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不知道咱要是遇上了那种稀罕事,能不能顺带解决了。要是解决不了,那哥们这趟就算是白跑了,或许我也会像徐愣子那样,仓皇而逃一般的下山回来!
徐老大把故事讲完,就和我闲扯了几句别的,最后还嘱咐我,如果哥们进山需要向导的话,他可以帮这个忙。
我知道,对于徐老大来说,帮外来的客人带路领路,那可是比开店挣的还要多很多的,或许还是他开店收入的十倍,这也是不一定的。
当然,哥们也点头表示记下了,说到底,哥们就是一个外来人,徐老大也没看错,我确实不是那种常年登山探险的驴友,说不准,像我这种‘冒险者’,是最有可能雇个向导领路的!
而徐老大嘱咐完,他就去忙活厨房里头的事,剩下哥们自己在院里,不免的有些无聊。
我也起身回了房间,本想和吴美人腻歪一下,也好解解闷。可我回屋一看,就见吴晓雅盘腿坐在床上,看着窗户外面的天空、在微微的发呆。
“你这是干啥呐?”我不解,心说:大晌午的还用呼吸吐纳吗?怎么自己从来没听说过中午还有这么一次啊?还是说,吴美人并不是在参悟道法,而是在密炼什么武林绝学,正好一个小周天结束、让哥们碰上了吗?
可吴晓雅没有回答我,倒是先反问哥们说:“亲爱的,这窗户所对应的方向、是巴沟的北边吗?”
“是呀,怎么啦?”
吴晓雅沉声道:“怪不得,我说怎么看着那边的天上、隐隐约约的有股妖气呢!”
妖气?你隔着玻璃就能看到妖气?我去,那你这眼神怪牛叉的呀!怎么哥们就没看出什么妖气啊?
吴晓雅见我看着窗外一脸的狐疑,这才伸出玉指,指了一个方向,说:“在那里,你看的时候、最好用上你的阴神眼!”
其实吧,自打哥们得到阴格以后,我的这双眼睛,就自然而然具有了阴阳眼的能力,只要有邪气在我的视线以内,哥们几乎是不会察觉不到的。
但阴神眼和阴阳眼不同,阴神眼是我这种阴冥神才会拥有的一种能力,也是我正式成为无常特使以后、才拥有的一种能力。而且,阴神眼要强于阴阳眼,因为阴阳眼只能看到明显的邪气,不管这邪气是妖气还是鬼气,都只会在明显的前提下,被阴阳眼所发现。
可是,假如说一只阴鬼在白天隐秘了身形,阴阳眼就看不到了,除非是哥们这种阴神眼才能洞察到对方的所在,而气息也是这种道理,不管是鬼魂还是妖物,哪怕对方是不是隐觅了身形或是气息,那在哥们的阴神眼之下,仍会暴露无遗。
因此,听吴美人让我用阴神眼看北边的天空,哥们就下意识的启用了这种能力。
我将丹田当中的灵法力运转起来,通过体内的经脉和某种特定的轨迹、源源不绝的送到眼球当中,然后,当我再次定睛凝视窗外的时候,我就赫然发现,玻璃外面的北边上方,果然有一层若隐若现、不是很明显的黄色气雾!
这种气雾很类似烟民抽烟时吐出来的烟气,只是颜色和气雾在空气中坚持的时间、略有不同罢了!烟气顶多存在十几秒,就会融合在透明的空气当中,除了味道能被你闻到以外,你乍一看,是看不到烟气的。而妖气的气雾则恰恰相反,妖气的气雾没有味道,但处在空气当中的时间很长,且久久不散,除非是散发妖气的正主离开、或是刻意的收敛起自己身上的妖气!
但哥们得多说一句,那就是妖气的气雾呈现,是哥们启用了阴神眼以后、才被我发现的,而阴神眼没有开启的时候,巴沟北边的上方,是一切正常,丝毫就看不到那种黄色的气雾!
可是......哥们是开启了阴神眼才发现的呀,而吴美人好像不是什么阴神吧,那她也就不可能有阴神眼了,但吴晓雅又是怎么发现北边半空当中的异常呢?
吴晓雅貌似猜出了我的疑惑,解释道:“我五门一派可是融合了道教当中的五大门派特长,而茅山派中特有的开慧眼的法门,就在我五门一派融合的特长当中。”
“你是说你开慧眼来着?”
吴晓雅点头:“慧眼能看到人气以外的气息,来到巴沟以后,这两天我经常开启慧眼,虽然灵法力消耗了不少,可至少要在安全方面多一些保证啊!”
我道:“可那边的妖气.....又代表了什么呢?对了,咱啥时候动身进山啊?”
