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拒捕伤重已死了”吴中说着呸了一口:“采花贼身边竟然跟着个亡命徒”。
“那是我族弟,你杀了他,我我……”万户侯不知突然哪来的力气,对着吴中喝骂却被其一个眼神秒杀,气势顿怂:“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
“只怕你连鬼都做不成”常宇冷笑:“你将来龙去脉说了,本督或可给你个痛快,否则定让你人不人鬼不鬼受尽折磨”。
万户侯忍不住打了个寒颤,穿着粗气道:“草民,说,草民全是受那血蝙蝠所骗……”
烛火摇曳,莲心站在院子里像失了魂一样,并非是殿内正在审讯贼人,而是她突然意识到一件一时间无法接受的事:那个小督主竟然是个公公!
是个太监!
其实常宇从来没刻意对她隐藏身份,甚至连她师傅也说了顺其自然总会知道,而且一路上为了低调隐藏身份,随扈皆称之为大人,常宇也自称我或者本官,所以她一直蒙在鼓里。
但刚刚常宇和朱以海两人之间说话,便以常公公和咱家来称呼泄了底,只是那会儿莲心心思全常宇伤势上边,无暇其他,这时在院子里清静一会突然间意识到了,这少年竟然是一太监,而且绝对是个权监!
之前她未曾听闻过常宇的名字和事迹罢了。
院子里天仙似的人儿不知道在暗自神伤着什么,而大殿内则静的落针可闻。
万户侯有气无力断断续续说了些前因后果,常宇大概了解了个来龙去脉,令他哭笑不得事,竟非政敌派来的此刻,而是不经意卷入了江湖仇杀。
这事因还要从血蝙蝠汤宁中和素净的恩怨说起。
血蝙蝠之所以能恶名远扬,除了一身轻功独步江湖外其心狠手辣滥杀无辜且贪色好淫,而且心胸狭窄睚眦必报。
他在济南城内偶然盯上了莲心,惊为天人想要一亲芳泽,只是夜探客栈时被素净所伤,于是这梁子结下了,他发誓要将素净先见后杀方解心头之恨。
那晚他其实再次返回,意欲以下作手段释放迷药将素净莲心迷倒,然后作恶,只是没想到素净也是老江湖,稍有动静便立刻起身查看,让血蝙蝠直到天亮也无从下手。
于是跟踪素净到德王府,心中讶然,莫不是那天仙人儿是王府里的郡主啥的……还没玩过郡主呢,这想法让血蝙蝠亢奋不已,决定寻个机会夜探王府。
可随即他就窥探到素净和一帮大老爷们带着那天仙上了街头四处游荡,作为老江湖的人自然知道对方这是在钓鱼引他现身的,而且作为一个江湖好手,他自然也瞧得出来那群人没一个善茬,全是大高手甚至有宗师级别的人物,更重要的是他还发现了自己的死对头那个杀神吴中竟然也在其中。Χiυmъ.cοΜ
这拨人到底什么来头?血蝙蝠心中大震,若是别人可能就顺坡下驴,惹不起就此收手了,可他不同,越是这样他感觉到了刺激,他决定要刺激险中求,就是要在一帮高手的守护下,将那尼姑和天仙给糟蹋了才过瘾,才够刺激。
当天凌晨时他正准备潜入德王府时却发现这拨人起了大早出城离开济南,于是一路尾随南下,途中几次想下手都没找到机会,却看到了这拨人冲杀山贼的一幕。
这不是普通的官兵,而是久经沙场的悍卒!途中又窥破常宇太监身份心中惊骇不已,宫里出来的身边有这么多高手随扈,那天仙的人儿莫非……我操,太刺激了,血蝙蝠愈发亢奋。
只是面对众多高手和数十铁血悍卒他虽急不可耐但就是找不到下手机会,别提有多窝火了。直到在泰安城内窥探常宇一行时,柳暗花明又一村,发现了个同行。
常宇一行在泰安城中包场吃喝休整,当时引得官府大惊小怪,同时也引起百姓的议论不绝,自然也吸引了江湖人的注意,这其中就有臭名昭著的采花大盗,万户侯。
这万户侯本命万猴儿,本是飞贼生性好淫在江湖人称,一夜万户,花中封侯。
万户侯偶然一瞥就被莲心所迷住惊为天人,心痒至极竟在青天白日潜入客栈想要图谋不轨,却和血蝙蝠撞了个满怀。
人以类聚,物以群分,两个江湖败类之前有过交集,偶遇之下便要共谋,万户侯听信血蝙蝠的话,此女乃宫中贵人,也是亢奋的不要不要的,宫里出来跟着那么多大内高手,不是嫔妃就是公主,作为一个采花贼玩了皇上的女人往后有的吹了。
只是这么高手随扈想摘这朵花,实在太难,必须分工合作。
“声东击西,你去行刺那太监,我去劫持那天仙,到手后同享……”血蝙蝠开始给万户侯画饼,又说只要杀了那太监,除了共享那天仙之外,所得金银全归万户侯所有。
江湖人以何为生计,又为何闯荡江湖?
