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宋好官人>第七百章:范蠡也比不上我!
  “呸,你的所谓大事,不就是想着和乐楼那李行首么!”曾瑾菡啐道。www.xiumb.com

  “天可怜见,我若有这心思,叫我天打雷劈……”张正书觉得自己真冤啊,他虽然震惊于李师师的容颜,可真的没起过什么别样的心思啊——好吧,张正书不诚实了,其实是有的。美女、金钱、权力,这是所有男人都渴望拥有的,只不过他们能力不够,所以不敢想罢了。张正书是能力还行,但只敢在心中YY一番,不敢付诸行动。

  曾瑾菡倒是真的信了:“也是,那李行首我瞧见了也自愧不如,她那等人物,想必是瞧不上你这浪荡子的……”

  张正书来火气了:“这什么话,你就这么瞧不起你夫君么?好歹你夫君也是开天辟地以来,几百亿年就一个的人物,被你说得如此不堪,气煞我也!”

  曾瑾菡却已经弄清了他的套路,知道他是佯装生气,其实在耍宝哩:“按照郎君你说的生物学观点,任何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不存在一模一样的存在!”

  “咳咳……”

  张正书被看穿了心思,只能嘿嘿一笑道:“要论天底下最聪明的人,还是非我的姝儿莫属……”

  “呸,不知羞,谁是你的了?”

  嘴上虽如是说,可心中还是很受用的。

  张正书也没想到,曾瑾菡如此好哄,看来天底下这女人都一样,都是不讲道理的——她们只看你的态度,你的态度好了,她们的怒气也就消了一半了。再瞅准时机甜言蜜语几句,耍一下活宝,展现一下幽默感,就能哄回她的心了。当然了,女人也有不同的,不能一概而论。只是张正书的经验不多,只能总结到这个地步了。

  这时候,饭菜也送来了,张正书在内黄口吃了好几天的大锅饭,虽然都是他亲手做的,一来为了安抚人心,二来也小露一手,但真的吃腻了。这大锅饭一开始吃是挺香的,特别是张正书的红烧猪肉,那就是一绝——在宋朝还真没有哪家的大锅饭舍得用那么多肉,还下了那么多的糖!但是呢,吃多了也腻啊!

  更别说,宋朝的猪肉,大多有股难闻的膻味,即便用八角等香料也去不掉。张正书只能退而求其次,先煮了汤,再捞起来飞水下锅红烧,时不时还做一顿回锅肉、小炒肉,总算是能应付一下自己刁钻的嘴巴了。可怎么做都好,张正书这个“大厨”总会心中有膈应——这猪肉是膻的。

  这不,水库的事眼瞅着办妥了,张正书就急匆匆回来了。

  没办法,实在吃不惯啊!

  当然了,张正书也不是买不起羊肉,鸡肉啥的,但是施恩要有个度,超过了这个度,好事也就变成了坏事。人就是这么奇怪的生物,得寸就进尺。所以,张正书宁可陪着那些施工队吃有膻味的猪肉,也不会去采购羊肉、鸡鸭肉,为的就是这般。

  但张正书很奇怪的是,在后世他所认识的北方人,包括大学同学,都是不喜欢吃甜的。可偏生在宋朝,这个情况掉了个转。开封府的百姓,对糖的需求大的惊人。张正书深有体会的是,在做红烧肉的时候,那些工人明显卖力了三分。可若是做回锅肉、小炒肉、炒肉丝之类家常菜的时候,他们的工作热情就没那么高了。甚至,红烧肉的清盘速度也比其他肉菜快了一倍。

  倒是在江南地区,张正书也没见到有哪个人那么嗜糖的,即便是去到广州,也没有那么多糖的种类。唯独是开封,唯独是汴梁城,糖的生意永远是那么火。连带着那些小摊小贩,挑货货郎都一副你爱买不买的模样。甚至,已经出现了画糖人的卖糖人,叫做戏剧糖果。这些个卖糖人挑一个担子,一头是加热用的炉具,另一头是糖料和工具。糖料大抵上是蔗糖和麦芽糖混合的,拿着一个勺子,把加热的糖浆慢慢倾斜而下,在石板上成形了,就是一个糖人了。

  这画糖人还有个民俗名字,叫做糖官人,因为画出来的人物大多是戏剧里的官人模样,很是有趣。

  至于为什么宋朝北方人喜欢吃糖,南方人不喜欢吃糖,张正书想一想就明白了。都要怪女真人,把中原汉人都赶到了南边,习俗自然就带过去了。说白了,后世的南方人,大多都是北方汉人迁徙过来的,饮食习惯不变也就能理解了。

  不过,张正书虽然灵魂里是一个南方人,也喜欢吃糖,可真心吃不惯那猪肉啊!可张家庄养猪的“秘笈”还没传出去,奈之若何?

  只能“落荒而逃”,回到家中吃小锅菜了。

  “咦,家里的厨娘手艺见长啊!”

  张正书是饿了,但也是因为厨娘的手艺变好了,他才大快朵颐起来。

  吃着吃着,曾瑾菡突然问了一句:“郎君明天回汴京城么?”

  “回啊……”

  “回报社?”

  “顺道回去看一眼呗,都几个月没回去过了……”

  张正书顺口说的话,却被曾瑾菡抓住了漏洞:“我看你啊,是几个月没见到郑家小娘子,思念得紧罢!”

  “哪有的事!”张正书否认道:“我没有,我不是,你别瞎说啊,人家还是黄花大闺女呢,还要嫁人的……”

  “哟,还挺着紧的,其实郎君纳了郑家小娘子,我也不会吃醋的。”曾瑾菡偷笑道。

  张正书叹了口气,说道:“我真没有这个心思呐,汴京城里的银行快要建好了,这银行是重中之重,我总要回去看一眼吧?你也知道的,我都铸了那么多钱,要是银行再不开张的话,我可就要大亏本了。我们张家再有钱,也经不起这般耗着啊!”

  曾瑾菡嘟着嘴说道:“是在春明坊吧?”

  “嗯嗯,应该差不多行了。其实也就是两层小楼,工期不长。”张正书笑道,“从元宵到现在,已经半年时间了,怕是已经差不多能好了。只要把外间的瓷砖一贴,里面底板的地砖贴上,再弄一个水泥柜台,铁栅栏,铁门,表面就弄得差不多了。还有水泥钱窖,需要订做一个钢铁墙壁来存放钱银……”

  张正书侃侃而谈,让曾瑾菡都笑了起来:“郎君,你此刻真的像一个钻进钱眼的商贾!”

  “嗐,我本来就是商贾了,还用像么?”

  张正书心道,这都什么话啊!

  “不是啊,郎君这商贾可不得了,要用计然之策,说不定会堪比陶朱公哩!”曾瑾菡揶揄道。

  “不是我说啊,范蠡说不定也比不上我的赚钱本事……”张正书大言不惭地说道,又惹得曾瑾菡嘻嘻地笑了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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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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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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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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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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