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要走长江航道,逆流而上,准备要尽快返回高原,让高原上的部落准备应对明军的大军。
但是,活佛想不到的是,因为有电报在,他们这边还没离开南直隶呢,朱宏煜的圣旨就已经传到川蜀去了。
而川蜀方面的明军也是在接到军令的第一时间,便动兵向着高原挺进。
明军的军情传递速度,实在是太快了!
大量的明军精骑在高原上驰骋,为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高原人民带去自由和幸福。
当然,这一句并不是明军在自吹,而是高原上的百姓的心声!
对于那些被明军解救的,深受压迫的农奴而言,明军的骑兵可不就是给他们带去了自由和幸福吗?
在明军精骑于高原上征战的同时,川蜀云贵方面的大明官员们也是忙活了起来。
开始着手于安置那些被明军解救之后,离开高原来到汉地的农奴。
对于这些农奴,大明这边也是采取分散安置的政策!
一个县最多安置二三百人,如果云贵川蜀等地安排不下,就往关中,往湖广,往江南,往两广安置。
反正大明现在不缺耕地,到处都需要人去开荒种地,保证大明的粮食供应。
再加上工商的发展,整个大明到处都缺乏劳动力,不怕安置不了那些藏人。
实在不行,把人迁移到辽东去开发黑土地去!
虽然现在辽东的气候也算是苦寒,可那也得分和谁比,和高原的气候比起来,辽东简直就是人间天堂好不好?
最起码,辽东的土地是足够肥沃的,不像高原,只能种青稞。
反正朱宏煜是不会允许有地方的少民居民所占比例过线的!
想要将那些少民汉化,教育是一方面,可你不要让一个地方聚居的少人太多,也是一方面。
……
大明光复三年,三月初!
西域,叶尔羌城!
原叶尔羌汗国故都!
在打完哈密城的战役之后,吴周一路顺着塔里木河,推进到了叶尔羌城。
距离中亚已经不远了!
属于吴周的大旗在叶尔羌城上方飘扬,城内城外,数不清的兵马驻扎。
叶尔羌城外,数不清的战马,驽马在奔驰驱策。
那是吴三桂引以为依仗的关宁铁骑在演武!
吴周在河套战役之后,本就缴获了大量的战马用于西征。
而在接下来的一路西征的过程中,先是青海湖,后是哈密,敌人基本上都是不缺马匹的那种。
每次战斗结束之后,在大破敌军的同时,吴周军都会缴获大量的战马!
以至于,现在的吴周军基本上是极为奢侈的一人双马,嗯,包括随军的老弱妇孺在内,所有人都是一人双马。
….还有盈余!
现在吴周军的这个战马存栏量,比大明的战马存栏量都要多多了。
现在已经开春了,所谓的料峭春寒也已经过去。
但吴三桂却是身上裹着一层厚厚的披风,身旁还放着好几个火盆。
站在叶尔羌城的城头,吴三桂眺望着城外的大军的演武,眼神中满是锐利。
只是,此时的吴三桂却是气色却是并不太好,脸色发青,嘴唇泛白而缺乏血色,气息微弱,一幅命不久矣的模样。
吴三桂的身体本就不好,一个冬天过去之后,吴三桂的身体在长途迁徙,以及西域的漫天风雪中彻底垮了下来。
虽说不至于原地去世,但他再想要像以前一样纵马于战场,却也是不可能了。
吴三桂甚至有预感,这座叶尔羌城,或许就将是他的埋骨之地。
看着城外威势浩荡的骑兵集团,吴三桂胸中激荡着热血。
现在,他吴三桂征伐西域,带着汉家军队宣扬汉家威仪于域外,扩土开疆万里。
让自唐末藩镇割据以来,被汉家丢掉了西域,重回汉家治下。
他吴三桂打开山海关,引清兵入关的事情,应该是可以翻篇了!
就不信,他吴三桂都这么牛批了,以后的历史书上,还有人能说他吴三桂是历史的罪人。
甚至他吴三桂将来还要带兵征伐天竺,将天竺也变成一片汉土。
到时候,他吴三桂的功绩便更大了。
“应雄,应麒!”
