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宇忍不住加快脚步,走到人群跟前,他刻意掩饰自己,却也没被旁人认出,主要是旁人的注意力并不在他这里,而是那匆匆走来的数人身上。
那几人乍一看也没什么,只是当先一人比较出众,是一二十七八的青年,身材魁梧,样貌英俊,这人是谁,难不成是哪家勋贵的俊杰,若非如此怎会轻易进宫。
心念间,这几人已和他们匆匆擦肩而过,向皇极门进去,这时突然有一个宫女笑着低声叫了句:“驸马爷好”
那急匆匆的青年闻声,突然转头往来,笑了一下,宫女们立刻踱着小脚搓着手:“哇,可真是俊俏!”
驸马爷?常宇皱了下眉头,觉得莫名其妙,转身就要离开,突然间浑身似触电一般,猛的回头朝那青年望去,却已不见身影,消失在皇极门内。
朱媺娖的未婚夫周世显!常宇浑身颤抖。
“驸马今日为何进宫?”常宇低声自语,却被旁边一个宫女听见,随口道:“听闻是皇后召他入宫的呢”说着抬头看了一眼,突觉得这小太监生的也很好看,而且还有些面熟呢。
再想说话,却见小太监似失了魂魄一样转身走了。
又见情敌!
在太原遇见朱芷娥日久生情,硬生生的把情敌给吓跑了,而今又来一个?
常宇对坤兴公主有爱意,更多的是一种情怀,自小看了各种的有关朱媺娖的传记,小说,对这个皇家少女有着无比的怜惜,她身上更多也映射了一个王朝兴衰,一个皇家的悲剧,还有那个阿九的形象太入人心。
但此时大明尚未灭亡,朱媺娖还不是野史里的阿九,也不是正史的长平公主,她还是大明的坤兴公主,是一个皇家少女,楚楚可人又高冷骄傲的天之骄女。
常宇还记得他刚穿越后在万岁山见到朱媺娖的时候就暗暗下了决心,不让这个少女受到任何伤害,不管大明灭不灭,都不让朱媺娖被砍掉胳膊,更不能被贼人玷污,更不能落入满清手中抑郁而死。
可见他对朱媺娖有一种无以伦比的情感。
然则,人家是有未婚夫的,历史上若不是因为战事便已成婚,即便明亡后她依旧嫁给了未婚夫,而自己不过一个皇家家奴,一个背锅侠,一个太监,有什么资格觊觎!
虽说爱一个人并不一定要拥有她,只要她幸福就好。然则常宇终还是无比的失落,甚至有种失恋的感觉,说来可笑,没错,他的确是对朱媺娖一厢情愿的单相思。
此时,虽说形势还是不容乐观,但至少比历史上的此刻已缓和太多,历史上的此刻贼军已破了太原,进发大同,分兵多路入京,就连东路的刘芳亮也打到了保定,那时即将家破国亡,自是无暇公主婚礼。
而现在,皇后开始准备操办坤兴的婚事了?若不然召周世显入宫干嘛,常宇患得患失,满脑子胡思乱想。
史载周世显为太仆公子周君都尉,都尉是武官职,明时也不是实衔,他爹是太仆公,也就是在太仆寺里任职的一个高级官员。
明朝有大小九卿之称。六部尚书与都察院都御史、大理寺卿、通政司使为大九卿;太常寺卿、太仆寺卿、光禄寺卿、詹事、翰林学士、鸿胪寺卿、国子监祭酒、苑马寺卿、尚宝寺卿为小九卿。
这太仆寺在小九卿之列,属于兵部直辖,原为掌车马之官,明朝掌牧马政令,包括皇帝出行巡视的车马等等。
而掌管副车之马者为驸马都尉,也就是说周世显其实也在太仆寺任职。
这样看来,周家也并非算多显赫的豪门,但很显然明朝皇帝嫁女并非太看中家世,毕竟整个大明朝的也没用女儿来和亲或者其他的。
这一个小插曲让常宇患得患失,有些神不守舍,直至到万岁山脚下被方三喊住,才恍然回神。
方三朝万岁山的树丛中一指,常宇会意,强行调整了下心态,抬步走了过去:“咦,这么巩驸马爷么,这么巧来溜园子啊”。
“呀,原是常公公,真是凑巧,不若一起走走”。巩永固微笑道。
“甚好,甚好”
常宇走了过去,见巩永固虽强颜欢笑,但一脸疲色难掩,苍老了很多,看来乐安公主的去世对他真的是暴击。
“驸马爷要保重身体,府上幼儿还需您照顾”常宇忍不住的握住巩永固的手。
巩永固重重的点了点头,长叹一声,随即低声问道:“常公公你约我过来可是有要事商谈”。
“非常重要!”常宇四下看了一眼:“咱们边走边说”。
两人顺着山道,缓缓上行,常宇言简意赅的把他军粮采购权移交民企的计划盘出。
巩永固闻言也如同朱慈烺那般感觉不可思议,但又觉得十分可行,连番发问,常宇一一解答。www.xiumb.com
其实这个计划若成,可谓一举多得,一来可以有效且快速的为军队供粮,最大限度的为朝廷省钱,省力,节约各种成本开支,二来创造很多新的职位,解决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三可以有效帮常宇洗钱赚钱。
他之所以要把这件事说给巩永固听,一来巩是崇祯最宠信的皇亲,他觉得可行力荐之下崇祯点头几率更大,且以崇祯多疑的性格,即便点头了,这么大买卖他自然也要派个信得过的人盯着,这个人必然是巩永固,甚至可能会让他专门负责和那些民企进行对接业务。
其实一开始常宇考虑过拉太子或者巩永固入股,后来仔细盘算一下还是放弃了,毕竟这两人都是皇帝最亲密的人,他要用这生意洗钱,若被发现一二痕迹,便又落了把柄,而且本是实在的民企若有那么多皇亲入股,岂非又成国企了,少不了各种乌烟瘴气的事,想想还是作罢。
“这绝对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为何还没奏请皇上,皇上决然会准的”攀上万岁山头,鸟瞰整个皇城,两人顿感心旷神怡,巩永固更是情绪激动。
“前几日刚生出念头,思虑谋算后觉得可行才给太子说了商议是否可行,他却急急去见皇上去了,若咱家所料不差,不多会皇上便会召见”常宇淡淡一笑。
“若然如此,待会我陪你去面圣,此事体大,当特事特办,欲办从速啊!眼下南北皆在用兵,军粮缺口巨大,实在十万火急之事,若有民商愿意承办此事,真乃雪中送炭的好事。不行,我现在就要去见圣上”巩永固本就是操心国事的大忠臣,此时哪里还有闲心吹风看景,急急就要下山。
“厂公,皇上召您入宫!”恰在这时,山下方三开口呼喊。
常宇和巩永固对视一眼,二人急急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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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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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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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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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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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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