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天高云阔的大草原上,风声呼紧,却抑不住春的脚步,长长的商道两旁已经冒出星星点点的绿,招摇跳动,黄色的小花朵儿不住地向路人点头。一块碧色的海子如玉般嵌在大地上,波光鳞鳞,水色涟滟。
此时,一只商队正好行到海子边歇息,取水,烧火,忙碌着。
妙娘拉着自己的坐骑,一匹矮小墩实的小红马到海子边喝水。还拿出马刷子,给马儿清洗一路的尘泥,轻轻梳过那一头漂亮的红色鬃毛,她杏儿般的大眼里,都是欢欣和愉悦。
小红马轻轻蹭向妙娘的小脸,她马上就要及笄了,女子的妍丽美好初绽,让商队里的少年郎们格外注目。
“哎呀,阿花,别闹!”
神。阿花。君再次出场,这次成了小姑娘的坐骑,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陪着她,护着她。他是在她满8岁那年,看到她跟着父兄到马场来挑马时,主动凑她跟前,各种亲昵,建立良好关系。
但仍是隔了一年的“云投喂”,她才央着父亲,以生日的名义买下了他。从此以后,她就骑着他,跟着父兄走南闯北,开始了马不停蹄的商旅生活——从北方贩来上好的皮货□□,送到南方贵人府上;从南方贩笔墨纸砚、书籍刻板,给北方的皇庭;再从东边买珠、织锦、陶瓷,送到西边去换来罕见的胡香、胡琴、胡宝。
短短几年时间,她就从一个居家的白净小娘子,历练成了拥有蜜色肌肤,笑容爽朗的江湖儿女。
很快,黎夜发现事实并非如他初时想的那么简单。
给他打理完后,她借着马身的遮挡,从鞍袋里取出了一个木板,又从身上掏出一只笔,再把腰间藏在水袋后的一个小竹筒打开,蹲在水边的一块大石上,开始运墨绘画。
经历这么多世,姑娘的喜好似乎才慢慢打开了一个小口——她很喜欢画画。
不消一刻,一副碧朗明空的高山海子图,便出于姑娘手下。
黎夜凑过去瞧瞧,已经看了很多次,心下还是佩服。就跟着商队的三、四年间,姑娘的画艺日渐精进,画中透露的灵气和天赋,就是天庭的那些个文曲星、司禄星君,都不遑多让。
看得出来,今生的妙娘极喜欢绘画艺术,偶时被家人嘲笑爱发呆,爱瞎比划,都是她在悄悄观察事物,在脑中构思绘画方式。
可是商人重利,满眼元宝,一身铜锈,在妙娘的家人身上展露无疑,更被这个时代无限放大。
这个朝代的皇帝重文抑武,商人地位也水涨船高,为了应付战败后的赔款问题,皇帝大力发展商业,年年财收创新高,对商人的待遇和保护政策更多,一时之间商人的优越感超过了以往所有朝代。林家人也以此为傲,狠吃了一代人的福利,发展出一片若大家业。
每逢佳节时,林家高朋满坐,张灯结彩,让林家众人愈发地敝帚自珍。
自此,林家人骨子里也不怎么瞧得起那些整日只知吟诗作对、舞弄文墨的弱质读书人,觉得这些东西都不实在,远远比不上真金白银、香粉宝器的交换来得重要。对家中子女的教导,也是男儿郎应熟练算学、精通经商之道;女儿无才便是德,在家相夫教子即可。
在这样的环境下,妙娘的喜好就变得极为“格格不入”。为此,还遭过兄弟姐妹笑话,被大太太训斥,被姨娘生母埋怨,被同胞弟弟告小状,她只能偷偷画。
对有些人来说,越是打压他们的偏好,越是无法抹灭他们的热情,在这种见不得光的情况下生出的希望之苗,愈发地茁壮成长,兀自花开。
若说以前小姑娘对宠物“阿花”的在意,是对缺失的亲情的一种投影和弥补,现在她努力追求自己的喜好,画着她向往的世界蓝图,就是她真正对自己的人生燃起无限希望的开始。
黎夜一边旁观着,一边替老婆高兴,这一世她的笑容比过去都要多,那双眼里再不是碌碌为他人而活的迷茫。
“阿花,你看,我画得漂亮吗?!”
“儿儿,儿儿儿。”漂亮,非常漂亮。
他一边低呼着,一边又有些莫名的担忧。这轮回盘的天道是心劫形成的,一旦她出现心爱之物,这劫难恐怕很快就会应在其身。
而她与他们生活的这些年里,从来没有表示出对绘画的嗜好。
从来没有。
为什么?
他想着往昔的种种,他们生活非常随性,从不会打压嘲讽谁的兴趣爱好。譬如他自己,就喜欢打架,还有一堆朋友作陪,打遍三界六道。若妙妙显露什么偏好,他不但不会阻止,还会帮忙收罗她想要的一切资源。
可是他搜遍了记忆,也没发现她爱画画这个偏好,难道这只是她在这一世里的一个意外偏好?
林妙妙在轮回盘里的性格表现和决择,同她在天庭生活时的表现,完全像两个人。
疑点越来越多,黎夜越来越发现,自己真的不了解这个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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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一马正交流着,就有人骑着马儿近前来跟他们打招呼了,其中一个年轻小伙儿正是林家人很中意、为妙娘挑选的夫婿候选人,城中一个中等商户的次子,沈重,长妙娘两岁。现已在家中担任了不少职务,为人很勤快,这次特意跟着林家商队同行,也是两家人给两孩子培养感情的机会。等到这次回城后,两家便要订亲了。
妙娘刚扬起笑脸想回应,一个少女跑上前攥住了沈重的袖角,娇脆的嗓音迅速吸引了所有人。那是大太太的嫡女,全家捧在掌心的千金大小姐,林雪。有机会便爱找妙娘的麻烦,最喜欢抢风头。
妙娘的目光瞬间黯了下去,应承两句后,就牵着神。阿花。君小红马走掉。
林雪忽地叫起来,“呀,你们看那是什么?好像有什么东西从水里游过来了。”
水里,小五奋力刨着水,嗷嗷大叫着,“妈妈,爸爸,呜呜呜,不要走,等等小五呀!”
