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说我了,你腿上被蚊子咬了你还得抓抓呢,我这可是皮肤里头长了东西,我他娘的都不知道这条黑线是怎么进去的。
可吴晓雅是一脸的轻松,毫不担心哥们会被这条黑线给弄死,我就见她伸出一根玉指,用指头上的指甲,在我脚脖子上的黑线当间儿猛地一划,嗖的一下,那叫一个快,疼的哥们嗷的一下,抱着脚脖子就开始嚎!
但吴晓雅还是不慌不忙的样子,她那一脸的淡定,都让哥们蛋疼了,而后,她就硬把哥们按住了,我也不知道这妞的力气怎么就怎么大,她硬是把哥们的手给拿开,又用她右手的拇指和食指的指甲,在我脚踝处的那条血道子旁边,捏起了一条黑线!
“呐,都出来了,你别嚎了行不行!”
吴晓雅那劲儿头足了,好像哥们多叫两声,就给她丢人了似得,可我就纳了闷了,这地方又没人,我他娘的叫几声都不行吗?再说了,哥们要是在她胸上抓两把,我就不信吴晓雅能忍住不叫。
“你你是老天爷派来玩我的吗?”我都疼了一脑门子的汗,狠狠的瞪着她,骂道:“你他娘的就不能给哥们打个招呼再动手吗?你妈波儿,你这么做,难道就不觉得很残忍吗?”
“残忍你个鬼!”吴晓雅白了我一眼,晃了晃用指甲掐着的那条黑线,说:“你知道这叫啥吗?这叫绊脚鬼儿,是一种寄生虫,能麻痹人的局部神经!”
“靠,它再怎么寄生,那也不影响你对我打个招呼吧!”
“这你就不懂了吧!”吴晓雅对我解释说:“这绊脚鬼儿,它可是能够听懂人说话的,我刚才要是先告诉你,它肯定会加快移动速度,那样我就抓不到它了!”
“得了吧,别以为哥们失忆了,就等于是白痴,我还没听说过,能听懂人说话的寄生虫呢!”
“一般的寄生虫当然不可能听懂人说话了,但这绊脚鬼儿不一样啊,它并不是什么生物,准确的说,它不是什么正常的生物,它的原身是一种吸血线虫,在老鼠的身上特别常见,不过,当这种吸血线虫所寄生的老鼠产生了异变,那这吸血线虫也会跟着异变,当然,我不说这种异变之后产生的吸血线虫,就真能听懂人类的语言,我其实是指,它寄生在任何生物的身上以后,是能够感应到宿主的神经反应的。”
说句实话啊,这吴晓雅的解释对我来说,那简直就是圣人讲经,我总感觉她说的是人话,可我他娘的就是听不懂啊。
不过,等我仔细的琢磨了以后,也就恍然了,说白了就是这绊脚鬼儿是一种很牛逼的虫子,它能够影响哥们迈脚之后的下一次的行动,但我疑惑的是,绊脚鬼儿寄生在我的脚上以后,它就影响了哥们的正常行走,那它要是寄生在我那个地方,额那哥们以后是不是得把尿不湿当小裤衩呢?
吴晓雅见我不言语了,就微微一笑,从自己的身上摸出了一只zippo火机,嚓的一声擦着,用金黄色的火苗,把指甲掐着的黑线给烧了。
而黑线刚一接触火苗,就跟头发丝似得,立刻就打起了卷,我甚至还能看到那条黑线,在打卷以后还频繁的颤抖着,只是火苗的温度太高了,黑线本身又细,所以,它没有任何的意外,就被撩成了一簇灰烬。
做完这一切,吴晓雅就朝着别处弹了弹指甲,咔哒一声就把zippo火机给合上了,可她在收起打火机以后,却又顺手从紧巴巴的皮裤兜里掏出了几个创可贴,轻轻的,给哥们脚脖子上的划痕处,贴住了伤口。
“对了,你怎么会在这里呀!”吴晓雅随手把创可贴的包装纸丢在一边,这才想起了什么似得,看着我问:“还有,这片坟地附近也没有老鼠啊,那你脚上的绊脚鬼儿是哪来哒?你来这里之前,是不是还在这个村子里的其他地方停留过啊?”
