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蒙进城还没多长时间,巴达维亚城头的荷兰人便开始蜂拥争抢着投降。
他们丢掉了手中的兵器,高举双手,向明军投降!
巴达维亚城头的明军也是接到了命令,开始接收战俘。
棱堡上空高高飘扬的荷兰三色旗被降下,取而代之的是大明的十二角日月旗!
“万胜!”
“万胜!”
“万胜!”
“大明万岁,监国殿下万岁!”
“大明万岁,监国殿下万岁!”
“……”
城内城外的明军见巴达维亚城易手,齐声欢呼不止。
大军士气沸腾!
那些前来观战的义军首领更是纷纷大拍马屁。
“监国殿下文成武德,实乃明君圣主!”
“我大明天兵天下无敌,迟早能驱除鞑虏,恢复中华!”
“区区红毛,安敢捋我大明虎须,我天兵出征,灭此朝食尔!”
“有监国殿下在,我大明必将再次振兴!”
“……”
或许其他人不知道巴达维亚城究竟有多难攻,但他们却是知道的。
荷兰人在立足巴达维亚之后,没少同四周的土著开战。
如万丹苏丹国,马打蓝苏丹国等!
这些土著苏丹国都曾经凭借自己的兵力优势,打到巴达维亚城下!
但是无一例外,面对巴达维亚的棱堡,他们都在付出极其惨重的代价之后,碰的满头包。
死伤无数,也没能真正的威胁到荷兰人的统治!
而这坚固的棱堡,在大明王师面前却是显得如此的不堪一击!
一股身为天朝上国百姓的骄傲感在他们心中弥漫!
要说揍红毛,还得看我天朝王师啊!
并且,更令他们为之惊叹的是,如今的大明武德充沛啊!
他们现在上了大明的船,等到将来监国殿下北伐成功,再造大明,他们说不定都能混个从龙之功什么的……
那可就真真是光宗耀祖了!
朱宏煜只是坐在椅子上,微微颔首,目光环视一圈,开口说道。
“从今日起,巴达维亚改名为抚远城!”
“朝廷将于此处设征南都护府,下设各府县以分治!”
“清查丁口,清丈田亩,打造鱼鳞黄册,设置地方官员以治之!”
四周诸人齐声应诺。
以刘传为代表的地方实力派,对大明准备如何治理巴达维亚,是没什么意见的。
只要大明肯给他们官做,也不危害到他们的根本利益!
他们就会全力拥护大明的统治!
……
永历十七年,三月初七,晴!
巴达维亚城的城门吱呀吱呀打开了,受降仪式正式开始。
明军士兵穿着甲胄,分立道路两旁,眼神坚毅!
阳光从东方照射过来,耀眼夺目!
甲胄刀枪闪烁着寒光,一股子威势铺面而来!
总督络贝牵着一只羊,在一群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巴达维亚的高层的簇拥下,从城内缓缓走出。
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但大多都面露愁苦之色。
在他们身边,还有明军士兵在盯着,防止生乱。
朱宏煜大步走下了高台,四周的禁卫下意识簇拥了过来,将他围在了最中央。
一道道或是热切,或是敬佩的眼神汇聚在朱宏煜身上。
他身上的金甲反射着刺目的阳光,身后猩红的披风铺展,衬托的朱宏煜越发的英武,好似神仙下凡。
不多时,荷兰人的总督络贝等人就被带到了朱宏煜面前。
络贝在朱宏煜面前,噗通一声单膝跪地,然后开口说道。www.xiumb.com
“域外小国,不识王化,斗胆抗拒王师,实乃罪该万死!”
“今幡然醒悟,献土来降,望上国天兵怜之爱之,既往不咎!”
朱宏煜伸手将络贝扶起,返回开口安抚道。
“幡然悔悟,犹为不晚!”
“天朝自有天朝气象,讲究以德服人,既然尔等已经献土来降,孤如何还能怪罪!”
络贝脸上挤出一抹笑容,开口说道。
“惭愧!”
“从今往后,我等番邦之人,也能沐浴王化,感受圣恩,实乃天大的幸事!”
说话间,络贝将代表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巴达维亚行事权力的印章献上。
还在一纸投降公文上签字用印!
做完这些,朱宏煜开口说道。
“入营吧,络贝总督识时务者为俊杰,孤要和总督好好共饮几杯!”
络贝虽然脸色不算好看,但还是强行挤出来笑容说道。
“都听亲王阁下的!”
说罢,便在朱宏煜的带领下,向着明军的大营内行去。
朱宏煜走在前方,步履沉稳,像是忽然想到了什么,转头询问道。
“络贝总督为何要牵着一只羊出城?”
朱宏煜很好奇,他不记得荷兰人有牵着羊表示投降的习惯的啊!
络贝开口回答道。
“番邦之人,仰慕王化,以往精研过汉学,听闻天朝有牵羊礼,用于投降时表示恭顺……”
络贝的脸色不是很好看,他觉得朱宏煜不可能不知道这些,如今明知故问,岂不是在羞辱他吗?!
络贝不曾想,朱宏煜闻言,脸上没有露出讥讽戏谑的表情,反而是有些错愕。
更重要的是,那表情一看就不是装出来的!
“络贝总督,我天朝的牵羊礼,和你理解的牵羊礼,不是一回事……”
在络贝的理解中,牵羊礼,就是牵着羊出来投降。
但真正的牵羊礼,其实是把人当羊牵!
历史上最有名的例子,就是宋钦宗和宋徽宗了。
脱光衣服,浑身上下就裹了一层羊皮,被牵着小老弟向金人投降……
可谓是羞辱到了极致!
不管怎么说,络贝都是主动投降的,还代表东印度公司向大明开放了印度东海岸的商贸。
朱宏煜要是这么羞辱络贝,那就有些过线了。
不过想着牵羊礼,朱宏煜却是寻思开了,等将来他收复中原,打到京城去,让康麻子来一遍牵羊礼倒是不错……
朱宏煜向络贝解释了一下什么叫做牵羊礼,在络贝的脸色变得青一阵白一阵之后,他又拍了拍络贝的肩膀说道。
“总督且安心,孤是不会如此羞辱总督的!”
朱宏煜觉得吧,有的时候不怕你完全不懂,不懂装懂,或是半桶水晃荡,才是真的尴尬……
朱宏煜话音落下,络贝的脸色才轻松了下来。
忽然,朱宏煜的眼神瞥到了人群中的一名荷兰少女。
一头微卷的红发很柔顺,皮肤白皙,五官精致,脸颊上有着一点点的雀斑,不是很明显,隐隐可见,反而是增加了几分可爱。
但最吸引人目光的,是她的那对人类幼崽哺乳器……
尺寸很惊人啊!
这一瞬间,朱宏煜忽然有了要学外语的想法。
中餐吃多了,偶尔换换口味吃顿西餐,也很算是调剂生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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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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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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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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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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