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之南洋再起>第一百二十六章阅兵
  战鼓声响起之后,远处出现了一只军队,列阵整齐的方阵,迈步而来。

  伴随着一二一的号子声,光复军上下整齐抬腿,然后落地。

  皮靴砸在地面上,发出一声声整齐的巨响!

  轰!轰轰!

  然后响起的,是一阵阵整齐的呼喝声。

  “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再造大明,华夏复兴!”

  “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再造大明,华夏复兴!”

  “……”

  整齐的呼喝声盖过了战鼓声,以及脚步声。

  随着距离高台越来越近,光复军开始改齐步走为正步。

  所有人都按着号子,整齐抬腿落地,皮靴重重的砸在地面上,声音洪亮。

  踢腿若闪电,落腿如炮弹!

  所有人抬腿,落腿动作一致,整齐划一,甚至就连腿抬了多高,每一次迈步多远,距离时间,全部都一模一样。

  唰的一声,受阅部队手中的火枪由靠在肩上,变成了斜指前方。

  啪的一声,所有人动作一致,火枪枪口的刺刀四十五度斜指天空。

  锋利的刺刀,距离前排之人的脖子仅仅只有数寸!

  险!

  无比的险!

  但这一瞬间,千人规模的受阅队伍,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般!

  不管是横看,竖看,斜着看,全部都是一条线!

  受阅部队身上的甲衣反射着耀目的阳光,更是凸显的这些士卒像是天兵天将下凡一般。

  这一幕,让高台附近所有人都陷入了呆滞之中,他们何曾见识过如此的一幕?!

  太整齐了,实在是太整齐了!

  所有人脑海中都只剩下了这样的一句话!

  除去朱宏煜之外,所有人都在倒吸冷气,不敢置信的望着眼前的一幕。

  “何其壮哉!”

  “我光复军将士何其壮哉!”

  刘同文身体颤巍巍的,但一双眼睛却是一眨不眨的盯着受阅部队的方向。

  当年的大明若能有如此一只精兵,如何能被鞑虏取了这天下?!

  虽然队列走得好,不代表战斗力一定强。

  但是却代表着这只军队的令行禁止!

  不一定所有的强兵都是令行禁止,但能做到令行禁止的,一定会是强兵!

  受阅部队在行至高台之下后,再次喊了一遍口号。

  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声音响彻高台上下!

  在这些步兵后面受阅的,是光复军的炮兵部队。

  士兵们拖拽着大大小小的火炮进场,一门门火炮炮身黝黑,反射着金属的光泽,也是十分的震慑人心。

  火炮有大有小,其中有光复军自己铸造的火炮,也有缴获自西班牙人的火炮。

  最大的一门是一门三十六磅的前装滑膛炮!

  铜制,炮身粗黑,缴获自圣琼斯的炮台!

  光复军的兵器工坊已经攻克了,用铁膜铸造二十四磅炮的技术,但对于三十六磅炮,却还在摸索中。

  在炮兵后面,是一队光复军的掷弹兵!

  掷弹兵全部由身体强壮,臂力惊人的士兵组成。

  他们穿胸甲每人携带一定的手榴弹,每到战时,往往在阵前第一线临敌。

  冒着敌人的枪炮,向着敌人的阵列投放手榴弹,非作战意志坚定,勇气非凡的老兵不可担任。

  掷弹兵们昂首挺胸,从高台下走过!

  身上那股子精兵独有的骄矜之气却是十分明显,只有看向高台上的那道身影时,他们的眼中的骄傲才会消失,变成纯粹的崇敬。

  ……

  随着阅兵式结束,光复军军政府的开府大典也算是划上了句号。

  但紧接着,却是朱宏煜的婚礼!

  朱宏煜换掉了军装,穿上了一身崭新的新郎官的礼服。

  大红色的礼服冲淡了一些朱宏煜身上的杀伐气!ωωω.χΙυΜЬ.Cǒm

  原来朱宏煜还想着穿着军装办婚礼的,但后来想了想,便觉得不妥。

  婚礼免不得要拜天地和高堂,他穿一身军装给人下跪,哪怕这人是长辈,也是不合适的。

  婚礼拜高堂时,朱宏煜带着李灵秀和卡雅,向着高坐的李家婶子行礼。

  朱宏煜的父亲两年前死在了海上,他的其他长辈都在南逃的过程中惨死,要拜高堂,也只能是拜新娘的长辈。

  再说了,在朱宏煜的记忆中,李家婶子从小对自己就很照顾,和自己的母亲也不差多少。

  让她来做高堂,正好合适!

  拜完李家婶子,朱宏煜又以小辈的身份,向桑切斯奉了茶。

  这场婚礼里,主角是朱宏煜和李灵秀,李灵秀才是朱宏煜的正室。

  之所以如此,除去朱宏煜和李灵秀之间的感情之外,更多的是为了政治考量。

  朱宏煜将来是要效仿朱元璋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再造大明的。

  他的妻子,必须是纯正的汉人!

  他可以娶异族女子为妾,但却绝不可为正室。

  否则的话,因为嫡庶之分,以后皇位继承就是一个大麻烦!

  但为了照顾鳄鱼部落等山民的情绪,朱宏煜也没真的将卡雅当妾室对待。

  娶她,用的是平妻之礼!

  并且还当众以小辈的身份,向桑切斯奉了茶,虽然朱宏煜没有拜桑切斯,但态度却是到位了的。

  婚礼的礼仪结束,然后便是宴席。

  军政府在整个林加延都摆了流水席,只要是军政府治下,不管是华人还是山民,只要说上几句吉利话,便都能吃到席面。

  就连光复军也被下令犒赏,大量的酒肉粮食,以及金银被运进了军营。

  除去值班和警戒的人手之外,其他人都放开了吃喝。

  甚至还有戏班子在军营中唱戏给将士们听!

  军政府的衙署内,朱宏煜在将两个新娘子送进洞房之后,端着酒杯在宾客之间游走,不停的向人敬酒,与人共饮。

  只是,酒喝了不少,朱宏煜脸上却不见醉意!

  并非他千杯不醉,而是因为他喝的压根不是酒,而是白水。

  白水倒在白色的瓷杯里,看着和酒也没甚分别,再说了,又有谁会在这种事情上和朱宏煜较真呢?

  李广远已是喝的有些醉了,拉着朱宏煜的手,醉态显露,絮絮叨叨的说道。

  “小时候,我就看煜哥和灵秀能走到一起!”

  “那时候,我们都还年幼,不时就要起争执,灵秀这个丫头不帮我这个亲哥,反倒是帮煜哥……”

  李广远打了一个酒嗝,不停的说着小时候的事情。

  朱宏煜也只是笑着,李广远接着说道。

  “现在煜哥和灵秀成亲了,我高兴,我很高兴!”

  “我要帮着煜哥打下一片大大的江山,以后让我那外甥做皇帝!”

  “哈哈哈哈……”

  朱宏煜脸上依旧挂着笑容,开口说道。

  “广远醉了,扶他下去休息吧!”

  “提前把醒酒汤备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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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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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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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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