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何人?”领军小头目怒喝道。
常宇双手背后,长叹一声:“不装了,去把翁之琪叫来!”
黄得功手下有部将八人,上在黄得功封爵之后,这八人都提了总兵衔,人称八总兵,黄得功驻防安庆后,八人分守治下各州县,其中翁之琪最得其信任,数月前黄得功奉常宇密令前往武昌,便将府城城防是以交予翁之琪。
“大胆,你是何人,胆敢直呼总兵大人名讳,来人,将其拿下”那头目一喝手下兵丁便涌了过来,吓得围观百姓四散,常宇挑眉,不用他说话,姬际可和况韧及番僧便挡在他身前,此时不知从哪儿突然钻出十余大汉手持兵器与官兵对峙着。
“汝等何人,可是要造反?”官兵头目大惊失色。
“有人斗殴,不分青红皂白便先要将小爷拿了,若是因为小爷直呼翁之琪的名讳倒也罢了,若要被小爷查出于那狗屁黑狼帮有染,你今儿小命就不保了”。常宇哼的一声,走过去将那一家三口扶起,然后对那妇人说:“劳烦婶婶取个凳子过来”。
那妇人连忙进院子搬了个椅子出来,常宇坐下翘起二郎腿:“小爷便在此等那翁之琪,半柱香功夫他不来,小爷登门可就不能善了了”。
那官兵头目此时已看出不对劲,急忙遣人去总兵府通报,围观百姓的兴趣却被提来了,先前只以为这小哥儿是个富家少爷,现在看来好像大有来头啊,他到底是谁呢?
对呀,他是谁啊,此时天已经黑了,围观的百姓越来越多,天狼帮的那头目也醒来好几次了,为什么说醒来好几次,因为番僧无聊,见他醒来就再给打晕过去。
翁之琪来的非常快,因为他已发现端倪了,作为此时的安庆主帅,城里城外的风吹草动他都了如指掌,何况有兵马渡江而来在城外扎营,他岂能不知,遣人去城外探问,屠元等人虽然一如既往的不报家门,但是根据他们的旗帜,翁之琪立刻判断出他们的身份。
心中也在疑惑,是过路还是?
还有那人在不在?
可不管过路与否,以黄得功和大太监的交情,人家来地头了,必须奉为座上宾,便要张罗着亲自去城外犒劳一番,这时手下急匆匆来报,说是有人在城中闹事,数十人携兵器,且点名要他去见,这么嚣张的人,翁之琪心里就有数了,八九不离十了,再问了闹事人的模样,心里一声靠,就急忙过来。
翁之琪是见过常宇的,大老远就看见路边椅子上那少年,可不正是大太监么。
便狂奔至跟前,单膝跪下:“末将翁之琪拜见……”
哇……百姓又炸了,堂堂总兵啊,见了这少年都要跪下,这少年到底什么人啊,当朝太子爷么!ωωω.χΙυΜЬ.Cǒm
常宇没待翁之琪点破他身份,便抬手将其扶起:“翁将军,许久不见了,可还好”。
“托……大人的福,很好,很好”见常宇言辞真切,对自己神态和善,翁之琪很是激动,一时不知所措。
常宇见到翁之琪也是真心欢喜,原因很简单,他喜欢忠诚的人。
历史上黄得功在芜湖荻港和清军激战,见大势已去本就身受重伤的他插箭自杀,手下八总兵之一的翁之琪投江而死,余下几人如田雄,马得功等人则掠了朱由崧投降清军去了。
所以常宇一直对翁之琪另眼有加!
“大人,这是怎么回事?”缓过神来的翁之琪看了地上躺着几个人。
“城中可有天狼帮?”常宇问道,翁之琪皱眉,显然不知转头看向身边一个随从,那随从赶紧道:“城东开窑子,赌档的一群地痞”。
“抄了!”常宇淡淡说了句,转身就走了,翁之琪赶紧跟上,还不忘呵斥手下人:“聋了么,抄了!”
手下立刻动手将地上几个大汉捆了起来……
常宇和翁之琪走了,但看热闹的百姓还没散去,还在窃窃私语那少年何人,堂堂总兵都要给他下跪见礼还称之大人。
临街的一家客栈的二楼窗户轻轻关上,素净走到桌边倒了壶凉茶喝了,刚才街头的一切她都尽收眼底,至于为什么没现身。
答案很简单,没必要!
几个流氓地痞小混混而已,都不够那主自个揍的,更何况还有姬际可那种大高手在身边。
目光落在床上,素净走过去,从枕头下拿出一个长形布袋捧在手心注目良久,这是皇帝御赐给常宇的尚方宝剑,号称上斩昏君,下斩乱臣贼子。
这把宝剑原先一直由青衣保管,如今青衣走了,常宇不善使剑,这玩意又不能随便放,便交由素净带着。
我比青衣先来,你却交由青衣,青衣不在了,才交给我……别人或许有这样的心思,但素净没有。
她只爱自己的剑,那是她师傅传给她的,算不上什么宝剑但绝对是她唯一的至爱,至于什么尚方宝剑,在他眼里不过破铜烂铁。
而且她神出鬼没,那玩意不适合放在他身边。
还有一点,就连她也觉得青衣最适合保管,首先青衣缺少一个趁手的兵器,其次青衣寸步不离常宇左右,更重要的是,青衣练气,能御剑气,甚至能御动剑身上看不见摸不到的皇家之气,事实上青衣也凭此曾击退一个神乎其神的厉害人物。
所以对别人来说保管尚方宝剑是无上荣誉,可对这个尼姑……她是相当的勉为其难,若非看在常宇面上她才懒得背着这个累赘呢。
说青衣是菩萨心肠,自个还不是男菩萨,竟舍得花三十两买个女娃,真是有钱烧包没地方花了,素净躺在床上嘴角泛起一丝不屑。
城外营地,李慕仙正在一块石头上摆弄他的乌龟壳,手里洒出几枚铜钱,嘴里念念有词,屠元从别处走来,在旁边看了一会也看不出个门道:“道长在算天气呢,还是运气呢?”
“算财气”李慕仙面无表情的把家伙什收起来,然后望着不远处的城头,目光深邃。
屠元也看了过去:“道长怎么不进城发财去”。
“此地无银,也乏了”李慕仙随口说道,吴中不知从哪儿冒出来:“虚了?九江时你莫非真的一夜御九女把你累城这吊样,到现在都没恢复过来”。
草,李慕仙一下就跳了起来:“你这厮嘴里没羞没躁的,道爷羞于与你为伍”说着气呼呼的走了,屠元看着他背影啧啧摇头:“好像腰真的不行了”。
随即两人一起发出猥琐笑声。
“你这货也是发骚了”笑声刚落,吴中就打趣屠元:“油光满面,要不要进城去去火”。
屠元嘿嘿干笑:“无令不得随意入城,说的好像你不渴似的”。
“要不说你这死脑袋,活人还能被尿憋死啊,难不成只有城里头才有吃的,那城外的人岂不是饿死了”。吴中撇嘴。
“吴兄的意思是……”屠元眼睛一亮,吴中左右看了没人:“刚渡江的时候在渡口打听了,城西十里外临江有个大镇子,那边有……”嘿嘿。
屠元有些心痒,也有些担心:“不太好吧”。
吴中耸耸肩,转身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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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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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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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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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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