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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科幻小说>我是引魂者>第7章 也算因祸得福
  不能犹豫,我也不能去犹豫,否则,我还算是锁子村的后代子孙吗?我还有何颜面在这世上苟且偷生呢?

  我想也不想,也不管小卖店老板的好心,径直的背着书包和一年的工钱,踏上了去寻找希望的山路。

  要知道,是锁子村养育了我,而那村后的锁子山上、还有我小时候撒尿浇过的野果树,而坚定要去寻找村庄的我,甚至还能记起,村里的马寡妇和张光棍,曾在锁子山上,被儿时不小心的我,偷看到的苟且画面。

  所以,为了锁子村,为了锁子山,为了马寡妇和张光棍给我留下的春宫额,最后这句不算!

  反正是为了一切,我就不能不去。

  就算在我不在家的这一年里,村里真闹了灾疫,也害了一村子的人,那唯独活着的锁子村村民王林,我也得给他们收尸,也得在他们坟前,磕上四个响头吧!m.xiumb.com

  没有停歇,没有同伴,我是孤身一人,按照离开锁子村时的记忆,踩着白雪和枯了的野草,去寻找我的家!

  说实话,即便刘义今天告诉我这些,我也丝毫不记得十年之前的经历,但我知道,刘义这时应该不是骗我的,因为刘义现在的表情,是那么的淡漠!

  不过,刘义告诉我说,虽然在回村的路上很难走,也浪费了不少的时间,但最终,幸运之神还是给了我好运,让我找到了早已没有人烟的锁子村。

  可能是乡政府,曾派来过的自愿者的缘故吧,总之,村里是一个人都没有,每家每户的房子里,没有一点生命的迹象,只有在村后的锁子山山下,在山下的一片平坦之处,有一片我在离村之前曾没有过的坟地。

  这片坟上没有墓碑,没有任何的烧纸上坟的迹象,也没有什么植被,只有七八十个凄凉的黄土坟头儿,被冬天的白雪,盖上了一层‘棉被’!

  看着这些坟头,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是泣不成声的跪下,也不知道哪个坟头下,有埋着我的亲人。

  我只能是一个接一个的挨着磕过去,而且,当我每磕到一个坟头前,我就会从辍学时,所留下的书包里掏出今年一年的工资,一边说着我这一年的经历,一边烧着真金白银,就当是为了抹去、我心里那‘子欲养而亲不待’的痛苦吧!

  十年前的我,不是一个性格坚强、乐观向上的人。

  虽说一年的社会历练,也让我成长了不少,也让我知道,那城市里的生活,是何等无奈的压力。

  但面对人心难猜、一天一变的社会,我没有气馁,也没有放弃,我是硬咬着牙,干完了这一年!

  可这时,看着一片我根本不知道主人是谁的坟头,我打算放弃了,我打算随着一村子的人、随着亲人们的离去,而离去。

  至少这样,是能阻止未来的我,孤身一人所面对的凄凉和孤独,至少是能阻止,一个村子就只有我一个人的悲哀!

  而就在我有了轻生的想法时,我的眼角余光,就发现这片坟头的不远处,有他奶奶的一棵歪脖树。

  那歪脖树的主干处,竟然是歪着的,长成了一个英文字母,u字型,而这个u字型的中间处,正好距离地面两米左右。

  他娘的,这也太他娘的巧了吧!

  也不知道是不是天意,总之那时的我,也就十八九岁,身高顶多一米七,而这棵歪脖树的高度,真他娘的太适合让我上吊了。

  我笑了,我看着歪脖树笑了,再也不说二话,骂了一句‘你妈波儿’,就冲到歪脖树的近前,旋即摘下皮带,就在这棵很明显是想让我死的歪脖树上,绑了个环儿,又就近捡了几块,打锁子山上滚下来的石头,踩上去,踮起脚尖,就要上吊自杀。

  按常理去说,我当时所做的一切,本该不会有任何人知道的。

  毕竟锁子村是在哈市的南郊郊外,又是距离乡镇最远的村子,周遭也没有其他的村庄,就算有,那锁子村一遭灾疫,估计其他的村子,也会滚得很远很远!

  再加上村里人都死的干干净净,就剩下我,因为上学离开了村子,这才活了下来。

  所以,我如果真要上吊,又一旦吊上去的话,那真是没有人能救我的。

  可殊不知,我刚把脖子挂在皮带上,脚下一踢碎石,那根准备夺走我生命的皮带,就啪的一声折了。

  而我,立刻就自杀失败,不偏不倚的,摔在了我踹倒的那些、给我当垫脚的碎石上。

  这高度摔下来不疼,可石头硌人啊。

  这倒好,上吊没吊死,摔也没摔死,反倒是让石头,差点没把老子的腰给硌折!