吴三桂收回了乱七八糟的思绪,声音虚弱的呼唤着自己的两个儿子。
吴应雄和吴应麒听到吴三桂的呼唤,两人上前一步,来到了吴三桂身边。
“父王!”
吴三桂眯着眼睛,开口吩咐道。
“接下来,我大周最重要的事情,除去要经常演武,保持军队战斗力之外。”
“便是要提前向天竺方面派去商队,摸清楚天竺的具体情况,然后制定作战计划。”
“还有就是,要利用我军手上多余的马匹,去向大明再购买一批军火,尤其火炮。”
“哎,毕竟等我军杀入天竺之后,再想要从大明哪里购买军火,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倒不是说到时候大明就不卖了,主要是距离太远了。
路上转运所需的花费就特么是一个大问题!
吴周方面想要和大明购买军火,趁现在他们还在西域,或许是最后一次了。
“在和大明购买军火,以及派出商队探路的这段时间之内,我大清也好在这叶尔羌城好好修整一段时间。”
“吸纳一批蒙古人和畏吾尔人从军,成为我吴周大军的一员!”
关宁军的主力虽说是汉人,但在这西域,主体民族却是蒙古人和畏吾尔人。
这么长时间的征战下来,关宁军的减员问题是很严重的!
而关宁军如果想要杀入天竺,现有的军队规模可不一定够。
….虽然王玄策一人灭一国的事情很多人都知道,但现在的天竺和大唐时期的天竺究竟是不是同一回事,却是谁也不知道。
为了保险起见,关宁军需要大量的仆从军来当炮灰,以确保接下来他们进攻天竺的战役能够完全胜利。
炮灰从哪里来?
只能是从西域本地征调。
看看能不能忽悠一些蒙古人或者畏吾尔人从军,来给关宁军做炮灰。
“父亲,此事怕是不好做啊!”
吴应雄闻言,在一旁开口说道。
他的脸上满是凝重之色。
关宁军对西域而言,本就是侵略者。
他们在西域根本就没有任何的民意基础可言,之所以能够在西域立足,靠的就是军队的威慑。
这样的情况下,还想要西域的本地人从军,给他们做炮灰,实在是一件很难做到的事情。
吴三桂闻言,皱着眉头说道。
“做不到就不做吗?”
倒是吴应麒在一旁开口说道。
“若募兵不行,就裹挟吧!”
“让关宁军压着裹挟起来的兵马打上几仗,劫掠屠城干上几次,差不多也就可以了。”
吴应雄的思维是典型的文人思维,或者说是有些墨守成规。
但吴应麒不同,但的思维就是纯粹的武人思维!
在他眼中,没有什么问题是武力不能解决的,如果不能,那一定是武力还不够强。
他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在西域募兵,因为他知道做不到。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可不是虚言!
所以,吴应麒一早便打定了要裹挟的主意!
让关宁军押着裹挟起来的兵马打上几仗,屠几座城,让他们见见血,尝一尝劫掠的好处。
这些原本被裹挟起来的,不情不愿的兵马,自然也就归心了。
当年的李自成,张献忠等人,便都是这样做的!
事实证明,虽然裹挟兵马这一招在实行的时候死的人是多了点,但好用也是真的好用。
崇祯十五年以后的闯军和西军,尤其是其老营兵,战斗力可是相当的不错的。
现在的关宁军也准备这样做!
吴三桂听闻吴应麒的话之后,满意的对其颔了颔首。
最近,随着吴三桂的身体情况恶化,他一直在思虑自己的继承人问题,却是迟迟拿不定主意。
他的两个儿子,吴应雄的性格不够杀伐果断,对军队的影响力也不够,并非一个合格的继承人。
而吴应麒的话,也不是没有问题!
吴应麒最大的问题便是,他不是长子,而是次子。
以及吴应麒对政务并不熟悉!
而一个合格的统治者,可并非是掌控军队就可以的。
吴三桂不知道该选谁来做自己的继承人!
