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宁铁骑呼啸着杀入战场,马背的骑士弯弓如满月,射出了一波波箭雨。
密集的箭失如雨而落,瞬间便给几乎没有甲胃防护的缅军造成重大杀伤。
虽然关宁军的骑弓威力有限,但由于缅军也没什么甲胃,是故杀伤力还不错。
一阵箭雨奔射,骑兵冲阵之后,大营中的缅军崩溃的越发厉害,逃跑的速度也是越来越快。
无数人丢盔弃甲的狼奔豕突。
整个战场上,到处都是散落的武器,以及仓皇奔逃的缅军溃兵。
关宁军的骑兵在入场之后,经验丰富的迅速的打着穿插作战。
一次次的冲锋,迅速将当面的缅军击破。
然后进行纵深穿插,不断的将缅军的基层组织打散,以方便己方骑兵在其阵中驰骋,扩大战果。
那些仍然想要汇聚兵力,做最后的抵抗的缅军残部,更是他们的重点打击目标。
那些日本武士也是迅速跟上,从背后砍杀着溃兵。
战事迅速演变,缅军的营盘被攻破,整个战场上到处都是喊杀声和枪炮声。
无数的缅军溃兵被骑兵掩杀到崩溃,转身想要向着山中逃去。
但是,哪里有这么容易的事情。
联军中的骑兵可不是吃素的,一队队精骑在战场上奔驰。
那种威势,如同山洪倒卷农田,所过之处,数不清的麦苗水稻倒伏。
而在战场上,缅军士卒就是那些被倒卷到倒伏的水稻麦苗。
联军骑兵迅速切断了缅军士卒的退路,一名名精骑横亘在了入山的道路上,通过骑兵和冲锋,使得缅军士卒抱头鼠窜,根本不敢继续向前。
他们的态度很明确,就是想要切断缅军的退路,将这一只敢出来和联军野战的缅军全歼。
震耳欲聋的马蹄声,响亮的喊杀声,无一不让那些缅军士卒情绪崩溃,一个个的脸色皆是慌乱和惊惧。
虽然他们人多,但人再多,没有士气也是白费。
一群羊聚在一起,如果没有头羊带领,在狼群面前,那也只不过是一群会移动的食物而已……
完全无法对狼群造成威胁!
吴世琮看着战场上的局势演变,微微颔首道。
“传令下去,准备招降敌军吧!”
这次在他带兵出征之前,大明那边是同吴世琮沟通过的。
他这边在战场上抓到的战俘,都可以到大明那边换取一定的银钱和军功。
现在的大明正在国内搞大基建,除去修建铁路之外,还在整修天下各州府的官道桥梁水利等设施,到处都急缺劳动力,而战俘则是最好的劳动力。
用死了不心疼的那种!
这其中,女性为第一优先,因为女性除去可以干活外,还可以用来生孩子。
其次为青壮男性,可以用来做重活,例如修路挖矿等。
再次之为儿童,至于说老者,大明那边是不要的。
….既然战俘可以换钱,那吴世琮自然不愿多造杀孽,毕竟抓到的都是钱啊。
在战场上的局势明朗之后,他便径直下令准备招降收拢战俘。
伴随着联军这边开始招降,那些被打到崩溃的缅军也是纷纷选择弃械投降。
无数人跪在地上,向着联军士卒求饶。
虽然也有一定数量的缅军趁这混乱逃入了山林之中,甩开了联军的追击,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战场上实在是太混乱了,缅军的溃兵也实在是太多了。
联军虽然已经尽力阻击缅军溃兵了,但也没能全部拦住。
当然了,这些侥幸逃脱的缅军已经被打掉了心气,不成气候也就是了。
……
大明光复四年九月,马上就要入冬了,大明出面组织的伐缅联军正在缅甸围猎缅甸国王。
而与此同时,朱宏煜也是在南京城外的紫金山猎场中,组织了一场秋狩。
朝中的文武大员,勋贵大臣的家卷们纷纷在接到圣旨后,选择随驾离开南京城去前往紫金山中秋狩。琇書蛧
虽然这个时代大明的人口密度不算高,关内关外算上南洋等地,上千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也只有七八千万人口。
属于绝对的地广人稀!