无非就是坑蒙拐骗,杀人放火掠财。
你以为所谓的闯荡江湖就是电视里演的打抱不平,行侠仗义?
谁这么闲啊。
跑江湖不用吃饭啊,不要花钱啊,冒着生命危险自费除暴安良谁这么圣母。
所谓的江湖人,多是些无正当职业的三教九流人物,干一些上不来台面的营生谋生活。
就比如吴中,其在江湖薄有侠名,但为生计偶尔还不得兼职杀人糊口。
血蝙蝠也是,万户侯同样也是,他们作恶的同时当然也是以捞钱为主。
万户侯听信血蝙蝠的话,深信常宇一行携带大量金银珠宝,加上又有美人诱惑,便上了心又找来自己的一个族弟,三人一路尾随一路密谋。
在曲阜城外,见僧道尼离去,心下窃喜。
后常宇一行入兖州府,放松了警惕之心,终于被其寻到机会。
只是万户侯没想到的是小太监竟然也是个高手,那种突袭竟然还没得手,而其随扈虽不多却是顶尖高手,一照面就将他砍伤了,这和血蝙蝠说的有很大出入啊。
当然,他更没想到的是,常宇身边有吴中这种老江湖,若其当时立即出城或许逃掉了,偏偏他觉得自己聪明,反其道而行,却成了瓮中之鳖。
这一番来龙去脉听的常宇哭笑不得,很显然自己遭了无妄之灾,不知该感慨红颜祸水呢还是红颜薄命,像莲心这种天仙生在乱世就是一种悲剧,可生在后世吧,一个不慎就变成了绿茶。
“你祖籍何处”常宇看着瘫软在地上如一条死狗的万户侯,眼神愈发冰冷。
“鲁东”万户侯有气无力的答道。
“鲁东何处?”常宇再问。
“祸不及家人,只求大人给小的一个痛快!”万户侯喘着粗气哀求:“小的作恶作端早料的有这么一天,认栽了”。
常宇哼了一声:“你既自知作恶多端还想着痛快?”说着厉声喝道:“来人,将其阉了!”
啊,万户侯大惊,张口欲呼,吴中向前一步将其下颚脱钩,随即有亲卫向前扯掉万户侯衣裤,挥刀就将那玩意给割掉了。
万户侯一声惨叫,晕死过去。
呸,常宇一脸厌恶:“杂碎,只是污了王爷的地方”。
“这倒没什么,清扫一下便是”朱以海忍不住打了个冷颤,传言小太监心狠手辣果真不假,而且是不是心理有毛病啊,自己被阉了,所以也喜欢割别人那玩意?
“替他包扎一下,若明日不死,挂城头剥皮示众”常宇恨极了这万户侯,下手必须要残忍。
“那若死了呢?”吴中问道。
“照样剥皮抽筋!”
就在这时,况韧从外边急急走了进来:“大人,有那血蝙蝠的消息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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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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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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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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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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