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宋好官人>第六百七十七章:即将离别
  其实,大可不必如此。只是满朝诸公都没有一个人能有张正书这般“卓越”的见识——毕竟他们不是几百年后的人物,也看不到那么远。所以,历史局限性就必然导致了他们往以往的经验寻找解决办法。

  可要是能解决的话,中国还会那么频繁的改朝换代吗?

  用屁股想都知道是不可能的,中国人虽然有反抗基因,但他们又不傻,造反是掉脑袋的事,谁要是活得下去,会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去造反?野心家再大的野心,也不可能在一个人人安居乐业的环境下鼓动百姓造反啊!

  所以,必须跳出固有的思维,开创另一个能容纳众多人口的产业,才能跳出不断改朝换代的历史怪圈。其实,儒家在求稳定这一块是不错的,只是他们用错了方法,一直在用堵住洪水的办法来治理势不可挡的历史大势,又怎么会不被冲得昏头转向呢?堵不如疏,古人早就说过了。疏的办法有很多,据张正书所知,最有效的还是那么两个,不外乎就是办作坊和开疆拓土了。琇書網

  工业就不用说了,是以后的潮流。开疆拓土,也是宋朝正在做的事,也是一直没有办到的事。夺取了能种田的土地,自然就能养得活更多人了。虽然思维很简单,但也确实是可行的路子。但是,能耕种的土地,几乎都被中国人占完了啊!再加上中国人故土难离,不屑于去海外抢土地,所以只能局限在一国之内,因为人口太多土地太少而徒耗元气。

  世界其实就是丛林法则的,弱肉强食。

  中国人失去了进取心,就要被吊打。你不去抢,别人就来抢你。

  爱好和平?那是吃饱了喝足了才拿着刀剑去说爱好和平的,可惜那些腐儒都不明白,中国就这么硬生生被耽误了。

  两季稻,只不过给宋朝添加内功罢了。真正的进步,还需要用作坊来说话,用工业来说话。

  苏熙不太了解张正书的计划,但也大概能明白张正书在做什么,反正他也觉得对自家有利,也就照办了。

  “小官人,你把张家庄的人都派往各地,是想推广这两季稻吗?”苏熙笑着问道,“这可是功德无量的事啊!”

  “我又不禁止谁学去,推广什么?”张正书鸡贼地笑了笑,“我只不过是觉得张家庄的人口太多了,那些青壮在庄里也只能做个佃户,最多有散工出去打一下,能有什么前途?我给了他们一条明路,还送了他们二十亩田地,这才叫他们分散到各地而已。至于两季稻,那是我教授给他们的秘笈,他们用上了,自然衣食无忧。至于推广的事,这种事大家看到好处了,还用推广吗?”

  苏熙也笑了,他不是不清楚张正书的打算。因为拿到了漕粮优先采购的特权,所以张正书才发愁这粮食怎么办。但现在看起来,好像不用担心粮食的事情了。别的不说,就算是他派出去的人,一年种出来的粮食也差不多够百万人口吃半个月的了。别小看这么半个月的数量不多,要是有自己的船队,赚到的钱也非常可观!

  当然了,以张正书的身价,是看不起这点钱的。张正书要的,是一个粮食的话语权。

  有了粮食的话语权,就能稳定物价。

  别的不说,要是汴梁城中有大粮商准备在灾年恶意囤积粮食,把闲散人口全都饿死了,哪里还能办得起什么作坊啊!

  张正书要的,就是以防万一。毕竟在古代,粮食就是稳定人心,稳定市场的硬通货。在平常年间可能不起眼,但是在灾荒年间,粮食的多寡,直接能决定事情的成败了。

  “小官人,我爹爹和高家定下来了,一个半月之后就是好日子,我要成亲了……”苏熙有点不舍,“怕是不能跟你走下去了……”

  张正书点了点头:“人生大事,是需要尽早办下的好。我就先祝你们百年好合,白头偕老了。我呢,也不能改变计划,荆湖两路还是去一趟的,广南两路也要走一遭,而汴京城是不得不回去,内黄口的护河工程,还要我去话事呢。这么算下来,时间就很紧了。如今是四月,还有不到两月,黄河汛期就到了。我必须要在一月之内,走马观花地去一趟荆湖两路和广南两路。所以,我打算后日就启程。来不及吃你的喜酒了,等你再回到汴京城,我设宴亲自下厨招待你。”

  苏熙也有点感慨:“也好,总是要先暂别一段时日的。是了,小官人,我们认识了这么久,还没喝过酒罢?”

  “怎么,你想和我喝两杯?”

  张正书也纳闷了,这个科学狂人向来是滴酒不沾的啊?“难道得了婚前恐惧症?”

  心下好笑,张正书也说道:“也成,听闻江南有女儿红名酒,倒要尝一尝。”

  苏熙一愣,然后笑道:“小官人果然是博学多闻,这越州女儿红之名居然也知晓。”

  “女儿红的大名,谁不知道啊?但想必没人会卖,所以喝点花雕酒就好了,反正也差不多,就是窖藏的年头少了点。”

  张正书想起了后世的天、朝神剧,某个大侠往店里一坐,就嚷嚷说上一坛女儿红,切两斤牛肉。殊不知,这女儿红其实是绍兴人富家生女、嫁女必备之物。自己家窖藏了十几年都舍不得喝的酒,怎么可能拿出来卖?绍兴,在宋朝这会叫做越州。绍兴人的习俗是,生儿子要酿酒埋藏,叫“状元红”;生女儿也要酿酒埋藏,叫“女儿红”。

  但若是寻常黄酒,就要叫“花雕”了。

  这是因为旧时江浙地区的人都会自家酿黄酒,因为想送人但苦于一般的器皿不够精细,所以就请人烧制一些外面雕有龙凤、花草、鱼鸟的瓦罐或土罐,因此装在此类器皿中的黄酒被叫做“花雕酒”。也有个说法,这“女儿红”是女儿满月那天就选酒数坛,埋在地下,直到女儿出嫁的那天再取出请宾客共饮,所以才叫女儿红的。但如果女儿早夭,花已凋谢,酒便不再称作“女儿红”,而是“花凋”,因太过悲切故改称为花雕。

  哪个说法是对是错都无关紧要了,反正知道女儿红和花雕是一个类型的黄酒就是了。

  苏熙点了点头:“我就这去让人准备……”

  大户人家就是方便,即便是深夜想喝酒,也有人熨烫了端上来。

  就着蚕豆、干豆腐、笋干,张正书和苏熙两人对饮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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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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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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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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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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