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子烈忙问:“父亲,如果找到叶风,是否把他带回来?”
叶万胜沉默了许久,叹了口气,道:“找个村寨安置下去,让他活完剩下的时光吧。他毕竟是子辉的血脉,我们也不好太绝情。”
叶子烈立即心领神会地点头道:“是,我明白了,那就打断他的腿,让他在村寨里躺一辈子!”
叶风并不知道,叶家已对他做出冷酷无情的决定。离开叶家之后,他连件上衣都没穿,光着膀子在街上狂奔。他深知山水镇不能待下去了,便调转方向,朝山上奔去。
山水镇之所以叫山水镇,就是因为它依山傍水。山的名字叫黑林山,山高千米,占地百里。山中长满了黑松,经常有野兽出没。
大冷天的,没衣服可不行,叶风逃跑途中,向一户农家讨要了一身破旧的棉衣,也不管大小合不合适,胡乱地套在身上,继续向山中狂奔。
日上三竿时,他已经到了大山深处,没必要再往里走了。
“今天太冲动了,实力没有足够强大之前,真不该对叶振雄下手。”他微微皱眉,“我无亲无故,身上也没钱,以后只能露宿荒山了。”
想到这,他就认命了,喃喃道:“只能等我武徒四重,打通小周天之后再返回叶家了。露宿就露宿吧,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一咬牙,就决定住在荒山上。
很快,叶风就找到了一个山洞,大小足够他容身。只是山洞好像被什么野兽住过,充斥着浓浓的刺鼻骚腥味。可也没办法,他又拔了些干草,胡乱铺出一个睡觉的地方,就开始继续修炼“瞬步”。他相信,至多再进行五十次训练,就可以完完整整地迈出第一步!
事实上,接下来的练习,流畅了很多。
“噗!”
步子迈出一半,叶风就喷出一口血,可是这一次,他稳稳站立,并未摔倒!经过多次的练习,他早已发现瞬步的某些规律,每一次失败,都让他的动作更加协调,精准!
当然,别人是不可能像他这般玩命训练的。训练一次,就重伤一次,换个人怎么也要休养十天半月才能恢复。这么一算,练习五十次,只怕要经历两三年之久!任谁都不会浪费这么长的时间在一门武技上。而叶风不同,他有生机之力恢复伤势,可以不断重复练习,直至成功。
第七十次!
第九十次!
“咔嚓!”
“刷”得一声,他的身形鬼魅一般,出现在十米开外的地方。
他终于完整地迈出了第一步!当然,他也因此付出了惨重代价,脚趾骨粉碎,腿骨断掉,数十条血管爆裂,整个人四仰八叉地躺倒在地,一动不动。可他却一边痛得直抽冷气,一边哈哈大笑。
“成功了!我成功了!”
瞬步第一步的效果,让他震惊无比。瞬间就到了十几米之外,奇快无比,犹如鬼影,无迹可寻。他有种预感,在这一步面前,就算是武徒九重的人遇到了也要吃亏!
北冥再度修复他的伤势,短短一刻钟不到,他又生龙活虎地站了起来。
不知不觉,五天时间过去了。连他自己都不记得练习了多少次,伤了多少回。三百次?五百次?总而言之,他现在可以完整地迈出一步,而且毫发无损!
“呼!终于练成了!虽然还算不上熟练,可起码能够用来对敌。”叶风很满意自己的进步。为了迈出这一步,他吃了不知多少苦头,然而都值了!
