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头看了下城墙,只见上边火把闪动,人影幢幢,看来后勤还在清理。
常宇从王府西门走出,直奔西北方向锦衣卫那个秘密据点。
院子周边还是十分的安静,至少看上去是如此。
院内那棵大树依旧挺拔,常宇习惯性的站在下边抬头张望,而秦兴,郑国兴,严守德,蒋全四人在侧神情恭敬。
“可曾招了点什么?”常宇目光不离树冠,口中淡淡问道。
“回厂公,贼妇闭口不语,也不进食,且三番几次企图自尽”秦兴道。
“可曾用刑?”常宇又问。
“未曾,遵厂公令,以礼相待”。
常宇微微点头,收回目光,转身朝偏房走去,蒋全快步打开房门,房内灯火如豆,摇曳不定。
常宇踏步进入,秦兴等人刚抬脚,被常宇抬手止住,几人连忙关上房门在外静候。
房内红娘子批头散发,手脚皆带镣铐坐在一张单床上,闻有人进入,抬头看了常宇一眼,眼神微怔,随即怒而喝骂:“狗官不得好死,若是个男人,快快把我杀了”。
“我不是男人,我是太监,位居东厂提督的大太监”常宇淡淡一笑,拉了一把椅子直接坐在红娘子面前。
红娘子一怔,眼睛眯了起来,眼前这少年,她依稀记得早上曾见过,那时候他浑身血迹,杀气逼人,以为是个少年将军,怎知却是个太监,还是个太监头子,这让她一时语塞,怔在原地。
常宇也不说话,就那么似笑非笑的看着她
说实话,红娘子真的很好看,特别是身上那种熟女气质,常宇很喜欢。
半响,回过神的红娘子再次满脸戾气:“阉狗,你待如何处置我?”
“招降,咱家打算招降你”常宇微微一笑,直截了当。
“不可能”红娘子呸了一口:“朝廷腐败,官府欺压百姓,民不聊生,我等高举义旗当为天下百姓寻个活路……誓死也不会投降,苟且而活……”
妈的,又是这套,李自成洗脑很成功啊。
常宇忍不住的翻了个白眼:“不要把自己说的那么大义凌然,高举义旗?还不是贼!民不聊生?且看看这十余年是谁在残害百姓,鼠疫,干旱,蝗灾之下尔等贼子到处攻城掠地,烧杀抢劫,让百姓雪上加霜流离失所可曾手软过,在看看那些贼首酒池肉林可曾有一点是为百姓寻活路的样子,皆是为满一己之欲,反倒说的那么冠冕堂皇,我呸!”
“你……”红娘子一时语塞,没晓得这小太监这么能说会道。
“至于谁是谁非自由后人评断,咱们在这扯皮也没意义,眼下咱家就是为招降你,爽快些给个话”常宇冷哼一声道。
“我虽一介女子,但也顶天立地,身为堂堂义军,誓死不降,你速速杀了我吧”红娘子无比坚定,瞪着常宇。
“义军?哈哈哈哈”常宇大笑:“说好听点你组建了一直娘子军,实则你我皆清楚,那不过是军妓而已,堂堂的人你不愿意做,偏偏要从贼,要做军妓,红娘子你一人下地狱倒也算了,何必牵连那么多姐妹跟跳火坑”。
“你,你说什么……”红娘子怒不可遏,蹭的站起来,又噗通一声摔倒在地,抬头看着常宇:你,你怎么可以如此辱我……”泪如雨下。
“众所周知的事情,你又何必自欺欺人”常宇叹口气,起身走到她身边,伸手扶起已完全崩溃痛哭不已的红娘子。
战争历来都是男人的主场,如何解决这些男人的生理需求,古往今来都是件头等大事,所以衍生了一个职业:军妓。Χiυmъ.cοΜ
即便到到了高度文明的现代,这个职业也历经换汤不换药,例如x工团,只不过仅为将领们提供服务了而已。
据史料记载,最早出现军妓的部队是汉代飞将军李广的孙子李陵所率领的军队,李陵是名将之后自己也是一代名将,只可惜被匈奴所俘,但也受到重用,司马迁就是为了给他辩护才被割掉鸡鸡的。
自李陵起,往后历朝历代军队中安置军妓便不再遮遮掩掩,甚至堂而皇之的记载,有史可查。
其实,在古代作为随军妓女并不仅仅是含泪卖笑以供将士们娱乐和泄欲,而且还有相当一部分随军妓女白天充当起了杂役,为军队保障后勤,晚上陪酒侍寝,充当将士床上的泄欲工具。
战争的残酷和女人的温存形成的强烈反差使得二者往往同时出现。白天作战杀杀杀,晚上各种啪啪啪,这似乎是对行军者最合乎人情的犒劳。
所以事实上红娘子的这支娘子军充当的就是这个角色,只是她自己不愿意承认而已。
眼下被常宇无情的揭穿,她终于崩溃了!
“你若降我,便可堂堂正正做人,又何必从贼,过那屈辱生活,今日俘虏你部近千人,你忍心看她们遭不测?咱家先前命东厂的人看押你,难不知其意?若换做锦衣卫或其他人手,以娘子美色,此时只恐早已受辱了吧”。常宇耐心的开导。
奈何红娘子情绪崩溃,只顾低头痛哭,让他也是一时无奈。
“你且好好好想想”常宇叹口气,转身离开,走到门口时,突然道:“也许很快你们夫妻就会团聚!”
啊!红娘子闻言顿时停下抽泣,抬头道:“我夫君亦被俘了?”
“没有”常宇摇头:“不过他应该会为你而来!”
说完走出房门,红娘子怔在当地,眉头紧锁。
烛火摇曳,房内一片昏黄,诸人皆摇头叹气,唯李过手持酒壶饮个不停,双目悲愤,脸上狠劲十足。
“主上醒了”牛金星一声轻呼,李过随即扔掉手中酒壶起身朝榻前走去:“父亲,父亲……”
“这是哪里?”榻上李自成悠悠醒来,脸色苍白,这一路他几番醒来几番晕过去,就差喷一口老血了。
自东征以来,刀锋所指,无往不利,所遇州县纷纷献城投降,一时士气大振,空前绝后,诸将皆雄心勃勃,谁知自从到了文水之后,厄运不断,先是李来亨在大营中被刺杀,而后三番五次被那死太监戏耍损兵折将,让他连同属下诸将皆怒不可遏,誓言破太原杀那阉狗。
怎知太原墙高城厚,兵多将广,连番几次都攻不下,最终一咬牙豁出去,倾尽兵力,孤注一掷。
在他和幕僚的计议中,打下太原城收获多多,即便打不下也可全身而退,同时也消耗了炮灰精简了兵力,也算不上有什么损失,可谓一举两得。
但万万没想到的是,官兵在攻势最激烈的时候杀出城外,兵行险着,一举凑功,让他的人马瞬间溃败。
这绝对是他从未想到的过的结果!
数十万大军瞬间溃不成军,丢盔弃甲,四下逃散,结果辎重尽丢,这一路所掠成果皆为官兵所得。
败仗不是没打过,胜败乃兵家常事,这点心理素质他是有的,然而败的这么惨,这么憋屈的仅数年前被孙传庭暴揍那一次,而此时他的势力正如日中天却如此惨败在一个少年太监手中,他无法接受,也无法原谅自己,悲愤之余,直接晕死过去,途中每醒来一次,见部下惨状又背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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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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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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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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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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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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