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扶明录>第一百零三章 怕啥来啥
  问完话,常宇伸手掏了些碎银递给几个锦衣卫探子:“兄弟们辛苦了,到地头买些酒喝”他是真心觉得这些刀口舔血的探子辛苦才打赏。

  锦衣卫探子大喜,接过银子对着常宇一口一个道谢,甚至常宇已经远远走开他们脸上的感激之色还未退去,没办法,常公公会做人。

  回到队伍跟前,常宇叫过唐破天,程明等千户百户五六人,围坐火堆跟前一边吃饭一边聊天,明确指出行军途中的漏洞,特意提出先前休整不安排当值人手的事,警告再发生此类事情一定追责,绝不轻饶,看着一向笑嘻嘻的常宇眼神中露出的杀气,连和他关系最好的唐破天也忍不住打了冷颤。

  行军饭大鱼大肉是不可能的,这个时代有米粥喝就已然不错,但好在有常宇这个宫内权监,偷偷从尚善监带出不少腊肉干鱼煮粥,倒也不至于太清淡。

  “吴大人没吃饭么?”常宇朝银车方向张望一番,吴孟明竟还没露头。

  “吴大人在车里吃了”锦衣卫百户汪家信赶紧说道

  常宇忍不住脸上有些怒意,放下碗筷朝吴孟明车子走去。

  刚巧吴孟明下车,貌似要去解手,看到常宇一怔,随即抱拳微笑打了个招呼。

  看着他惺忪睡眼模样,常宇气不打一处来,抬起脚朝旁边的银车踹了一脚,哐当一声,吓了吴孟明一个激灵,也引起其他士兵的注意。

  “吴大人这一路风霜太辛苦,车中颠簸也睡不好,不若现在赶紧回京到府上暖床热炕的多舒服,多惬意!”

  “常公公此言怎讲?”吴孟明一怔之间脸上也有了不快之色,毕竟常宇当着这么多人面如此做法让他有些难堪:“路上苦寒无事,睡个觉怎就惹常公公了”

  吴孟明心中虽有不快但言语间还是比较委婉,毕竟常宇身份特殊,又是当红炸子鸡,即便自己也是皇帝亲信,但比之心腹还是有差距的,更何况这位还是财神爷,无论怎样也不能撕破脸。

  常宇刚才也是一怒之下做了那个动作,眼看吴孟明尴尬不快之色,也反应过来,是有点不给对方脸面了,于是嘿了一声走近吴孟明:“吴大人,觉你可睡,银子你也可以拿,但你得办事,如此一路你不管不问出了事是你担责还是我担责?”

  “这,这能出什么事?”吴孟明一下没反应过来,怔在当地。

  常宇冷笑:“这里不是京城,没人把咱们大爷,甚至有很多人想把咱们打成孙子,不出事当然最好,但万一呢?”

  吴孟明总算清醒了些,再看常宇也给了他台阶,于是抱了抱拳:“常公公所言极是,这当口的确要小心些”嘴里说着心中依旧不以为然,你丫喜欢陪那些兵蛋子喝冷风拉拢人心树牌坊,为何一定要拉上我,老子除了银子对那些虚名不看重。

  水足饭饱,士兵们简单休息片刻,照料好坐骑,常宇便下令启程,要求所有人打起精神用最快速度赶路。

  吴孟明不知道是被常宇骂了一顿不好意思再躲车里还是因为睡太多实在睡不下去了,竟然破天荒不进车,和几个心腹并骑而行。Χiυmъ.cοΜ

  入山风势渐小,但寒意不减,而且山道崎岖不平,马不能跑,因为这样车轴随时可断,毕竟这年头的大车都是木质结构。

  山高林密,虽前有探子探路,又有重兵在侧,但饷银不同一般,丝毫不能大意。

  吴孟明骑马和左右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左右环顾四周俱是荒山野岭,丛林杂木,又扭头看着常宇躲进车里,心下便有些怨言,还特么的说我,自己不也是只顾着享受,这鬼天气冷的要死……

  又行数里,路更难行,吴孟明无聊之际,突然远远发现前边山坡有数人在张望

  “派人去问问”。

  不多时便有锦衣卫来报:“北边山里有一村叫窑儿村,那几个是砍柴的村民”。

  “窑儿村,嘿嘿,不知道有没有窑姐儿”身边一人道,诸人大笑。

  又行数里,摇摇晃晃,在车中思考事情的常宇竟然不知不觉的睡着了。

  再醒来时,却是被春祥大力砸窗惊醒,迷糊间听闻四周噪杂不已,心中立感不妙,甚至有一丝慌张。

  “常哥,不好了,不好了,有贼袭”春祥在外边叫着,还夹杂着吴孟明的嘶吼:“常公公,常公公……”

  草,贼袭!常宇心头一惊,还真是怕啥来啥,惦记啥送来啥!

