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督大人您醒了”郑兴国看见常宇醒来,赶紧递来水壶。
常宇微微点头,侧头看了一眼身边的春祥和蒋全依旧死猪一样在打着呼噜,伸腿踢了几脚:“都起来了赶路了”。
随即郑兴国也开始四下吆喝让士兵醒来进食,准备出发。
“秦兴呢?”常宇四下看了不见他身影。
“一个时辰前走了,说奉您令去办事了”郑兴国赶紧答道,常宇点了点头,暗道这小子倒是勤快,起身伸了伸懒腰,朝马车走去:“估摸到太原要多久?”
“回厂督,若按昨儿那般速度,此时出发明儿一早可达,不过经一夜奔袭,人疲马乏,气力不在巅峰,恐要到明儿晌午左右”郑兴国道。
常宇嗯了一声:“只需明儿天黑前到便可”说着上了车,他要好好睡一觉,恢复精气神。
三刻之后,水足饭饱的士兵开始重新归队启程。
雁门关建在深山之中,山巅之上,出了关口依旧是崎岖山道,尚有十余里才至山谷平川。
山路坎坷,马车摇摆不定,常宇在车中难以进入深睡眠,就那样半醒半睡犹如摇篮之中倒也舒坦。
不知走了多久,突然车窗外传来惊呼声,虽有些低沉还是把常宇惊醒,这几乎是一种潜意识的警觉作祟,又或者是之前的阴影吧。
“发生什么事?”常宇翻身钻出车外,心中有气,别尼玛又遇到山贼了,否则一定给杀个干净!
“厂督,有虎!”赶车的方三脸色惨白,挥着马鞭朝东南山坡一指。
常宇还有些迷糊,有虎是啥意思,定眼一看,也是一惊
此时正值晌午偏后,一天中最暖之时,山风猎猎,草丛暗处一只斑斓吊睛白额大虎居高临下虎视眈眈的看着山道上的士兵。
常宇第一次感受到什么叫真正的虎视眈眈,即便他此时身在众人簇拥之下,依旧胆颤心寒,这可不时后世动物园的供游人拍照的大老猫,而是真正的山林之王野老虎。
早闻雁门关多虎患,经常伤守兵及山中百姓,明初便有镇守此地的官员杀虎为民除害,后世尚有马公杀虎处景点。
“看来传闻不假呀”常宇看着那只猛虎,咬了咬嘴唇低声说道。
“厂督,要不要射杀!”郑兴国在侧小声问道,此时队伍已经停止前进,士兵们也都面露惊恐全神贯注的盯着那只猛虎。
“杀了呗,回头弄件虎皮大衣穿着都威武”春祥在旁乐呵道。
“瞧你那品位,整个一非主流”常宇笑骂,随即挥手:“传令赶路,这禽兽若不惊扰何故杀它!”
“那这禽兽若是攻击…”郑兴国小声道,话没说完就被常宇打断:“若攻击士兵,当即射杀给春祥弄个虎皮大衣”
诸人哈哈大笑,山坡上那只猛虎闻声,抬头望来,正和常宇对上了眼神。
常宇冷笑,眼中泛起杀意盯着那只猛虎,心中暗道,你这禽兽,别逼我杀你!
吼……一声虎啸,山林为之一动,士兵们紧张不已,常宇伸手摸了腰间手弩,诸人见状,也纷纷张弓搭箭。
嗖的,猛虎一跃,潜入山林,诸人心中松了口气,常宇嘴角挑起一丝笑意,淡淡道:“可惜,听说虎鞭大补”
众人大笑,随即又有些尴尬,笑个毛线,都是太监,补个jb呀。
经此一扰,常宇睡意全无,于是下车翻身上马,当先而行,几个心腹随即向前护其左右,而一直打头阵的腾骧卫首领程明也放马过来伴其前行。
程明可谓是这支队伍中骑术最精湛之人,一路上常宇都亏他指点一些技巧窍门,骑术进步神速,如何快速止马,如何有效应对缓冲等等。
骑术犹如后世车技,除了基本技巧外,唯有孰能生巧,多加练习,想一日成神却是妄想。
一行人纵马,跑跑停停,山路虽崎岖,但不知不觉便走出山口,前方便是平坦的大山谷,或说深山中狭长盆地更恰当,顺着这条山谷直奔西南就到了崞县(今原平市)
一出山口,入了山谷,一股寒风来袭,常宇忍不住的缩了头,山道虽不好走,但风势可没这么嚣张,山谷平坦,无遮掩,狂风飞沙走砾,太目中无人了。
“急行,跑起来”常宇用围脖裹住了口鼻,下令队伍快速行驶,也就在这时,瑶见东北尘土飞扬,有马飞驰而来,看阵势人数不少,至少五十有余。
“警戒!”
殿后的唐破天立即指挥手下的府军卫,采取防守队形,前队的程明也快速领了一支百人机动骑兵朝队后支援,气氛陡然紧张起来。
“又是山贼?”春祥咬牙切齿。
“真是张狂无比”蒋全也忍不住的骂道,毕竟这方圆几十里雁门关,代州,崞县,都有官兵驻守。
常宇皱眉不语,望着远处的尘土略一沉默,突的拍马迎上,春祥和郑兴国等人大惊,一挥手,太监军近百人紧随其后。
“厂督大人”常宇刚到队尾,唐破天便止住他,看着远方一脸慎重:“估摸不过五十人,应是贼人探子!”
“给他杀光光,让他们探鬼去吧”程明冷哼。
常宇却突的笑了:“如本督所料不差,大人物来了”
大人物?诸人一怔,满脸不解的看着常宇。
常宇却未在搭话,只是微笑看着远处越来越近的飞扬尘土。
咦!随着尘土越来越近,唐破天等人脸上疑惑更甚,来人不似贼子,大部分穿着制式衣服,也就是军装。
“原来是……”郑兴国长松一口气,话才说道一半,常宇已经拍马朝来人迎了过去,并且做了个手势,让春祥等人原地不用跟随。
“厂督大人……”迎面一骑飞驰而来,却是一早离开的东厂掌班秦兴,见常宇奔来,便在马上抱拳见礼刚要说什么。m.χIùmЬ.CǒM
不料常宇理都没理他,直接擦肩而过,迎着他身后几骑而去。
吁……常宇一声喝,坐骑堪堪停下,距离对方不足五米。
对方最前有六七人,后边跟着三十余骑,一个个魁梧健壮,杀气腾腾,常宇忍不住心中暗叫一声好,这特么的才是兵!
眼光一扫最前一人,面黑短须一脸正气,身披软甲高大魁梧虽在马上目测不低于一米八五,此时正面带疑惑盯着常宇,想是不明白怎么突然之间一个小年轻挡住自己的去路,而看到刚才那个东厂的掌班对他抱拳,难道……不可能,此人太过年轻。
“可是周遇吉周总兵”常宇跳下马,走近几步对着马上黑脸人抱拳,一脸恭敬的问道。
黑脸汉子,一见此人如此大礼,也慌忙跳下马:“不敢,在下正是周遇吉,不知道这位……”周遇吉实在不知道如何称谓,因为常宇就是穿着普通的黑棉衣,从着装上实在看不出来历。
“咱家东厂厂督常宇,有幸相见周将军!”果真是周遇吉,常宇实在难掩激动,言辞之间欣喜异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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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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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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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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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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