教不懂事的感觉,毕竟自己家是海盗出身就怕别人看不起,虽说很有钱,但这年头真的不是后世那样有钱就是大爷,你看那些读书人一个个穷的吊儿郎当的,但不管是小老百姓还是一些商贾大户都对他们敬重的很!

  这是郑芝龙为啥非要托关系给他儿子弄进南京国子监上大学的主要原因。

  古人很讲究这些规矩,但常宇不同啊,在军里和士兵打成一片,平时和亲侍都是称兄道弟,无视一些礼法和规矩随意的很。

  于是又接连招呼郑森落座,可这小子觉得常宇是在试探他,宁死不坐,气的常宇一拍桌子:“难不成要让本督陪你站着,堂堂郑一官的儿子怎么这幅熊样!”

  这一下郑森不敢再违,赶紧再旁边落了座,常宇叹口气:“你我年纪相当,此处又无旁人,何必扭扭捏捏那么多繁文缛节”。

  “是,是,督公教训的是”郑森赶紧点头应道,心中已经开始觉得很神奇了,这人当真这么随意?念头刚起,常宇就叹口气了:“本督哪是在教训你……得嘞,咱俩说点正事吧,你父亲可好?”

  郑芝龙这时才刚四十岁正当年,当然好的很咯,常宇又问了些一路是否顺畅有没有遇到台风之类的,郑森都一一做了回答,见常宇真的随和他也慢慢的放下心来没有刚才那般紧张。

  于是常宇便见话题转入正题,问了大番薯和大土豆,郑森的精神劲也上来了:“一共大小二百一十三艘,其中三十艘是粮草已送入城中,余下皆在通州等候……土豆近三十万斤,番薯亦相当”。

  常宇一喜:“那这些作为种子足够种植多少地?”郑森略已沉思:“以土豆来说若是春种的话可以切成块,每亩三四百斤足以,但秋种需要整个播种每亩便最少也得五六百斤起了,至于番薯是要生苗播种,待长了一段时间可以剪秧再种,所以都足够各种上千亩!”

  也就是说这批种植足够种植两千亩左右,土豆和番薯的产量都差不多,平均亩三五千斤,也就是说两三个月后可收获上千万斤,足够解决京畿的饥荒。

  但这两三个月得饿死多少人啊!

  或者有人说,为何不能先以这批货赈灾,后续送来的再播种。

  道理很简单,这六十万斤的土豆和番薯对于眼下的饥荒来说是杯水车薪,下批从福建云南采购加运输到京城至少得两三个月,那时早就错过了播种期,这样会导致更多的人饿死!

  “据说那番薯要先育苗,而这育苗时长差不多要一个月?”常宇眉头一皱,心想又要耽搁一个多月只恐错过播种时间,哪知郑森一脸轻松:“吾等来的路上已将苗育好了,随时可播种”原来郑森知常宇采购这批土豆和番薯乃作为种子,在航海路上已将番薯育苗了,此时正堪用,常宇闻言自然大喜不已,连夸帮了他的大忙,不,是帮了朝廷的大忙。

  得常宇夸赞郑森也是开心的很,然后又告诉小太监一个好消息:这批货免费送!

  没错,郑芝龙从决定要搭常宇这条线的时候,这批货就成了见面礼,送给常宇的见面礼,注意,是给常宇的见面礼,不是给朝廷的。

  常宇顿时开心的像个地主家的二傻子一样,笑的眼睛和嘴巴都合不拢嘴:“这多不好意思啊,既是盛情难却那就承情了,郑总兵实则是太客气了”。

  常宇从来都不是那种只进不出的人,在他看来不管是做生意还是交朋友都要有来有往才能长久共赢,所以他就立刻问郑森:“你可有所求?”。

  郑森一脸正色摇摇头:“无所求也,实不相瞒此番进京一来是奉父命给督主送拜帖,二来去南京”。

  常宇哦了一声点点头:“你在南京国子监对吧”。

  “正是”郑森赶紧应道。

  “那……到北雍来如何?”常宇端起茶杯淡淡一笑,郑森赶紧站起来躬身道:“吾所愿也”。

  谁都知道北大比南大好,北大入仕途又更快捷方便些。

  “别急”常宇示意他坐下:“汝父给本督这么大的人情,本督可不能寒酸他,先问你是想从文还是从军,你若想从文本督先将你调入北雍来,为你寻个师门拜下,先入翰林院做个庶吉士(相当于政府人才库)慢慢坐起,你若想从军,本督自也会送你个好前程”。