随着他的身体一天天的恶化,这个问题也是越来越迫在眉睫!
……
淮安!
现在的淮安是大明在江北重要城市之一。
….算是大明在淮河沿岸,以及运河沿线的经济重镇。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淮安的份量并不比扬州差多少。
哪怕是在整个大明境内,淮安都是数得着的重要城市之一。
“招工,招工了!”
“水泥厂招工了!工钱丰厚,待遇从优了。”
“纺纱厂招工了,有经验者优先,每月两块银元,提供食宿。”
“……”
淮安作为大明的经济重镇,其城内的工商业是极其发达的。
大明的商人们,在淮安四周建设了大量的工坊,吸收了海量的劳动力。
现在的淮安城,其实已经颇有了那么几分城镇化的味道。
大量的农民,工人聚集在城市内,想要通过做工来获得报酬,养活自己。
丁阿伟跟着自己三叔一起进了城。
两人身上穿着朴素的麻衣,脸庞被太阳晒的黢黑,手上的老茧和脸上的皱纹,无不在说明他们是一个老农民的身份。
“三叔,咱们要去哪里做工啊?”
丁阿伟缩了缩脖子,看着淮安城的繁华,他的眼睛里闪烁着向往。
丁长寿闻言,摇摇头说道。
“额也不知道!”
“咱俩先去找个酒楼吃个饭,然后去城里的劳务市场看看,那边时常有人在招工。”
丁阿伟闻言,缩了缩脖子说道。
“三叔,额包里还有额娘给咱们准备的干粮咧。”
丁长寿闻言,斜了自己侄子一样,开口说道。
“吃个屁的干粮!干巴巴的没个味道。”
“跟三叔在外边,三叔难道还能让你花钱?”
“咱们好容易来一次淮安城,怎么不得去吃顿好的?”
“城南距离劳务市场不远的地方,有一家酒肆,那里的酱肉和阳春面是真的一绝……”
说话间,丁长寿便拖着自己的侄子顺着人行道,往城南而去。
随着工商的发展,淮安城内涌进来了太多的外来务工人员。
随着人流的密集,淮安城内交通时常拥堵。
但在朝廷花费力气治理,划分了行车道和人行道,左右对向行驶,以及搞出了红绿灯的概念之后,淮安城的交通状况便好转了许多。
最起码,不会那么动不动就堵车了!
丁长寿带着自己的侄子,过了好几个红绿灯,七拐八拐的了一家酒肆外。
叔侄两人叫了一盘酱肘子,然后便是一人一碗阳春面。
丁阿伟将自己背包里的干粮也给拿了出来,准备要就这酱肘子吃上一些。
淳朴的农民汉子,从来都是不愿意浪费粮食的。
不多时,叔侄两人便吃完了饭,然后向着城内的劳务市场而去。
两人站在市场上,听着四周此起彼伏的招工声,两人都有些拿不定主意。
“小兄弟,刘氏水泥厂招工,要的就是你这样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每月三块银元,管食宿,保证三天能见一次荤腥。”琇書蛧
一个戴着瓜皮帽子的人牙子主动跑到丁阿伟面前,开口说道。
“小兄弟,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啊!”
“水泥厂那边就招三十号人,招满可就不要了!”
丁阿伟闻言,听着那每月三块银元,以及三天见一次荤腥的待遇,眼睛都有些发直了。
每月三块银元啊,那一年岂不就是三十六块?
这三十六块银元,都足够他娶个媳妇了!
但是,丁阿伟这边才刚准备说些什么,就被丁长寿给拖到了自己身后。
丁长寿看着对面的人牙子,或者说是介绍人,毫不客气的据理力争到。
“如果是别的活计,一个月三块银元,三天见一次荤腥确实不错,但水泥厂的话这肯定不行!”
“水泥厂的活儿太苦了,得加钱!”
水泥厂的活计其实不光是累,累其实没什么,这些朴实的农民工最不怕的就是吃苦!
但更重要的,其实是在水泥厂做工对身体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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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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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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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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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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