但是,地广人稀是绝对的,可南京城四周的人口密度,却是相对来说十分稠密。
南京城以及周边的村镇,汇聚了小三百万人口。
并且,南京城的人口数量还在以一个非常快的速度每年递增着。
如此大的人口密度之下,野生动物是很难生存的。
所以,南京城四周的野生动物其实也都是稀罕东西。
朱宏煜为了这次秋狩,紫金山猎场中的动物,都是从其他地方抓捕之后运输来的。
乾清宫内,朱宏煜站在一面落地镜前,整理着自己身上的着装。
由于今日要出城去秋狩,是故,朱宏煜并没有穿着冕服,而只是一身猎装。
黑色的底色,用金线描绘了一条金龙在袖口以及领口的位置。
穿在朱宏煜身上,看起来相当的挺拔英武。
那种气质,只是看一眼便令人心折。
李灵秀上前几步,将一件她亲手做好的披风,给披在了朱宏煜身上,然后亲自上手帮朱宏煜系好披风的绑带,并为他整理着装。
“这是臣妾亲手为陛下做的披风,如今天凉了,陛下要注意保重身体才是!”
李灵秀一双美眸和朱宏煜对视,声音温和的说道。
朱宏煜微微颔首,轻轻握着李灵秀的手,手指在她的指肚上轻轻摩擦,温声开口说道。
“哈哈,灵秀亲手做的披风,那肯定是不会差的。”
这些年来,朱宏煜贴身的衣服,基本上都出自于李灵秀的手笔。
这位当初的邻家女孩,有着一手非常不错的女红手艺。
说话间,朱宏煜看到李灵秀手指上那些被针扎出来的血点,有些心疼的说道。
….“以后这样的事情可以交给下人们去做。”
李灵秀摇摇头说道。
“下人们做的终归不够贴心,臣妾现在所做的,也只不过是妻子的本分罢了。”
听闻此言,朱宏煜微微颔首也不再说什么。
他和李灵秀是青梅竹马,两人之间的感情是做不得假的。
对于李灵秀他也足够了解,知道她很勤劳,性格有些闲不住。
亲自动手为朱宏煜做些衣服什么的,除去是表达爱意,也是她为了给自己找点事情做。
换好衣服,朱宏煜便带着自己的妻子儿女们一起准备出发了。
听闻要离开皇宫,去外边秋狩,朱宏煜的妻子儿女们都较为兴奋。
宫内的生活虽然雍容,但偌大的皇宫也和一个巨大的笼子一样,将他们锁在了里边。
朱宏煜自己都被政务缠身,很少有机会能出宫游玩,就更何况是这些妃子们了。
这其中,最兴奋的当属琪琪格了。
从小在草原上长大的她,早已习惯了草原上无拘无束的生活。
早已习惯了在阳光下纵马奔驰,享受春风拂面的感觉。
自从嫁给朱宏煜之后,她就一直被束缚于深宫之中,长久下来,其对自由越发的向往。
这次朱宏煜组织秋狩,她是最激动和兴奋的一个。
早早的便命人为自己装备了猎弓和猎装,甚至还自己缝制了一个箭袋,准备要在朱宏煜面前,好好表演一下自己的本领。
……
时间到了秋狩的日子,御驾驶出了南京城,径直向着紫金山而去。
此时,由于朱宏煜要举行秋狩,是故紫金山内外都被禁卫军接管,并封锁了起来。
禁止外人出入!