“我”哥们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说,也不知道要不要跟她说实话。
刘义不是告诉过哥们嘛,说我要是过了考核,就是一个真正的阴差了,对外要保密自己的身份,否则,那是很容易被外人当成神经病的。
当然,刘义的意思肯定不是这个,而我也能明白他不让我对外说的原因,但问题是,如果咱哥们以前,真和吴晓雅有过一段那种关系,而现在吴晓雅还是个道士,那是不是就可以说,哥们能把自己在做的事情告诉她呢?毕竟她是个有神论者嘛!
可是,我转念一想,在刘义没有找到我之前,也没有证明我以前和吴晓雅认识的时候,哥们似乎还不能说出任何的东西,保不齐这妞是看哥们帅、另有图谋呢。
还是那句话,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哥们不是那种很敞亮的人,但也绝对不是那种、脱光了站你面前、任你欣赏的型男!
“我我还不想说我现在正在做事,但哥们不建议,先告诉你、我失忆以后的事儿!”
其实我这话是有逻辑上的错误的,哥们失忆以后,是直到现在的,如果哥们能对吴晓雅说我失忆以后的事情,那我现在的阴差考核任务,其实也在其列。
但吴晓雅懂哥们啊,她不是自称是咱额,是我自己的媳妇嘛,所以人家就特别懂事,问我:“那你失忆以后,你最先到了哪里呀?我怎么找了你那么久,就一点你的消息都没啊?”
“我也不知道你为啥找不到我,反正哥们我最初的记忆,是在哈市的一家医院里醒过来的”
我把之前对刘义说的记忆最初的那套话,又对这吴晓雅说了一遍,说完,我就看着她,道:“其实,我这几年一直都在哈市北城,而北城的警察叔叔们,在了解到哥们的情况以后,还给我办了新的身份证和户口,哥们现在可是哈市北城区的小市民哦,还是自由工作者!”
“哦~!是这样啊,那难怪我找不到你呢!”吴晓雅恍然道:“我去过你以前的老家找你,就是锁子村,可村里一个人都没了,你们乡里有人说,锁子村闹了灾,人都死绝了,可我不相信你也在其中,因为锁子村遭灾的时候,咱俩正在一起呢,只是后来哎,算了,那件事就不提了,提起往事我也闹心,反正我是找到你了,你可不许再丢下我了!”琇書網
我心说:什么叫哥们不能再丢下你啊?我本来就没有好不好,谁会放着这么好看的媳妇不要呢?还玩失忆的,你以为我愿意是咋了?
但我扫见吴晓雅那一脸的轻松和愉悦,也就没好意思反驳她什么,只是顺着她的话说:“嘿嘿,你要是不嫌弃哥们穷,哥们不介意带着你过苦日子!”
“你这是什么话,我是那种嫌贫爱富的渣女吗?”吴晓雅不满的看着我说:“咱俩以前在一起的时候,你连租房子的钱都没有,每次都花我的,那个时候我都没有嫌弃你,而今天你都能自己生活了,我开心还来不及呢,怎么会嫌弃呢!”
“不是吧,哥们以前就那么不要脸啊?”我心里一惊,心说,哥们没有失忆以前得渣成啥样啊?有手有脚的不干活还不算,还靠着女友养肥膘,还整天对人家动手动脚的耍流氓,我他娘的就那么混蛋吗?可为啥刚才的那张照片上,就一点都看不出来呢?
我是生怕这吴晓雅,再给哥们以前的未知人生添加上负面新闻,所以,我果断的转移了话题,说:“额以前我啥样你千万别说了,太他娘的渣了,还是先说说你自己吧,对了,你怎么也在这啊?这村里不干净你不知道吗?”
(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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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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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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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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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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