  一把拿过崇祯赐他的那副山文甲就往身上套:“此地何处,有多少人?”

  “烟筒山,有好多贼人,数不清,漫山遍野……前边已经打了起来……”春祥在车外紧张的话都快说不清了。

  常宇匆匆套上盔甲,跳下车一跃上马,方三已经把他那把长长的朴刀递了过来。

  “常公公……”吴孟明一脸慌乱驱马靠了过来。

  常宇无暇理会他,快速扫了一圈,这里果真是埋伏的好地方,山高又陡,林子又密,道路狭窄,又值拐弯处。

  再看两边山坡站满了贼人正在搭弓射箭,前边的程明带领的腾骧卫正在一边还击一边后退,好在对方弓箭手不多,一时间还顶得住。

  回望后路,还好没被人堵住,可能是贼人兵力不足的原因?想到此处常宇再次看了两侧山坡贼人,乍一看的确够唬人的,这其实是一种视线错觉,对方居高临下,又在林中,给人一种视觉冲击,觉得大军压境感,事实看过去,绝对不超过两百人!

  真他吗的有种!

  常宇有些佩服这些贼人的胆子,两百人就敢劫千人队伍,你丫当是抗日时期几个鬼子扛枪就能占领一座县城呢。

  不过转念一想,心中一凉,现实可不就是么,好像并未区别,在看看周边那些士兵,不管是太监军还是锦衣卫哪个脸上不是一片恐慌,便是经过实战的腾骧卫也在连连后退中。

  “吴大人你带领锦衣卫护住银车,唐破天你率府军卫殿后往后撤,且不可被围了后路!”

  常宇略一打量便下了决策,随即又道:“春祥带着宫中兄弟跟我去前边顶住,就这几个贼子还不是手到擒来,今儿便是咱们宫中兄弟一战成名之际”。

  常宇调兵遣将之际不忘给自己的部下打鸡血。

  果真,看到自己老大都如此淡定,刚才还慌乱不已的太监们立刻就淡定了许多。

  “兄弟们跟我上,就像揍京城那些痞子一样给我宰了这些贼子!”常宇大喝一声,持刀拍马第一个朝前队冲了过去。

  吴孟明听到常宇让他看守银车,顿时松了口气,这是最安全的地方,前有腾骧卫,后有府军卫,贼子想过来没那么容易吧。

  唐破天听令后立即带着人手往回路奔去,一边协助吴孟明押着银车后退一边抢占有利地形,同时防护两侧贼子冲过来

  而此时程明率领的腾骧卫已经在后撤,贼人居高临下发箭,虽不多,但杀伤力和压制力非常大,而他的人马一无盾牌,二并无多少长弓,伤了不少人手,只得后撤。

  此时正好迎上前来的太监军,只是常宇披盔戴甲一时间他竟然没认出来!

  “可知对方什么来头?”常宇大喝一声,程明这才认清本尊,连忙道:“回常公公,贼子来头不明,但是硬茬子”说着递过一支箭头。

  常宇接过一看,心中大骇之下又十分无奈,这是一支制式箭头,也就是说是军队里用的。

  所以这支贼子来头真不好说,也许是落草为寇的穷苦百姓也许是溃败的贼军,甚至是溃败的官兵,当然也不排除从官兵那里弄来的军备,毕竟这个年头兵和贼不好区分。

  但此时追究这些贼子的来由没任何意义,但不管是什么来头都当杀,连饷银都敢劫,当是胆大包天了,而且仅两百余人,真是迷之自信。

  “你且居中,防守前路,春祥,蒋全动手!”常宇大喝一声,其实不用他下令,春祥等人早已经接手。

  太监军是这支队伍装备最好的,每人除了手弩还有弓箭,更重要的身上有绵甲,只要不被贼子射中头部根本无妨。

  于是,程明立刻调动人手让开两侧位置,让太监军用弓弩压制两侧贼子射手,而他把注意转移到山路正前,因为前方隐约可见有人马过来。

  太监军的弓弩齐发,形势立变,贼子弓箭手本就不多,仅靠地势和密林占取优势,但随着三百太监军还击,立刻便被反压制。

  不过这些贼人也是精明的很,依靠密林远远放冷箭,而且射人先射马,太监军几无伤员,但转眼间十多匹战马被射杀射伤,惊得四处乱窜伤了不少人。

  但这种手段已经对队伍整体造不成多大威胁,没了那些弓箭手的威胁,贼人那些刀斧手单兵也不敢冲下来,或许他们是没收到攻击命令。而此时常宇的注意力已经集中到正前方,反派主角终于上场了。

  最近私事缠身,没及时更新,还望见谅,感谢各位书友的支持,喜欢本书的朋友记得收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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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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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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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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