  我本以为是我体重的缘故,导致皮带扛不住,才自杀失败,所以,我翻身爬起之后,就想随地找点野草拧根绳子,继续上吊。

  要不说我脑子不好使嘛,要是真打算死,干嘛非上吊啊,用头照着树上撞,要么就捡石头照着自己脑袋敲,那也是能达到目的嘛。

  可是,我没有这些机会了,也没有用草绳上吊的机会了。

  因为就在这时,一个身穿黑衣黑裤,脚穿黑色布鞋,头戴一顶黑色草帽的男子,诡异的,就凭空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我当时在办差,但正好路过锁子村,我见你要上吊,就施展法力把你救了下来,然后我就问你怎么才能不寻短见,而你却对我说,除非你能忘了这些,忘了自己和锁子村的一切,才有可能不想去死!”

  讲到这里,刘义就像完成了任务一般,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随后,刘义一口,就把我的隔夜茶喝完了,这才苦笑一声,说:“我见你也是实在可怜,就跟地府打了个招呼,让地府的大佬、提前把你的记忆给抹完了,不过这样也好,至少你那时起,是不在痛苦了,也还能好好地活着了,而我现在来找你,也是因为你上任的时间到了,更该让你知道一些东西了。”

  我不得不说,刘义把我当年的经历,讲的是绘声绘色。

  别看他的声音和表情很淡然,就好似这一切都很稀疏平常,或是看厌了这种大苦大悲的事情,他才如此的淡漠。

  但是,刘义的讲述当中,却把每一个点都说的很细致,那种行云流水、一个磕绊儿都不打的叙述,就好像整个故事里的主角不是老子,而是丫的这货。

  所以,不出乎任何的意料,我就如同某些电视剧里的失忆患者似得,在他说完所有的故事以后,就呵呵一笑,回了一句:“恩,很精彩,讲的是跌宕起伏,让人百爪挠心,行了,你该说的都说完了吧,那你可以走了!”

  刘义肯定没想到,我此刻知道了一切,居然还会这么的毫不在乎,他露出惊讶的表情,不可置信的看着我。

  “哎?你这反应不对啊?你以前不是这么乐观的性格啊?”

  确实,按照正常人的情况是,失忆患者知道自己的身世以后,那肯定会迫切的,去故事中的地点看上一看,要么是哭哭啼啼一番,表示出自己,总算是知道了一切的感触。

  不过,哥们不是正常人。

  先不说我自己是否真相信刘义的话,光是我已经失忆了十年,又在这十年当中,习惯了孤独寂寞、又活出了自己的人生态度,就不会在这种情况下,有一个正常人的反应了。

  当然,也或者说是,一个正常人的反应,就该像我现在这般乐观。

  再说了,刘义这混蛋都说了,那锁子村,死的就剩下了我他娘的一个人,那我还回去看个毛啊!顶多,也是看那棵引我上吊的歪脖树嘛!

  因此,别怪我不懂事,也别看我没有哭闹着、吵着要回锁子村,毕竟我继续活着,并活出人生价值和态度,这才是我一个正常人该做的正常反应吧!

  “怎么?你见老子这么淡定,失望了是吗?”

  我学着刘义先前的嘲讽表情,对他说:“哥们以前什么样,我不记得了,但你说了这么多,也无非是想告诉我,我还是一个孤儿,还一个悲剧呗!可你怎么也不想想啊?我要是闹着去锁子村验证你的故事,那我岂不真是个傻子了嘛!”

  说到这,我就换了一种语气,继续道:“我都失忆十年了,早就不在乎原本的自己是谁、自己的起源在哪了,我现在活着是为了自己,就算信了你的话,我不是还得为了自己活着嘛,所以啊,怎么也是为了自己,那哥们我何必庸人自扰之呢?因此,我用不着为了过去难过,而这十年的磨炼,老子早就习惯了,也放弃了,况且,我出院以后的那一年,北城的派出所都给了我一个身份了!”

  说完,我靠着总算恢复体力的身躯,挣扎着下了床,扒拉开刘义,又走到电脑桌的近前,打抽屉里掏出了钱包,又抽出一张身份证,递给了他。

  “看好了,哥们我现在可是城里人儿了,就算出身农村,但对于那么偏的村庄来说,这个身份,也应该算是哥们因祸得了福吧!”

  (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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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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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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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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