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吴晓雅就看向了我,小声的继续说:“还有,那人的一生,是罪恶滔滔、劣迹斑斑,而刘义将其魂魄带走之后,肯定会在地府里,受刑好几十年,甚至是上百年的惩罚,就是下油锅、拔舌、鞭刑、滚刀山钉板的那些个,说不定比这还厉害,所以,这人肯定不是那人的转世,毕竟这才过了几年而已,而那人的罪行,靠这区区几年,肯定是偿还不完的!”
“我靠,那么厉害吗?可他又是谁啊?”我心说:不是投胎转世的新人,也不是曾经的对手,但就是和当年的对手一样,给予自己很熟悉的感觉,靠,这么说来,那这人貌似也很牛叉啊,但哥们还是那个句话,这老丫的到底是谁啊?怎么一出场,他就带上了满级属性呢?到底谁才是这书的主角啊?
不是哥们想得多,而是这件事的本身,也太过奇怪了吧。
毕竟几年以前的熟人,早就已经死了,那么今日今时,眼前的反派,就不该是曾经的对手,可要是照吴晓雅的话来看,这人给她的感觉,还是当年对手带给她的厌恶感觉,那么就只有一个可能了,就是眼前的白毛老道,肯定和当年的对手,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譬如说,这人,是当年那位的儿子,或是血缘关系很深的亲属。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吴晓雅似乎也会读心术一般,严肃的对着哥们说:“咱们当年的对手,不是什么大家族的成员,也没有什么儿女兄弟,所以,你把他看成‘为亲友报仇’,也是不可能的!”
“那还有什么可能呢?”
“或许传说当中的夺舍之术,也可能让姐们、产生这种错觉!”吴晓雅的声音很平淡,可让哥们,极其的震惊。
当然,现在的我,自然不知道什么叫做夺舍,我只是在一些玄幻小说中听说过这个词,但是,实际意义上的夺舍,却比小说里更加的骇人,哥们也是后来才知道,这夺舍,到底是个什么!
这夺舍,其实是道家之士,借用别人身体还阳的、一种超自然的神奇手段,说是有灵魂不死,或是死后的神识不灭,但肉身毁坏、无法再用,于是,这失去肉身的强大魂魄,就可以寄生在健康的肉身之内。
可别人的肉身里也有魂魄啊,这又怎么办呢?
两种办法,一是寻找刚咽气没多久的新尸,趁着尸体的各个器官还未衰退,赶紧寄生进去,夺舍还阳,冒名顶替,或是伪装成另一个人,继续苟活于世。而第二种办法,就是夺舍者的魂魄强大,能强行把他人的魂魄挤出肉身,并将其抹杀,然后再冒名顶替于他人的肉身当中。
但不管以上两种说法当中的哪一种,那都会有着巨大的风险,毕竟人死之后,魂魄都要归于地府之中,这是天道使然,天命不可违背之数,可你要是违背这一点,先不说老天爷会不会发现你、惩罚你,单单是你借用他人的肉身,这就不大容易做到。
比如说,你把一只猫的脑袋砍下来,安装在一个没有脑袋的狗尸身上,就算你的手段高超,那猫狗的体质不同,也无法让猫头狗身的这个怪物,存活下来,说白了就是互相冲突,难以融合、并到达默契的程度。
不过,在大千世界之中,那最不缺少的,就是微乎其微的可能性和幸运,保不齐,在这种只有万分之一的几率下,也有可能出现夺舍重生。
所以,吴晓雅的意思是说,我和她,加上刘义,我们三个当年亲自追捕过的那个人,很有可能,在最近的几年内,逃出了地府,来到人间,并且夺舍成功,成为了另外一个人,而这也就能够解释,为什么这人我们不认识,但他却对我们熟悉至极,分分钟就看出了我们的虚实!
“那他到底是谁啊?”哥们的脑子不是很快,总觉得,这人的身份才是关键。
而吴晓雅告诉我说:“这人之前的名字,你要是知道以后,肯定会吐槽的,因为他叫求一败!”
“求一败?我靠,这名很牛逼啊,他活了这么大的岁数了,就没有输过吗?对了,他是在哪方面求败啊?”我不解,心说:不可能啊,都这么大的岁数了,体格还能如狼似虎吗?求一败?这名字好像在驰骋床上的时候,很贴切吧!
我觉得,人不可能一辈子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谁还没有个天敌啊。比如小的时候,同班的同学当中,就肯定有你厌恶、或是畏惧的熊孩子,大了以后,也肯定会有市面上的混子,找你的麻烦,就算你成年以后,还步入了社会,那在工作至上,你也肯定会遇到过实力强大的竞争对手,譬如说领导上司!
但是,哥们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我在这想的出神,那边的白毛老道,却已经晾了半天了,老头见我和吴晓雅聊得挺嗨,这叫一个不乐意,老脸耷拉成了驴脸,特别不满意的干咳了一声,说:“咳咳,差不多了吧,你俩要再不干正事,我这一章就又没出戏的机会了。”xǐυmь.℃òm
“出席你妈波儿!”哥们没忍住骂了一句:“你丫就一反派,出不出戏能咋滴?就算你丫不说话,这几十章的字数,是少说你了咋滴?”
吴晓雅听了我的话,没忍住,扑哧一声就笑了,笑的后槽牙都漏出来了,哪里还有女孩子的矜持啊!
但我知道,吴晓雅是故意的,她是故意在嘲笑白毛老头的急性子和混眼熟的行为,所以,吴晓雅就不需要什么矜持了,怎么气人怎么来,这叫一个坏!
(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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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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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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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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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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