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说是古铜色吧,他却比古铜白那么一点点,可要说是天生的浅黄肤色,那也不是多么准确。
可是,这该怎么形容棺材里头那位的肤色呢?
我不知道大伙谁见过没蒸熟的馒头,就是还没上笼屉的面团。
没错,棺材里头的这位,他的肤色就是还没熟的面团,但并不是撒上干面粉的面团,而是揉好面团以后、又在发好的面团上涂了一层薄薄的油。
这种肤色可是不太常见,就算你在闹市街里走一天,你也未必能遇上这种肤色的男的,当然,棺材里头这位的颜值还不错,和现在我边上的刘义比起来,貌似还要多上一份稚嫩时的可爱帅。
刘义冲我嘴角一扬,笑道:“你刘哥比你颜值高吧!”
“去死!你要是没钱的话,这颜值高有个屁用!”
“呵呵,你这是妒忌了吗?”
“妒忌你二大爷!”我翻了个白眼,正色道:“这就是你的仙蜕?你当年是魂灵飞升成仙的吗?”
刘义点头,“没错!你哥哥我就是魂灵成仙,不到四十我就参透了天道玄妙,又有前世积累的阴德,再加上当年的冥界需要用人,就破格让我官复原职了!”
“可.....可你这仙蜕也不像四十的样子啊!”
刘义解释说:“修道者比普通人要面嫩一些,这是毋容置疑的事实。别说我了,十年以后的你和晓雅,估计在样貌上、也不会变化太大!”
我恍然,心说:修道还有这好处呐!哎?可那些白发白胡子的老道们、他们又是啥情况呢?
说起白眉白须的老道,哥们怎么就想起竹满山了呢?那老家伙不就是白眉白须嘛!只可惜,他只能活在文字当中了,要是他能走正路,恐怕.....恐怕‘坐着菌’还不会给他太多出场的机会!
额.....好像跑题了。
不过,很多高龄道者的白发苍苍、也不是因为他们修道的时候没有获得‘青春永驻’,而是因为那些人都用过罕见的道术。比如一些术法会消耗大量的血气,透支身体当中的能量,并且影响‘青春永驻’的效果,甚至是消耗寿元、提前老死!
当然,这些和咱眼下也没多少关系,我只是很奇怪刘义的仙蜕、为什么会在这个地方。
刘义告诉我说:“我在你们出发之前告诉你的故事里,其实少了一些可有可无的细节,但那也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你刘哥我是在这里飞升成仙的.....”
据刘义说,我俩在上一世中,就是很好的朋友,还都是修道之人。
但在当年的世界里,也同样没有太多的修炼资源。无非是钻研道法、感悟天地当中的玄妙,要不就是行于天下、捉妖降魔。其中,碰上机缘巧合的时候,也能少少的得到一些天材地宝!m.xiumb.com
不过,这只是众多修道者里的一部分,因为还有一些修道者,喜欢在无人问津的深山里、闭关苦修,而我的上一世,就属于后者。
刘义说,我当年就在徒劳山的南邻山中闭关修炼,也就是我和吴晓雅来往徒劳山之前,绕过的巴沟山。而且,哥们上一世就认准了‘天地造化起源于元一’的真理,永远都是山中闭关苦修,不管谁来找我,我都拒之门外、绝不接见!
可后来,刘义来到了这里。刘使君当年也不过三十岁左右,而他来的时候,自然是为了寻找那只救人的狐狸。
那狐狸是红色的,一路逃到了巴沟山外,也就是哥们的地盘里。
但咱是那种孤僻的山中野人,从不接见外来者的,我甚至还在山外设下了重重迷阵,要以此保护我的宁静!
所以,红狐狸一进外山,自然就迷失在了山林当中,而刘义那时又碰巧‘追上’,这才靠着自己所知的迷阵原理,带着红狐狸绕过了巴沟山,来到了徒劳山。
当然,对于巴沟山外有迷阵的现象,刘义自然是奇怪的。毕竟对他来说,巴沟山就是一座平平无奇的矮山,既没有宝藏的传闻,也没有仙府的传说。因此,将红狐狸送到了巴沟山后面,刘义就又绕回了巴沟山正脸,想搞清楚这里为什么有迷阵的原因。
不用说,刘义在最后肯定是破解了重重迷阵,找到了‘罪魁祸首’的我。
但当年,我俩也是第一次见面,经过短暂的交谈,我俩也是互相对脾气,一聊就觉得有意思。
额....至于当年聊了什么,这并不是很重要,咱以后自然会交代。
总之,刘义说我选择的巴沟山靠近人烟,还问我,如果只为了躲避战乱、精心修炼,那为什么我不去巴沟山后头的徒劳山里闭关苦修呢!
而我的回答是:徒劳山中万狐住,徒劳山下万骨枯,仙人降去都不‘惧’,何况我等凡人乎!
可刘义听了我前世的话后,似乎是以为哥们在暗示他徒劳山的狐狸都很坏,不管谁去了、干嘛去的,都是有去无回、有死无生的结果。
于是乎,刘义就摇头表示不信,非要拉着哥们下了巴沟山,徒步千万临山徒劳看看!毕竟他刚刚和一只红毛狐狸渡过了很长的一段‘蜜月期’,而来巴沟山的时候,他又是刚刚和红狐狸两厢分别!
当然,我的意思并不是指那些狐狸很坏,我其实是想告诉刘义一个事实,那便是:徒劳山被一大堆的狐狸给占了,它们的妖法厉害、又有理,就算是神仙去了,那也不能二话不说、还道德败坏的赶走山中‘已有的主人’吧!
说实话,刘义误会我前世的原因,也不是因为他想错了,同样也不是我说错了,而是在我前世的那四句话里,其中第三句的‘惧’字,和居住的‘居’是同一个发音,都是四声。
所以呀,这就能解释后来和平时期的某一年里,为什么要普及普通话和学好普通话了。
因为地方话和地方口音、是很容易让人误解的,同理,这种现象也是很耽误事的。
不过,我前世和刘义之间的口语误会,却也造就了两件好事、和两件坏事。只是这四件事加在一起,却让一个约定、迟到了一百多年!
(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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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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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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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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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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