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他们的老婆很可怕>第 80 章 12、一只犬
  岁月匆匆,弹指之间,缥缈山又迎来了一年冬天。

  山顶的石洞中,少女将头发挽起,梳成漂亮的盘发,露出纤细的脖颈。

  白漓照着铜镜,耐心的将衣襟抚平,双手轻轻抚摸自己的头发和眼睛,一头银丝就变成了黑发,冰蓝色的瞳仁瞬间成了黑色。

  白漓仔细打量自己的装扮,看哪里不像一个真正的“人”。

  想要在人世间行走,不露出一点妖怪的痕迹,她要学习适应的东西还有很多。

  不可以呲牙,不可以从喉咙发出威胁的低吼,更不可以动不动就伸出长爪。

  白漓皱了皱与父亲相似的长眉,低头看了眼脚,圆润的脚趾蜷缩了一下。

  她又忘记穿鞋了。

  常年赤脚在地上走,她没有穿鞋的概念,最近才试着每日套上那软软的布鞋。

  走路滑滑的,一点都不踏实。

  白漓从椅子上站起,学着姑娘家的步伐,走着均匀的小碎步。

  时刻忍住想要四脚着地的冲动,腿一打弯,白漓就羞恼的嘀咕一句。

  墙上挂着一串鱼鳞项链,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细细的碎光。项链旁边的架子上,放着两颗长长的獠牙。

  獠牙被擦拭的非常干净,白漓有空时,就会将它拿下来擦一擦。

  野猪生前臭烘烘的,这两根獠牙却一点臭味都没有。

  雪花初降的那一天,白漓在洞门口发现了一只蜷缩成球的小东西。

  白漓看了一眼,并没有理会它,穿着布鞋向林中走去。

  走到一半,才想起来正常女孩子家是要撑伞挡雪的。

  匆匆撑开油纸伞,身上的衣服已经被雪打湿了一半。

  她要去林子里寻觅些吃的。

  自从吃了那头野猪之后,白漓的进食习惯发生了一些改变。她不再执着于吃肉了,尤其是野猪肉,她再也不想吃。

  去冰河之中抓了几条鱼,用草绳串好,回程的路上再捉两只山鸡,采一把野果。

  白漓往回走,离洞口还有些距离的时候,她发现那只小东西醒了,瑟瑟发抖的站在雪地里,一双大大的眼睛有些向外凸。

  白漓没见过这种狗,在树林里,这种瘦骨嶙峋的小东西是活不下去的。

  走到洞口,白漓放下吃的,抖了抖油纸伞上面的雪。炙热的妖气在身体表面游走一圈,衣服就被熏干了。

  升起一缕缕白气。

  白漓无视狗,拿起吃的走进洞里。

  那条狗说来也怪,就在洞口趴着,不叫不嚷,大眼睛滴溜溜的望着白漓的方向。

  白漓就当没看见,自顾自的将食物烤熟。

  她不熟练的拿出筷子,非常别扭的进食。

  吃到最后终于没了耐性,将筷子一丢,动物的骨头一股脑的塞进嘴里,嘎嘣嘎嘣嚼了。

  她无意间向洞口看了一眼,那只小狗安静的看着她,神情让她非常熟悉。

  白漓放慢咀嚼的速度,从嘴里掏出一截还没咬碎的骨头,扔给了洞口的狗。

  吉娃娃眼睛一亮,扑了上去,双脚抱住骨头,慢慢的啃咬。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白漓已经习惯了,总是会有莫名其妙的动物缠上她。

  比如说大红鱼,野猪,还有这条瘦的过头的狗。

  白漓刚开始以为他是只幼崽,但等这条狗在洞口趴了半年,还是这幅饿死鬼投胎的样子时,她才恍然大悟,这条狗就是这个模样。

  狗很安静,也很会卖可怜。

  水汪汪的眼睛盯着她瞧,嗓子里挤出细细的呜咽。

  白漓化作兽型趴在洞里乘凉,听到他的呜咽声,就晃了晃尾巴,像逗幼崽一般。

  狗立刻就不叫了,并胆大的爬了进来,趴在她蓬松的大尾巴旁边。

  白漓支起一只眼睛看了他一眼,就听之任之了。

  狗太小了,比她巴掌大了那么一点点,她要是用足力气一拍,这只狗就得上西天。

  狗虽然小,但食量并不少。

  除了白漓给他的残羹剩饭,他自己也会寻觅吃的,小虫子,刚死不久的动物,总能想办法把自己弄饱了。

  白漓到河边洗澡的时候,吉娃娃就像跟屁虫一样跟过去。

  对于白色巨兽来说,那水才到她胸口,而吉娃娃,直接就没顶了……

  但是狗天生会狗刨,白漓在水中洗澡,吉娃娃就围着她狗刨。

  吉娃娃很黏她,白漓去哪他就跟去哪,就连白漓去小解,他也会跟过去,再被白漓给吼回来。

  白漓在山洞里看书的时候,吉娃娃就会一点一点的蹭进来,窝在白漓的脚边就不动了。

  白漓全当没看到,等低头去看的时候,吉娃娃已经打起了小呼噜。

  捡到吉娃娃的第二年秋天,白漓给吉娃娃用动物皮毛做了一个窝。小家伙太瘦了,冬天常常冷的浑身发抖。

  白漓见过他打喷嚏。

  小小的狗子,仿佛用全身的力气在打喷嚏,还摔了个大跟头。

  到了冬天,白漓将她做好的窝放在了洞内,离她的床有一段距离的地方。

  吉娃娃非常会顺杆爬,他屁颠屁颠的跑进了洞内,在新窝躺了一会之后,就开始探索洞内的天地。

  这么长时间以来,他都是趁白漓不注意才敢偷偷进洞,如今白漓允许他搬进来,他喜不自胜的开始在洞内跑来跑去。

  他再小,也是一条公狗,有自己的领地意识。

  吉娃娃的公狗天性让他情不自禁的翘起了一条腿,刚想在洞壁上撒尿来宣示主权,就听白漓低声道:“你若是敢尿,我就把你骟了。”