接下来,第一步越来越熟练,越来越快。伴随着瞬步的修炼,他的气血开始发生显著变化,施展瞬步时,身体仿佛变成了一个坚韧的皮口袋,而血液就是装在皮口袋里的水银,奇重无比。他手臂一晃,手臂上的力量就能通过血液,传导至腿上。他的腿再一动,同样可将力量传导于手臂上。
于是北冥开道:“恭喜主人达到了炼血如汞。”
“这就是炼血如汞吗?果然奇妙!”叶风点点头,“如果吴含玉再打我,我就算不闪不避,也能接下她一击。她的拳头打在我身上,血液瞬间就能吸收力量,平均分散全身各处。”
北冥道:“主人说的对。这正是‘炼血如汞’的妙用,大大提升抗击打能力。”
叶风很高兴,道:“我离开叶家,有一段时间了,今晚回去探探情况。”
于是当晚,他悄然回到了山水镇。
由于刚天黑,他没敢马上去叶家,而是找了处桥洞躲起来,等待夜深人静的时候,才前往叶家。
从小就生活在叶家,他对于此处的一草一木都非常熟悉。哪里有暗哨,哪里有机关,一清二楚,于是很轻松就进入叶宅。他在柱子下的阴影中,快速移动,很快就绕过了大厅,来到了一个院落。这个院子,是族长之子叶子元住的,叶振英也住在这里。
院子很大,前后三进,还有一个面积不小的后花园。院内光线很暗,叶风隐在花丛之中,思考着是不是趁机把叶振英教训一顿。其实他夜探叶宅,并没有明确的目的,只是单纯想来看看而已,当然能了解到一些情况更好。
正想着,主卧房内传出一声大喊:我错了,子辉,放过我!
然后窗口亮起灯,一个妇人的声音响起,担忧地问:“子元,又做噩梦了?”
叶风心中一动,这一男一女,正是叶子元夫妇,叶子元为什么会发噩梦,而且大叫父亲的名字?他悄然来到窗户底下,侧耳倾听。
培元之后,他的听力远超普通人,加之夜深人静,屋里任何的细微声音,都逃不过他的耳朵。
“该死!”卧室内,叶子元低声咒骂了一句,“去给我倒杯水。”
接下来,传出脚步声,叶子元“通通通”大口喝水的声音。
此时,那妇人道:“子元,叶子辉都死多少年了,你心里想那么多干什么?”
“你以为我想?”叶子元哼了一声,“也怪了,我大半年没发噩梦了,今天居然从梦中惊醒。”
妇人冷哼一声:“人死如灯灭,有什么好怕的?虽说叶子辉当初替你背了黑锅,尸身送到黄家鞭尸。可出手的又不是你,是父亲一掌击毙了叶子辉。而且当时不是没别的办法吗?难道大家眼睁睁看着你去黄家送死?再说了,你又不是不知道,叶子辉居然敢加入昊天教。他若不死,说不定咱叶家就要完蛋。”
说到这,妇人似乎想起了什么,恨恨道:“也怪你。要不是你死去青楼里风流快活,又怎会和黄家少爷起冲突?你不和黄家少爷起冲突,又怎会失手打死他?若非叶子辉替你背了黑锅,你的脑袋早让黄家主摘掉了!”
叶子元怒道:“闭嘴!男子汉大丈夫,哪个不出去风流快活?也是当年那黄章欺人太甚,仗着他黄家势大,竟敢当着天仙楼头牌的面让我舔他的脚趾。哼!他一个武徒三重的少年而已,居然敢惹本大爷?老子一掌就结果了他!”
“好好,你厉害行了吧?”妇人似乎懒得再说什么,气呼呼地睡觉去了。
而窗外的叶风如遭雷击,父亲居然是被叶万胜害死的!通过叶子元夫妇的对话,他立刻就解了全部。叶子元青楼与黄章争风吃醋,结果一怒杀人。为了避免黄家的报复,族长叶万胜,亲手杀死了他父亲,并把他的尸体送往黄家,当替罪羊!
那母亲呢?母亲必是知晓了内幕,才被那些畜生害死的吧?
“父亲!母亲!”叶风热泪滚滚而下,内心中充满了愤怒和恨意。
“叶万胜!叶子元!我叶风必将你们碎尸万段!”他在内心中狂吼。
“谁?”