猎场外架设着一座高台,用于观礼以及休闲。
朱宏煜在抵达猎场之后,径直便被琪琪格拉着去看她狩猎。
南洋山民出身的卡雅也是骑着马,背着弓箭,跟了上来。
从小便掌握狩猎的本领的,可不光是琪琪格一个,卡雅也是会的。
她也是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握着猎弓,跟着父兄在吕宋的大山里打猎了。
朱宏煜的其他妃子倒是也想要跟上,但她们却是都不会骑马射箭,只能去打些兔子,狐狸之类的小动物。
像是狩猎大型野兽的事情,他们是插不上手的。
而朱宏煜却是奔着大型野兽去的。
李灵秀发挥出了自己天下之母的风范,带着后宫中的其他妃嫔,以及朝中大臣家的女卷一起狩猎。
她换了一身十分英武的猎装,看起来英姿飒爽。
手中持着火枪,站在围栏后,瞄准远处的一只小鹿,然后扣动了扳机。
啪的一声枪声响起,子弹射在了小鹿的脚边,打起一团烟尘。
小鹿受惊,然后迅速蹦跶着跑远了。
李灵秀放下了手中的火枪,也不觉得尴尬,只是开口说道。
….“本宫好些年没摸过枪了,让大家见笑了。”
一群女卷闻言,也只是开口说道。
“娘娘这哪里是打不中,明明是母仪天下自有仁心,见不得杀伐。”
“娘娘比我们强多了,我们这些人,连给火枪装填都不会呢……”
李灵秀笑着说道。
“好了好了,大家都不必奉承我。”
“各自玩耍去吧!我等女卷平日里就拘束的厉害,如今好不容易出来一趟,便也不必再拘束了。”
李灵秀话音落下,那些女卷便各自散去,打枪的打枪,射箭的射箭。
虽然一时间打的热闹,但猎场里那些被圈起来的动物却是没什么损伤。
很显然,这些女卷的枪法箭法都不怎么样。
但是,她们也不是真的来狩猎的也就是了,除去少数的几人之外,其他人都是各自放了两枪意思意思,然后聚在一起喝茶聊天,做着交际。
这才是她们这些女卷参加秋狩的目的,说白了也就是替自家男人做交际。
而不是真的来玩耍的!
李灵秀身边围着很多个朝中臣子的女卷,一群人叽叽喳喳的讨论着什么,李灵秀不时的微笑点头,插一句嘴,姿态拿捏的很到位。
这么长时间的养尊处优下来,她的身上一国之母的那种母仪天下的风采十分的突出。
而在另一边,朱宏煜带着朝中的一群勋贵大臣,却是真的在狩猎。
骏马奔驰在猎场上,威武的甲士纵马驱赶着猎物,将大量的猎物驱赶到了猎场之中。
朱宏煜双腿夹紧马腹,越众而出,胯下的战马肆意的舒展着身躯,雄健非常。
这匹来自高原的骏马,奔驰起来飞驰如风,如同一道黑色的闪电般耀眼。
在战马奔驰的同时,朱宏煜也是双手放开马缰,弯弓搭箭。
弓力达到一石的强弓被拉的弓弦如满月,精钢打制的箭头反射着寒光,发出一阵嘎吱的声音。
下一瞬间,朱宏煜松开了拉着弓弦的手指。
崩的一声,一枚箭失破空而去。
锋利的箭失瞬间贯穿了一只野狼的喉咙,将其钉在了地上。
这只野狼发出一阵凄厉的嚎叫,很快便没了声息。
朱宏煜的力气很大,所用的弓自然也是特制的强弓,杀伤力十足。
朱宏煜弯弓如满月,箭失连珠。
一阵阵弓弦颤响声不绝,接连有猎物被射杀倒地。
为了应付这次的秋狩,朱宏煜是专门训练过自己的骑射功夫的。
此时的他虽然做不到百发百中,但十中七八还是有的。
朱宏煜现在所展露的这一手,不比一些精于骑射的骑兵差!
看着朱宏煜箭失连珠射杀猎物的英姿,随行的朝中官员勋贵,以及四周的护卫,发出一声声欢呼。
“万胜!”
“万胜!”
“陛下神射!”
“……”
朱宏煜在射空自己的箭袋之后,并没有立刻纵马回到队伍之中,而是顺势抽出了放在马鞍一旁的火枪。
….瞄准猎物,扣动扳机,动作一气呵成。
砰!砰砰!