  郑森又坐不住了:“来前家父已交代了但凭督主大人做主”。

  常宇微微点头,他猜的出来郑家是想让郑森从文从仕,毕竟海盗出身内心自卑,总觉得别人看不起自己,就想弄个文官出来光耀一下门楣出口气,所以一心要培养出个走仕途的,要知道连郑森的五叔郑芝豹投诚之后也花钱进了国子监,就是为了贴金,可见郑家内心的自卑和自尊心有多强。

  而且若是要从军,郑芝龙本身就是水师总兵,郑芝豹是水师副总兵,水兵就他家开的,而且大部分水师将领和士兵都是当年的海盗,所以在自己家当兵会被别人嘲讽,当来当去还是当海盗。

  这就是为什么郑芝龙要送常宇这么大的礼,他就是要搭上小太监这条线,谋划郑家的将来,不能只偏安一隅做老大,也要朝里有人,军中有将才更稳当,毕竟当年的靠山蔡善继和熊文灿都死了。

  而若要从仕,以东厂提督的本事只要愿意给铺路,那可以用直步青云来形容,若要从军,以小太监现在手握天下兵马的权势,加上正是乱世征战出英雄的时候,只要有军功傍身,将来升官封爵自不是在话下,那李岩就因为死心塌地的跟着他现在都是柱国了,还有黄得功,唐通都封爵了……

  所以这世上哪有无缘无故的爱和无缘无故的好处,都是交易。

  郑芝龙和小太监都是人精,闻琴声而知雅意,而且他也非常愿意做这种交易,毕竟他现在太想和这种财大气粗又有实力的人做朋友了!

  因为他缺银子,缺粮食!

  而郑芝龙:我都有!

  这样吧,常宇想了一下:“入冬之前不会动兵,你先入北雍(北京国子监)读书,顺便帮本督做些事,待秋后动兵你再随本督征伐,那时你在决定是入仕还是从军可以吧”。

  郑森大喜,特别是听到常宇的那句:“帮本督做些事”提携之意太过明显,要知道现如今多少人挤破脑袋想拜入他门下帮他办事而求之不得。

  “本督要先给你请个老师拜入他门下,你可有意向之人,咦对了,你在南京的老师是不是钱谦益,你这郑森之名也是他取的对吧”。常宇说着突的眉头一皱,历史上的崇祯十七年出,郑成功去南京国子监读书拜钱谦益也就是柳如是的丈夫为师,钱谦益给他取名森,及大木表字,所以后世人称呼他郑森和大木便是由此而来。

  郑森赶紧点头称是,心中暗惊,东厂果然厉害,什么都能查出来。wWW.ΧìǔΜЬ.CǒΜ

  “这名字阴森森的不好听,还不如叫成功呢,马到成功之意多好!”常宇似笑非笑,郑森一怔却随即难掩喜色,或许他觉得常宇在暗示他什么吧,便连忙叩首道谢:“学生……”

  别别别,常宇赶紧起身:“本督年纪尚不及你大,更难为你师,那钱谦益学识虽好但人品,嘿嘿,回头帮你重新找个大儒,顾炎武怎么样……算了算了,他名头虽大现在也不过是监生……”

  “可以,可以,顾先生可以的!”要知道顾炎武现在虽仕途不顺,但其大儒之名早已遍天下,而这个时候与其号称明末三大家的黄宗羲和王夫子都还没过会试呢,都是二十岁毛头小伙名气也不太大,没顾炎武那么逆天。

  “不行不行”常宇摆摆手:“若真是为了学识拜他门下倒也无妨,但你是要从仕拜他有何用”说着扰扰头:“明儿本督去李邦华那给你探探口风,这小老头要是不愿意就找施邦昭,再不然范景文,倪元璐也行,总归给你弄个像样的”。

  此话一出,郑成功便激动难耐,这些都是内阁大佬啊,随便拜入一人门下,将来从仕都蹭蹭蹭往上窜,于是连连对常宇道谢。

  你以为就这?

  雪中送炭远比锦上添花更让人感恩,郑芝龙送了这么大的礼,常宇自是涌泉相报,于是令人传话,今晚不见其他客人,简单弄了几个酒菜叫上吴孟明一起,三人在大堂里边吃边聊。

  郑成功内心激荡不已,爹啊,你知道现在孩儿和谁一起喝酒唠嗑么,东厂和锦衣卫的头子,这待遇你都从来未有过的吧!

  太神奇了,这小太监必传闻中还神奇,郑成功觉得自己像做了梦一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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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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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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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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