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扶明录>第494章 血战
  宁远城内有兵近五万,清军攻城虽猛,但城小城头山容不下那么多兵力,更何况骑兵不到最后也不会被派上城。

  先前常宇以旗语和吴三桂议定战术,便是在激战最烈时,他出山扰敌后,吴三桂率骑兵出城杀出来,前后夹击,清军必乱。

  吴三桂本有骑兵万余,常宇出关时把高第显摆的那三千骑兵给借来,又有唐通的三千余骑兵,加上神机营的一千骑兵,近两万。

  城上督战时,见常宇出山向清军后阵杀去,区区数百骑兵竟敢硬撩清军数万大军,这份勇气,这份魄力,直看的吴三桂豪气顿时,叮嘱唐通一番后立刻下城,不顾清军攻城正激时率早已集于北门城墙下的骑兵杀了出去。

  倾一城骑兵两万余,如群狼,似下山饿虎,出门顺着墙下杀将过去。

  城外多是步兵,正冒着炮火箭雨冲锋,有的在搬运登城梯,有的在持刀上城,有的刚跨过壕沟冲到墙跟前,每个人都处于生死边缘,神经绷紧到了极致,但就是没注意到明军的骑兵已杀到跟前。

  直到他们突然感觉上边的箭雨变稀,火炮也开始往远处轰,就连弓箭和檑木滚石也变少了许多,这是为什么?

  很快就有了答案!

  万马奔腾,地震山摇,箭雨如蝗,长刀索命……

  吴三桂亲率骑兵,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被西门瓮城外的攻城清兵杀戮一空,随即令家将吴钊甩两千骑兵杀至南门,他领着大军直奔西,越过壕沟继续追杀清军。

  追杀清军还是其次,小太监深陷重围中,以那数百骑兵能抵挡多久,一个救援不及,便是全军覆没。

  常宇所面对的可不是步兵,他在清军攻城大军的阵后,这里是骑兵的地盘,正面是阿济格的亲兵,满清最精悍的骑兵之一,四周合围的是多铎人马其中也不乏精锐,远处还有愈来愈多的闻讯杀来的骑兵,此时他便如群狼中的一个妖艳货,随时会被扒光反复那啥。

  吴三桂的骑兵大军,杀人如割草,本就疲惫不堪的清军步兵对上他们根本就没有还手之力,若非数里内有数条壕沟,他们只会被割的更快。

  可是深陷群狼中的常宇所率的重甲骑兵却是举步维艰,步步见血!

  大清铁骑天下无敌,这句话虽有吹嘘成分,但也也并非空穴来风,其强悍至极,非一般骑兵可比,刚一上手常宇心中便是一凛,硬茬子!

  论骑术,这些从小就在马背上生活的民族自不是明军可比,论弓射也是若一筹,更重要时他们身上都有一股狠劲,让人内心发寒的狠!

  可常宇所率的两营骑兵真的那么不堪,你狠就张开腿任你蹂躏么?

  呸!

  宫字营,万中挑一的壮汉,论身材魁梧力气之大不逊清军,数月间随常宇南征北战,大小十余次血战早已血性十足,战意滔天,更重要他们心中有着一股和清军截然不同的狠劲,那就是不服输,不服气!你能,我也行的霸气!

  黑豹营,前身金吾卫,同样万中挑一的精骑射的悍卒,同样随小太监刀山火海趟了几回生死,论战力,论狠,不比任何人差!

  而他们能以五百人杀入数万敌阵中的这种胆量和魄力都来自他们的灵魂,东厂提督那个未满十八岁的小太监!

  对他们来说,督主说行的事就行,督主说干的事就一定要干!

  督主的话何曾错过,督主打过的仗何曾输过!

  哪次不是以少胜多,那次不是凯旋而归

  太原时面对数十万贼军都杀的几进几出,眼前这数万人又有三头六臂了么。

  狼群中的小娇娘,手中钢刀乱舞,左冲右突,饿狼环伺之下毫无惧色,这种强大的心理素质依然来自他们的灵魂人物,常宇!

  前世的职业生涯,不管是魔鬼般的训练,还擂台上的咬牙坚持,这都需要超强的意志力,常宇忍耐力和斗志绝非一般人可比!

  灵魂人物如入海蛟龙,长刀在手,上下翻飞,一身杀气暴现,丈内无人敢近前一步,身侧陈王廷长髯染血,纵马跟随小太监杀的几进几出护起安危,时而莫名豪情万丈,狂笑不已,怕是从未想过有生之年还能上的沙场,快意恩仇!

  清军强横,任由常宇如何左右冲突,就是死死围困,阿济格和多铎发誓要把明军这支骑兵给生吞活剥了,方能雪恨雪耻!

  然则当真那么好吃的下的么。

  常宇的人马全是重甲兵,连战马都披甲,寻常刀箭伤不得,只有重兵器重击才会出现伤亡,这也是他能以五百人鏖战数万清兵这么久。

  眼下虽深陷重围,但他并不惊慌,因为只需吴三桂的援兵杀出城,困围立解,而且此时只要干掉那个目标,同样困境转眼便解。

  那个目标就是阿济格!

  阿济格目标太明显了,是因为他太暴躁太嚣张了,两军一对上,他便奋勇向前迎战,也是身先士卒那般,目的是想擒贼擒王,干掉明军的一个将领。

  巧了,他也被常宇盯上了,更被屠元盯上了。

  常宇令屠元夺旗,夺的就是阿济格的首级!

  贾外熊有伤未愈,实力打折,常宇不敢让他涉险,不准他好强逞勇,命其不离其右,随他厮杀。

  老话说王八看绿豆对眼了,阿济格和屠元一照面就被对方吸引了,那么魁梧的汉子,那么英气勃发,给别人杀了可真可惜了,一定要自己亲手杀了。

  屠元,年不过三十,天生神力,号称小太监手下第一战将Χiυmъ.cοΜ

  阿济格年三十九,沙场老将,号称大清第一火爆王爷

  眨眼间,两人就干在一起。

  方圆十余里,杀声震天,宁远城清军攻势顿消,主攻西门被突然杀出来的骑兵屠的狼狈逃窜,南门侧攻的同样被冲散,唯东门佯攻的清军还在纳闷,咋回事,怎么突然都往俺这边跑了……

  西山脚下,胡岭和李铁柱二人率神机营,列队射击,但不敢太过深入敌阵,这边都是骑兵地盘,几个冲锋就能把他们踩成肉泥,毕竟他们手里拿着的不是ak98k啥的,只能在山脚处杀敌,若是见识不好,能及时退入山谷。

  当然清军骑兵也知道这些火枪兵火力虽猛,但很容易冲散,可是他们不敢太靠近山脚,因为上边火炮一直都在候着他们。

  山这边杀的昏天暗地,黑凤山脚下同样也是剑拔弩张,吴中邀战鳌拜,两人下马近身肉搏,只看两方目瞪口呆,叹为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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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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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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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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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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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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