枪声响起,朱宏煜不断的扣动扳机,打空了自己手中的左轮,接连击毙数只野兽,这才心满意足的将枪放回到马鞍旁。
然后纵马回到了队伍之中。
见所有人的视线都向着自己看来,朱宏煜笑呵呵的说道。
“哈哈,好久未练习过骑射了,倒是生疏了不少。”
面对朱宏煜的自谦,他身边的诸人纷纷开口说道。
“陛下神射,微臣远不及也!”
“陛下威武雄壮,乃有太祖成祖遗风,实乃我大明之幸,天下之幸。”
“……”
面对这么一位年轻英武的皇帝,所有人都感到庆幸。
因为,朱宏煜现在越是年轻,他掌权的时间就能越长。
如此的话,则是可以最大程度上的稳定大明上下,因为改朝换代而动荡的人心。
使得天底下的野心家们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而闹事!
朱宏煜越是年轻英武,越是能征善战,就越是不会去杀戮功臣,朝中的功臣们才有更多的发挥空间。
去拼一个封妻荫子,世袭罔替。
否则的话,万一遇到一个喜欢杀功臣的皇帝,朝中这些臣子们都得麻爪。
能跟随朱宏煜这么一位皇帝,对很多臣子来说,都算是一种幸运。
一旁的琪琪格见朱宏煜大发神威,一双大眼睛里满是仰慕,如同亮晶晶的小星星。
琪琪格一路纵马来到他身边说道。
“陛下,臣妾也要去打猎!”
说话间,她眼珠子一转,俯身在朱宏煜耳边,古灵精怪的说道。
“臣妾这便去为陛下猎一只梅花鹿来,保证把最新鲜的鹿血和鹿茸献给陛下。”
说罢,不等朱宏煜回应,她便纵马而走。
发出一阵阵银铃般的笑声。
骑在马背上的琪琪格英姿飒爽,身姿窈窕的她,臀部和马鞍挤出一个诱人的弧度。
骑在马背上,弯弓搭箭的她,身上有着一股子野性的魅力。
朱宏煜闻言,只是轻笑一声,并不恼火。
这小丫头现在挑衅他,晚上有她好果子吃!
一旁的卡雅听到了刚刚琪琪格所言,眼睛一亮,也是俯身到朱宏煜耳边,低声开口说道。
“陛下,臣妾也去猎一只梅花鹿来献给陛下!”
说罢,她便纵马也进入了猎场。
朱宏煜嘴角抽了抽,但也没放在心上,只是转头对自己身边的诸位臣子开口说道。
“大家各自狩猎去吧!”
“今日秋狩所获猎物最多者,赐百金,与朕共饮!”
朱宏煜将彩头给说了出来。
他的话音落下之后,那些文武勋贵家的子嗣们便纵马进入了狩猎场。
很多人都是打定主意,要争一争皇帝开出来的彩头。
朱宏煜见此一幕,眸中满是满意之色。
从目前来看,大明的这些勋贵统治阶级的尚武精神还是不错的。
….最起码,没有那种骑不了骏马,开不了强弓的废物点心。
吩咐完彩头,朱宏煜带人返回到了观礼的高台上,眺望着不远处的猎场。
而在他身边,李定国,李广远,郑经等勋贵都在作陪。
“大家猜一猜,今天谁家的娃娃能拿下朕给出来的彩头?”