  骟,又名阉。

  吉娃娃后背一凉,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小细腿“唰”的放下来,加紧尾巴不敢尿了。

  白漓开始更加频繁的出入人类所居住的城镇。

  厚厚的毛皮斗篷里,吉娃娃乖巧的窝在她的怀中。

  吉娃娃从记事起就偷偷跑了出来,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单纯的顺着直觉一路向前奔。

  进入缥缈山后,为了防止被野兽吃掉,他每天都过的战战兢兢,直到他找到了一个石洞。

  陌生又熟悉的味道一股脑的钻进他敏锐的鼻孔。

  他伸长脖颈向山洞内望去,就见一个少女在山洞里别别扭扭的练习着走路的姿势。

  吉娃娃感受到了一种归属感,他知道,他找到了。Χiυmъ.cοΜ

  他要呆在这里,作为一条忠诚的狗,在这里度过他的一生。

  白漓白日在城镇中观察,晚上回到洞中,按照白日看到的进行练习。

  人类少女说话前要微垂眼睑,未语先笑。

  白漓也垂下她长长的睫毛,嘴角微微挑起,冲着吉娃娃巧笑嫣兮道:“不许钻鞋!”

  吉娃娃很喜欢往她的鞋里钻,小小的布鞋,鞋口被狗子撑得松松垮垮……

  野兽们的成长速度比人要快许多,他们从出生到离群,最快的不超过一年。

  而从一个野兽变成人类,则需要太久的光阴。

  她要遮掩自己的本性,改变一直以来的生存习惯,还要收敛身上的煞气。

  白漓不厌其烦的练习走路,举止,说话,乃至看人的目光。

  从寒冬到酷暑,从金秋又到寒冬。

  天空中洋洋洒洒飘起了雪花,吉娃娃在雪地里翻了个滚,抖干净身上的雪花,他快速跑回了山洞。

  白漓端坐于桌前,悬腕书写着什么,眼角扫到某只小东西一路从外面跑了回来。

  吉娃娃往白漓膝盖上一扑,白漓笔尖微顿,墨水就印晕了字迹工整的长诗。

  白漓:“……”

  吉娃娃非常聪明,他瞪着圆溜溜的眼珠子,伸长脖颈看了眼长诗,下一秒就把小脑袋依靠在了白漓的双膝上,认认真真的装可怜。

  白漓扫了他一眼,放下毛笔,单手提起他的后颈肉,抱在了怀中,道:“你扰我何事?”

  见白漓未生气,吉娃娃摇了摇尾巴,扭头看向洞外。

  白漓顺着他的视线向外望去,就看到了空中飞舞的点点莹白色。

  吉娃娃很喜欢雪。

  也许是因为白漓在冬天捡到的他,他便像雏鸟一般,喜欢上了这寒风刺骨的冬天。

  白漓抱着吉娃娃走到洞口,依靠在洞壁上看雪。

  吉娃娃用脑壳蹭了蹭白漓的下颌,见白漓不反对,便蹬鼻子上脸,伸出小舌头舔她的脸蛋。

  白漓低头瞧了他一眼,揉了揉吉娃娃的脑袋。

  她呼出一口气,白花花的气体向外飘,一眨眼就消失在了空中。

  吉娃娃陪了白漓许多年,就连白漓也记不得具体的年数。

  可以确定的是,每一次的离别都让白漓学会了很重要的东西。

  曾经无风自摇的青草教会了白漓什么叫怜悯。

  一蹦半尺高的大红鱼教会了白漓如何温柔的对待生命。

  没皮没脸的野猪让她知道了什么是奋不顾己。

  吉娃娃闭眼的时候,白漓再一次感受到了陪伴的重量。

  白漓收拾好包袱,梳起精致的发簪,穿好繁琐的衣裳,撑着油伞,小步踏出了阴凉的山洞。

  包裹里有闪着碎光的鱼鳞,打磨光滑的獠牙,和一块旧狗窝的碎片。

  ……

  所谓百生道,每一千年便要在人间走一遭。

  从蚊蝇鼠卵到花草鱼虫,再到飞禽走兽。

  最后一世,才会托生成百灵之首的人。

  金光在空中飘浮,他比上一世更加迷茫了。

  他原本以为,他只要再陪伴她一世,便可了却所有的执念。

  可他错了。

  每经历一世,他就变得越加贪婪。

  陪了她一世,便想再陪她一世,永生永世才好。

  ……永生永世?

  望着白漓下山远走的背影,金光想,他可能……知道自己要什么了。

  原地一闪,金光消失了踪影。

  白漓若有所觉的回头,却什么都没看到。

  ……

  一年之后,京城某富贵人家。

  媒婆用红布裹着白胖胖的婴儿,贺喜道:“岁老爷恭喜,是个公子哥!”

  岁老爷激动的打量自己的小儿子,道:“这小子怎么不哭啊?”

  媒婆笑道:“小公子懂事,不想吵到夫人,方才出生时嘹亮的叫了几声,便再也不闹了!”

  岁老爷人逢喜事,眉开眼笑的接过酣睡的小儿子,连道:“好!赏!”

  人到中年,喜得幺子,岁家大摆宴席三天三夜。

  岁老爷唯愿幺子岁岁平安,悠然自得。

  遂取名,岁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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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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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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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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