吴晓雅答道:“那边的妖气呈现出了土黄色,想来应该是土系妖兽吧,比如穿山甲那一类的,不过狐族也有可能是黄色的妖气,这还得看它们的修炼法门和属性、才能判定!至于咱们何时动身嘛.....”
说到这,吴晓雅就摸出了手机,然后点开日历上的每日黄历,等她看了许久以后才说:“立秋以后便是处暑,也就是明天了,而处暑的开始,就代表了夏天的结束,所有的鸟虫都会进入另一个状态,而咱们要出发的时间,也是明天,因为在处暑以后进山,是不会遇上太多的虫子的!”
我道:“你这就不对了,秋天的蚊子还比夏天更闹腾呢!”
吴晓雅笑道:“可秋天的蚊子多半都不吸血呀!”Χiυmъ.cοΜ
其实我能理解吴晓雅的意思,她无非是想说:处暑日以后,山林当中的活物、都会进入一个新的生活方式,不管是飞禽还是走兽,都会在处暑以后、改变以往的生活轨迹,来为温度的逐渐下降做准备、或者说是适应。
当然,在正常的情况下,温度是不会骤然进入一个低谷期的,它会随着地球与太阳的距离拉长,而慢慢的下降。
但是,在自然世界当中,所有的生物都会随着时令的改变而改变,譬如说那些需要冬眠的动物,它们就会在秋季的初期开始储备过冬的资源和热量。
而我们要想进山的话,其实是不应该在这个时节到野外当中去的,因为运气不好的话,会有很多的大型动物、把我们当成它们的过冬物资。
可吴晓雅选择处暑日出发、也不是她能左右的了的,毕竟咱的事、是正好赶在了这个时候。还有,我们想在处暑以后去山里,也不是为了琢磨那些大型动物,而是因为这个时节开始后,山里的某些小虫子就会把活动环境、从地上转为地下。
不过,为了保险起见、以及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这当天下午,我还是找了一趟徐老大,但不是让他帮忙做向导,而是找他帮忙、给弄了两把猎枪和一些子弹!
我和吴晓雅都不算是武林高手,额......好吧,吴美人的本事比我强,但在山里,你功夫再高也未必打的过猛兽,既然山中有猛兽,那整两把猎枪在身上,那想来、这也比哥们这身半吊子的身手、更有安全感吧!
只是这两把猎枪......有点让哥们肉疼,因为徐老大只借枪,不借子弹。
徐老大说,猎枪可以给我随便用,但子弹得花钱了,一颗两块,还要多少就有多少!
可我看着那黑了吧唧的铁弹珠,怎么想怎么觉得亏,哥们要是早知道用指甲盖大小的铁珠做子弹,我来的时候就应该带十块钱的过来,估计怎么也有几百个了吧!
当然,这只是远打用的子弹,徐老大还有一种散子,就是把很多非常非常小的铁珠、装进薄铁皮卷成的小管儿里,再添加上少量的火药所制!
可不管怎么说,这东西就是太贵,还很危险,咱以前也没玩过这种双管猎枪,万一再用不好,炸了膛,再给哥们炸截胳膊下来,那我可就成了跳崖的那位了!
但吴晓雅却不怕出事,她坚持让我买了一些散子、和铁珠做的铁芯弹,还说、她知道这东西怎么用,等到时候进了山、再来教我!
就这样,转天的上午九点,我和吴晓雅就各自背着一个背包和一把猎枪,出发了。
这一路往北,我们先到了巴柳沟,根据本地地图上的路线,我们找到了一条溪流,而过了这条溪,再往前、就是巴柳山了!
我听招待所的徐老大说过,这巴柳山的海拔、最多不过三百米高,但山上却覆盖满了绿色植被,不过,你别以为巴柳山的山名里有个柳字、还一山的植被,就以为山上全都是柳树,其实这两者根本就不搭边的!
巴柳山之所以叫巴柳山,那是因为这座山的形状很好玩,它很像一片长歪了的长柳叶、又有多半截的部分被埋在了土里似得。而且,要是某些人的脑子龌龊的话,那你肯定会把这座山的形状、当成一根.....对吧!
其实这也怪不着别人多想,是这座山本身就是这样,它的山脚处直到半山腰,就想城市里的地道桥的上坡一样,无非是多了很多的植物、和山上滚下来的石头。
可是,从山腰往上,乖乖,那叫一个个性,巴柳山的上半截老直溜了,因为坡度并不很大,又有许多的植被覆盖在山体表面,所以,你要是单看此山的上半截,你一定会把它联想成那个的,除非你整个的看巴柳山,那样、你才会发现它很像一片肥厚的柳叶!
(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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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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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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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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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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