朱宏煜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开口询问道。
李定国等人纷纷笑着附和,给出了自己认为有可能的人选。
大家相谈甚欢,气氛无比的和谐,君臣相得。
朱宏煜也是端着茶杯,满脸的笑意。
其实吧,朱宏煜之所以这么大张旗鼓的搞秋狩,可不光是因为他喜欢玩,也不只是为了保持大明顶层的尚武风气。
更多的,其实是为了鼓励大明的百姓都去狩猎广阔的荒野中的动物野兽,开扩生存空间。
数十年的战乱之后,如今的大明虽然复国,但人口依旧是硬伤。
纵观整个大明,人口稠密的地方都是极其有限的。
整个大明大片大片的城郊乡村地区,由于人口问题,现在都有野兽之患。
食草的动物还好说,非但没什么威胁,还能给大明百姓提供肉食。
但如野狼,野猪,老虎,熊瞎子等大型食肉动物的存在,就很危险了。
大明的很多地方,都是经常闹出野兽食人的桉子来。
为了解决这样的问题,朱宏煜除去下令明军各地驻军在训练的同时,也要定期出兵捕杀野兽之外。
也只能是鼓励大明的百姓们来自发的拿起火枪和弓箭,猎杀那些泛滥成灾的野兽。
一日的狩猎之后,当天晚上的秋狩宴会吃的便是在猎场内猎的动物,煎炒烹炸,蒸煮炖烤,那些猎物被作出了好些个不同的花样。
皇宫中的御厨的手艺还是不错的。
朱宏煜具备邀请参加宴会的臣子们共饮,然后便招呼所有人各自吃喝。
宴会上,朱宏煜还将阉割之后的康麻子拉出来献舞,引起了哄堂大笑。
宴会结束之后,琪琪格和卡雅分别为朱宏煜送来了鹿血作为献礼。
面对如此挑衅,朱宏煜岂有不接受的道理?
然后,她们两人在送完鹿血之后,便都没能走出朱宏煜的房间。
朱宏煜的身体素质本就远超常人,再加上鹿血的buff加成,连着折腾了大半夜才搂着两人大被同眠,沉沉睡去。
……
在入冬之后,随着年关将近,缅甸方面的战局也是出现了转机。
随着联军大军以阿瓦为中心,不断的四处发兵,横扫缅甸地方,摧毁贡榜王朝的统治基础。
缅甸国王莽白终于是坐不住了。
因为他知道,如果再这样下去,缅甸的统治秩序就要被明军给彻底摧毁了。
到时候贡榜王朝的下场不问可知!
….无可奈何之下,莽白只得主动派兵北上,准备迎击联军主力。
想要通过一场战略决战,将来犯联军击退,进而挽回缅甸方面的败局。
阿瓦的联军指挥部,在接到莽白主动派兵北上,准备和联军决战的消息之后,迅速作出决断,联军大军开始开拔南下。
准备同北上的缅军进行决战!
双方对向行军,十分默契的将战场选定在了内比都往北一百余公里的仁安羌。
双方的大军都在向着仁安羌相向而行,联军这边散布四周的兵力开始向着仁安羌汇聚。
缅军占着本土行军的优势,率先抵达了仁安羌,并开始在仁安羌修建营盘,同仁安羌城相互呼应,互为犄角,准备同明军之间的决战。
此时的缅军之中,不光是有缅军的部队,还有莽白花了大价钱,向西方各国雇佣的雇佣兵。
西方各国非但就近抽调了一批在印度殖民地的驻军参战,还利用自己在印度的影响力,向印度土邦王公借来了一只蒙古骑兵。
莫卧儿帝国其实只是一个翻译问题,准确来说,应该是蒙古帝国才对。
莫卧儿帝国的高层以及统治阶级,基本上都是印度本土化的蒙古人。
莫卧儿帝国的骑兵,自然也就是蒙古骑兵了。
虽然这个蒙古骑兵的水分大了点,有点阿三化,但依旧是蒙古骑兵。
逻辑通顺,没有问题!
随着时间的流逝,战局不断的演变,联军的主力也是在向着仁安羌推进。
柳山泰骑在马背上,身体随着战马的动作而上下起伏。
他忍不住伸手擦拭自己额头渗出的汗水。
缅甸的气候湿热,由于靠近热带,某种程度上来讲四季不分。
冬季的气候虽然相对而言要较为干燥,且不是那么的炎热,但依旧不好熬。
柳山泰若非是曾经在吕宋生活过,估计已经有些熬不住缅甸的湿热气候了。
这段时间,自从入缅以来,联军中有着相当数量的非战斗减员。
若非大明的后勤供应得当,为前线作战的联军转运了大量的药材,以及绿豆等解暑的食物,联军的非战斗减员情况,或许会更加严重。
“大帅,我们前锋同缅军遭遇,发生激战!”
就在这时候,远处奔来了一队哨骑,向柳山泰汇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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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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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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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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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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