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扶明录>第九十章 路过吴府
  出了北镇抚司,常宇在千步廊慢步沉思,然后叫住一个路过的小太监,让他速去寻太子府侍卫首领唐破天着他立刻去保大坊(现灯市口)府军前卫衙门提三百人马,着御马监魏大海速去金台坊(今鼓楼大街国旺胡同)腾骧四卫衙门提三百人在安定门外集合。

  交代完后,常宇转身急匆匆从南边大明门出了皇宫,往前门方向行去,他要去寻方八。

  早在数日前常宇曾委托方八帮他大肆收购米粮,本打算这几天抽空去结算,不想明儿就要启程,所以他要趁此时光景赶紧过去看看。

  大明门和前门之间有一条东西纵横的大胡同,是老北京最长的一条胡同叫江米巷,早在元朝时期因皇城外一条河连同城外运河,设漕运粮米的税务所海关设置于此,因为得名江米巷,明时建城把巷子分为两段为东西江米巷,因为靠近皇城,衙门云集于此,宗人府,吏部户部等等均在此,比如六部中的礼部,鸿胪寺以及会同馆便设置在东江米巷。

  但不管是元时还是明时,这里都是著名的粮食交易市场,后世称为东交民巷,西交民巷,不过河流已改道,当年大明门外那座御河桥(今正义路一带)也早已不见踪影。

  作为京城最大的粮食交易市场,采购粮米自然要来此地,这也是为何常宇跑到这里寻方八的原因,何况据方八说十二太保之一的南城宋思扬在江米巷就有一家米店。

  米店招牌简单明了,就叫宋,所以即便这里粮店林立,常宇也没费多大功夫就找到了,地方,何况这家米店前人头攒动十分着眼。

  但这多人围着可不是为了买米,而是来卖米,便在几天前宋家米店开始大肆收购粮食,不只大米五谷杂粮全都要,价格也相对合理,甚至有些比市价还稍微高那么一点点,立刻引来南北客商的注意。

  常宇交代下来的事情,方八自然亲历而为,和宋思扬两人坐镇店中专营此事。

  看见常宇到来,立刻引到后宅奉茶。

  “不几日我要出京一趟,粮食继续收,如有可能可以下乡采购,手头现银若是不够,晚些我着人送来些”。常宇端茶,方宋两人恭敬陪坐,听后连连点头,不知为何,今儿两人表现的恭敬异常,甚至有些惧怕,只是常宇心中有事,没看在眼里。

  交代些许话后,常宇离开米店,应他之需,宋思扬给他寻了一马车,并配了专车司机,常宇本想拒绝,但想了一下,还是应许,反正自己身份很快就要曝光,并不是那么重要了。

  市场繁华,作为最繁华的粮米交易市场,河中有粮船,街上挤满粮车,一度拥挤,车夫不得已拐入小巷,绕道而行。

  常宇心中有事,掀帘望着窗外,看着来往行人,掠过街边房舍,感慨世间万象,忽的一高大门楼从眼前闪过,貌似上边写着吴府!

  江米巷吴府,常宇心中忽的一道灵光,赶紧喊停车夫问道:“此为何地?”

  “江米巷二条胡同”车夫道。

  “这吴府?”

  “哦,回常爷,这是辽东总兵吴三桂的府邸”车夫道。

  是了,是了,常宇拍头,望着那府邸高大门楼,怪不得那么熟悉呢,原来这就是吴三桂的家呀。

  看客们可能觉得不对呀,吴三桂不应该是住在西单民族服装大世界么?

  对,你说没错,西单的那个服装市场叫小石虎胡同,的确是吴三桂的府邸,但那是他当了平西王后,清廷封赐的王府,讲真他真的没在那住过几天,因为他大部分生活在云南的平西王府(前身为西平侯沐英的别墅,据说今云南大学)甚至都没他儿子驸马吴应熊待的时间长。

  而北京这座王府其实不过是个象征性的空壳子,并且看规模作为王府也太小家子气了,其实这个时候他还只是前任首辅周延儒的宅子,后来清时曹雪芹也住过一段时间。

  望着吴家大门,常宇心里有些波动,这不仅仅因为明末最后一个骁将吴三桂住在此,而且号称红颜祸水,冲冠一怒为红颜的陈圆圆此刻便在府中,大明最出名的两个美人,田秀英已故无缘相见,这个陈圆圆且不能错过。

  只不过眼下有事,也寻不到什么好由头拜访,常宇只好催车夫继续赶路。

  一路北行,不多会便行至一处人烟相对稀少之处。此时北京城可不比后世,虽为内城到处也有偏僻荒野之处。

  而此地虽偏但名盛,乃十王府街!

  不错就是后世赫赫有名的王府井大街,这个在金辽时代不出名的小村子,到元定都北京后的丁字街,到成祖北迁一口气建了十座王府在此,因而得名。

  不知道朱棣出于什么想法,那么自信的一口气建了十座王府,真当自己能像他爹那样能生二十六个呀,事实才三个苗。Χiυmъ.cοΜ

  朱棣建都北京,在京东偏僻之处造十座王府,以供王子居住,因明朝王子不用成年便可封王,而且封王之后就要立赴地方自己的国土上居住,所以这些王府只不过用来过渡居住,规模都不大,而且因为明朝皇帝除了朱元璋外之后种子都不繁荣,导致这里无人居住,几为荒地。

  幸好旁边不远处便是保大坊(今灯市口)府军前卫的军所,任由他们遛狗撒野到也自在。

  其实保大坊的卫所并不只府军前卫一个衙门,在这一带有很多,比如金吾前后卫,羽林左右卫以及府军左卫加上府军前卫一共六个卫所衙门,而且这几卫几乎都负责皇城东边的警备。

  马车在府军前卫所衙门前停下,常宇下车的瞬间明显感觉到车夫脸色有些异样,但他装作未知让车夫原路返回,然后径直朝衙门走了过去。

  卫所门口已经集了好多军士,从校尉小旗总旗都有不少,在低声议论着什么,看到常宇走来立刻有人张口询问。

  然不等常宇回答,便见一人急匆匆推开诸人迎了上来,却是一个太子府的侍卫:“常公公,唐大人在里边候着您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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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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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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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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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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