可惜在凡间,小五的这点说话的灵能被封印了,一般人类也听不到它的嗷嗷,它在这天池里已经等了好几年了,终于看到了亲娘的身影,拼命游了过来。
妙娘并不想答理,她还想走远点儿,再画一幅阿花的奔马图呢!
黎夜看到小五出现,还是停了脚步,妙娘注意到,那居然是一只小乌龟,让她生出一种熟悉的亲切感。
当她蹲下身时,小五划水划得更快了,荡起一片小水花,临到岸边时,它终于爬上了岸边的卵石,当即一拍爪子,临空飞起,直撞进妙娘怀里。
“呜呜呜呜,妈妈,妈妈,你怎么才来呀!呜呜呜,等死小五了……这里都没有好吃的小鱼干,连虾米都没有,全是草,我都吃了三年素了,呜呜呜呜……都是坏爸爸,居然把人家扔到这个鸟不拉屎,狗不靠边,乌龟都不上岸的破地方……”ωωω.χΙυΜЬ.Cǒm
黎夜忍不住了,“呆子,你不是已经上岸了。别嗷了,你妈她也听不到。”
“啊,爸爸?”小乌龟仰起脑袋,四下打望,只看到一张居高临下的马脑袋,双眼都差点瞪出来,“爸爸,你怎么变成马?你为什么不做人啊?”
黎夜转头就走。
蠢鹅子,真不该带它来。
爸爸式的自厌自弃也没能坚持多久,就打回原型。
妙娘捧着小乌龟,发现小家伙格外亲近她,小嘴一张张地像跟她说话似的,可乌龟是没有声带的,不可能发出声音,只有呼哧哧的气息声,那小尖头熟练地蹭她的大拇指根,小尾巴翘呀翘的,可爱极了。
“那,我就叫你……”一个名字呼之欲出,“小五。”
“妙娘,这乌龟好可爱,快给我。”
一只手伸来就抢,夹起小五的龟壳儿,小五嗷叫着反抗,也无济于事。
妙娘有些不意,但这妹妹是父亲最宠爱的嫡女,而她只是个妾室生的庶女,即使父亲颇器重她的能力,但在嫡子女面前,他们这些能干的庶子女都要低一等,家里长幼尊卑的规矩极严,一旦犯界必要重处,她只能压抑着想要抢回来的冲动,紧紧盯着林雪的动作。
“讨厌,我是妈妈的小五,才不是你的。”
小五可没那么好欺负,转头就朝着林雪的手指头咬下,林雪疼得尖叫一声,把它扔了出去。
妙娘连忙伸手接住。
“啊呜,出血了,出血了,阿爹,大哥,有怪物咬我!”
这一下引来了所有男人们的注意。
林大哥跑来一看,心疼得不得了,立马取出白布替妹妹包扎,一边斥责起来,“妙娘,你离这么近,怎么不好好看着雪儿,你可是做姐姐的,怎么能让怪物靠近自己妹妹。”
林老爷跑来一看,白布上都是血,脸色也很难看,“妙娘,那是什么怪物?怎么会伤雪儿。这等袭人的东西,赶紧处理了。”
“儿儿儿,儿儿!”
眼见着儿子出场还没五分钟,就面临一场生死大劫,黎夜也是没辙了,踱步上来挡住了母子两,护得紧紧实实,让男人们齐齐皱起了眉头。
妙娘看着怀里无辜瑟缩着的小乌龟,心里早知道结果了,垂下的眼里迅速掠过一抹锐色,道,“爹,大哥,是妙娘不好,妙娘这就替雪娘报仇。”
她突然扬起手,将手中之物朝大石头上用力砸去,一下砸出一片黑漆漆的汁水来,还带着一种奇怪的味道,说香不是香,说臭不是臭,总之看在男人们眼里,倒真像是生物被拍得血汁横流的样子。
足拍了几下后,她扬手就将那黑糊糊的东西扔进了海子里。
再起身时,她手上,袖上,衣裙上,都溅着那奇怪的墨汁,带着奇怪的味道。
林雪被熏到,捂着鼻子后退,一边嫌弃地斥骂,“什么东西啊?恶心死了。哼,我才不稀罕。林妙娘,怎么靠近你的那些东西,都这么脏,那么怪啊?!以后你别靠近我,真是恶心。”
林雪被父兄母亲宠得任性又娇纵,小公主一般,骂咧完,转身面对沈重时,小脸瞬变,“重哥哥,这里太阳好晒啊,我们去那边树下乘凉,好不好?”
其实,她就是跟着沈重才来海子边的,不然这光秃秃的有什么好看,太阳那么大,只有家里那个自以为是的小庶女才老往这种破地方钻。
沈重被林家的小公主攥住了衣袖,面上有些讪然,却掩不住眼神升起的得意,他又有些歉意地看向妙娘,言不由衷地说了几句谦词。
妙娘一直垂着头整理衣裙上的污点,只道无妨。
无人得见,那双杏眸中黯藏的一抹腥色,悄悄滋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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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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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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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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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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