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互相看不顺眼呗。
人与人之间有时候就是这么奇怪,有些人一见如故,三言两语就能成为朋友;而有的人天生就是互相看不顺眼,打心里厌恶。就好似后世对待明星一样,有的明星你怎么看怎么喜欢,可有的呢,恨不得把他一脚踢下台去,看见他就心烦。大抵上,就是这么个道理了。毕竟每个人不是金子,不是钻石,也做不到每个人都喜欢啊!
其实,张正书能理解张根富那个续弦妻子张陈氏的心思,但理解归理解,张正书却还是看不惯她的做法。
所以,连带在张家庄,张正书都觉得很别扭。
但一回到“京华报社”,张正书就觉得有一种安心的感觉。甚至还有点小期待——绝对不是指郑月娥,张正书对天发誓,他真的没这个想法!
可当郑月娥得了消息,一路小跑出来的时候,张正书发现自己的心还是不坚定,居然在一刹那间有了些感动。而曾瑾菡的脸上倒是很平静,看不出什么特别的神色来。张正书心虚地瞧了一眼曾瑾菡,然后在心中说道:“唉,能别折腾我了么……”
“小官人!”
不止是郑月娥,京华报社的一干人等,都出来迎接张正书了,弄得好像领导视察一样。
好吧,其实就是领导视察。
“好了好了哈,我知道我长得俊,大家平时偷偷看就行了,这么注视我,我会骄傲的!”张正书说了一句玩笑话,惹得大伙都乐了。
曾瑾菡也在后面抿嘴偷笑,她是知道的,张正书一旦贫起来,那是比谁都要幽默。这种幽默里,还透着一股自信。唯有彩袖在后面拆台道:“你还叫俊啊?”
“怎么不叫俊了?我告诉你,要不是我平日里坐四轮马车出入,怕是都被别人看杀了!”张正书打趣地说道。
“呸,真的当你自己是卫玠了啊?”彩袖这类型的腐女,平日里受曾瑾菡的影响,把古代的美男子列传都看了一遍,自然知道看杀卫玠这个典故了。晋朝时,有个美男子叫卫玠,有多美呢?小时候卫玠就被人称赞为“璧人”了,意思是玉璧雕琢出来的小人儿,看看,这小孩多招惹人疼爱!长大后的卫玠,那就更不得了了,丰标不凡,声名也越发响亮。他不论去到哪里,总有人争相围观。这些围观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所以每一次卫玠都要花费很大的力气才能冲出重围。
卫玠虽然容貌俊俏,但是他的体质并不好,非常羸弱。他平日里喜爱看书,这本来就是一件很耗费精力的事情,再加之他经常要从围观的人群中奋力逃出,所以就耗费了更多精力和体力。时日一久,卫玠终于支撑不住病倒了。就介个样子,卫玠他离开了人世。
嗯,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帅没啥用,终究还不是会被卒子吃掉……不对,不对,应该是长得帅没啥用,同时要有一个强健的体魄,不然你都应付不过来那么多如饥似渴的女人啊!
这句话好像哪里不对?
不管了,反正张正书觉得,这卫玠其实不是被看死的,是被吓死的。
根据张正书的经验,喜欢帅哥的,嫫女比美女更疯狂,换句话说就是花痴。嫫女就是丑女,这个词比丑女含蓄一点,直接称呼对方丑女那多伤人心呐!嫫女也是有典故的,出自嫫母,这嫫母传说跟黄帝有关,当年黄帝为了制止部落“抢婚”事件,专门挑选了品德贤淑,性情温柔,面貌丑陋的丑女作为自己第四妻室。
其实嘛,这丑女喜欢帅哥,跟丑男喜欢美女一个样的,都是人之常情。
只不过嘛,美女身旁也有不少帅哥围着转,所以抵抗力强一点;而丑女就没有这个待遇了,所以……你懂的,卫玠被一群“战斗力彪悍”的嫫女围着,能不被吓着么?吓着吓着,心脏不好的卫玠,就这么死了,死得太冤了啊!就是那些男同胞暗自偷笑,叫你长得帅,长得帅,现在死了吧?
咳咳,这个心理不太好,有点阴暗。张正书就从来不会这么想,他只会自恋地认为,这一世的容貌,就没人比得上他!
“卫玠也比不上我!”
张正书臭屁哄哄地说道,惹得众人都笑了。
其实嘛,按照宋朝的审美,张正书长得确实“一般”,要国字脸没国字脸,要长髯没长髯,要身材……好吧,其实张正书最近长个子了,因为体质增强和锻炼的缘故,张正书估摸自己已经长到了一米七以上,走在人群中已经算是鹤立鸡群的存在了。
张正书当然知道宋人的审美,所以他不知道一次吐槽过宋朝人的审美了:都什么眼光啊!
最郁闷的事就是这个,张正书满心欢喜,前一世长得普普通通,脸上还时不时爆痘啥的,皮肤那个差啊,向来跟帅字不沾边。可穿越了之后,这个身体的皮囊是真的不错,偏生在宋人的审美里,他只能算一般……一般……
这也就罢了,只要曾瑾菡觉得他帅,那就没事了。
张正书如是安慰自己道。
结果,曾瑾菡出来补刀了:“大家散了啊,郎君也就是在说笑罢了。”
言下之意,张正书就是在搞笑的。
“喂喂喂,我没说笑啊!”张正书难得一脸认真地说道,都搞什么飞机嘛!
“都回去做事了啊……”曾瑾菡作为女主人下令了,人群散得比逃得还快。
张正书眼都呆住了:“卧槽,这啥意思啊?”
“还用说啊,也就你这厚脸皮才敢说自己堪比卫玠。”曾瑾菡推了推他,“走罢,再不走,你就成汴京城的第一大笑料了……”
“嗐,合着你从不认为我长得俊啊?”张正书那个委屈啊。m.χIùmЬ.CǒM
曾瑾菡认真地说道:“也就普普通通罢,我也长得不美啊,这不刚好般配了么?”
“……”
张正书无语了,“啊呸,这都什么审美观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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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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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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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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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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