由于情绪激动,叶风的呼吸急促,居然惊动了武徒八重的叶子元,对方喝斥出声。随后,一道身影推窗飞出,出现在了叶风的位置。不过窗外连个鬼影都没有,叶风早已离开了。瞬步暴发之下,他瞬间就到了院外。
“难道是我听错了?”叶子元一脸疑惑,摇摇头,重新返回房间。
出来叶宅,叶风犹如一匹黑夜中的孤狼,步伐轻且稳地走在大街上。叶家人带给他的屈辱,欺凌,一幕幕在脑中浮现,他忽然间就明白了,为何叶家对他如此冷漠,为何他一直找不到归属感。Χiυmъ.cοΜ
叶家人为了保住嫡系的叶子元,无耻地害死了他的父母。叶万胜等人,自然不希望他成长起来,毕竟一旦机密泄露,会引发严重的后果。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只要叶风不死,对他们而言,就永远是潜在的威胁!
正是由于以上的原因,叶家人才会长久以来欺压他,对他这个孤儿,不仅没能给予丝毫温暖,反而是无尽的冷漠。
他甚至怀疑,叶振英废掉他的经脉,很可能就是受了叶万胜等人的指使。
要知他当年一没资源供给培养,二没长辈指点。仅凭着幼年时代父亲给传授的知识,就在十二岁步入武徒三重。那样的潜力,使得叶万胜等人感到威胁,是以才对他下手。
“无情无义,无德无仁!”叶风狠狠地在地上啐了一口,他突然加快脚步,头也不回地重返深山。
“我要用剩下的时间,将瞬步的第二步修炼成功,达到血气如雷的境界。叶家比武大会,我绝不让叶振英取得名额!”叶风心中暗暗发誓,他没浪费任何时间,即刻返回山洞修炼。
“轰!”
一步迈出,血液中突然激发出大量血气,并且暴动起来,他的血管一阵剧痛,差点就昏死过去。随后他一边等待生机力量修复伤势,一边思考着第二步的奥妙。
“瞬步的第一步,纯粹是靠肉身的爆发力。而到了第二步,靠的则是血气。肉身再强,也不可能与血气相比。”叶风思索着,“看来,后面的修炼,有得苦头吃了!”
“扑通!”
“扑通!”
练习难度较之第一步更甚,叶风的血管数度被爆炸性的血气波动给撑坏,然后修复,再损坏。
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在此期间,人形金光中第二重神光里的魔神虚影,不断地释放出神奇的力量,强化着叶风的血液。
到了第七天正午,一直没有休息,表情麻木的叶风终于完整地迈出了第二步。只见他的身形晃动了一下,就拉出两道残影,而真身却已到了二十米之外!
瞬步第二步,不仅速度更快,距离更远,而且还能制造残影,迷惑敌人!
“主人成功激发出血气,再练习几日,应该就可以炼血如铅了。”北冥道,“炼血如铅和血气如雷,只有一线之隔,突破了前者,后者就只剩下一层窗户纸了。”
“好,我尽快突破!”
他没日没夜的修炼,没时间孤独,也没时间伤感,进步神速!
这一天,筑基神丹的九重神光里的第二重消失了,魔神虚影也没了。他突然有种“散”的感觉。这种感觉很奇特,仿佛他的身体是一个大皮口袋,而血液则是一粒粒的铅沙,此时若有人打他一拳,就会就种打进沙堆的感觉,力量一下子就陷进去了,无法集中。
叶风若有所悟,突然道:“北冥,我明白了。”
“主人知道何为炼血如铅?”北冥问。
叶风微微一笑,他一运劲,全身血气奔腾,“轰隆隆”地犹如雷霆。他的心脏每跳动一次,便发出擂鼓般的巨响,震得附近的黑松树都微微颤抖。
“这就是血气吗?”叶风伸出右手掌,皮肤上有一层淡淡的血光,极为稳定。
“很好!主人成功了,不仅炼血成铅,而且一举达到血气如雷,甚至可以血气外放。其实血气和元气本质相同。血气一旦进入经脉中运行,就称为元气。”北冥道。
连续的修炼,叶风腹中饥饿,又到了吃饭的时间。好在他有瞬步傍身,很快就猎杀到一头大狍子,然后剥皮割肉,用火烤来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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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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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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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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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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