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鼎信心满满地说道,要是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宋朝经常打胜仗哩。殊不知,宋朝的对外战争永远都是小仗打胜,大仗就败得一塌糊涂。但由于朝廷的遮掩,寻常百姓只是知道大宋打胜仗了?大宋又打胜仗了!!前方传来捷报,大宋又双叒叕打胜仗了!!!
要是战败了,轻飘飘一句话,前方战事不利,嗯,可以翻篇了。
然而,这只能糊弄一些单纯的百姓罢了,比如赵鼎。像市井小民,升斗市民,哪一个不知道宋朝的真正实力?要不然,你无法解释,为什么宋夏大战之前,汴梁城的粮食猛然上涨了一个档位。你可能也无法理解,为什么酒楼茶肆里,市民们都在窃窃私语。或者你更不能理解的是,勾栏瓦舍里,上演的杂剧都是有关战争、英雄的话题……
无他,就是宋朝百姓知道宋军是战五渣,对他们是一点信心都没,所以才追忆汉人最强大的时期,想要找一下虐待北方夷蛮的快感。
这个心理嘛,张正书是能理解的。
毕竟类似“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我祖上也曾富过”的言论,可以给自己增添一点虚荣嘛。用精神胜利法单方面宣布胜利,可不仅仅是阿Q的专利。究其根底,就是宋朝百姓在异族面前直不起腰来,只能用这种精神胜利法麻醉一下自己,满足一下幻想。说白了,宋人就是自卑了。
因为武力打不过对方,又好面子,所以只能硬撑着说朝廷多厉害。
实际上是怎么个回事,大家都心知肚明。
能用钱买平安就买平安吧,不要兴刀兵就最好了。可惜,这种精神的麻木,让宋人陷入更深的迷误和虚妄之中。这种事,放在汉唐时是根本不可能的。哪怕是五胡乱华之时,汉人也是极有血性。为何到了宋朝,汉人就好像一下子垮了一样?
皆因宋朝“崇文抑武”国策的推行,已经逐渐让社会产生了一种风气——人人皆以读书为荣,以当兵习武为耻。“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就是这时候传开的,可见百姓对宋朝武力的极度不自信。男子一旦当了兵,上了战场,十有九八就是成了炮灰。这样的朝代,有人想当兵才怪咯。
看看秦朝,军功爵制度下,谁不想当兵?
也就是赵鼎这种书生,才会信朝廷的话,认为宋朝真的很“强大”。
可但凡是有点阅历,走南闯北的人,对宋朝的武力都表示堪忧。甚至一旦开启战端,多少走私商贾都提前得知,唯恐避之不及……
张正书看着兀自沉沦在“宋朝无敌”状态中的赵鼎,他轻轻地叹了一声,感慨无知者真幸福。
“怎么,小官人,你觉得我说得不对?”
赵鼎很疑惑,他自认也算是知兵,知道西夏冬天出兵,那肯定是取祸之道。有了天时之利,再加上城池的地利,只要西军给力一点,大宋绝对是胜利的。
“大宋赢是会赢,但笑到最后的,不一定是大宋。”
张正书摇了摇头,目光有点呆滞。他是一个穿越者,也知道这场战事的结果。大宋肯定是大胜的,只不过因为辽国的威逼,大宋的大胜也打了折扣。而这一次威逼,也算是给辽国掘下了坟墓。如果不是辽国给了李乾顺亲政的机会,在外戚梁氏的把持下,金国和大宋共同进攻辽国的时候,西夏想必也会出兵相助辽国的。唇亡齿寒的教训,再加上宗主国,梁氏肯定会出兵。可惜辽国没有这么长远的目光,他们只知道不能给宋朝灭了西夏。xiumb.com
确实,宋朝和西夏打生打死,对辽国来说是最好的。因为辽国可以从中斡旋,攫取最大的利益。如果西夏被灭了,那么大宋就可以从容调动军队,屯兵北方,对辽国虎视眈眈了。从这个角度看,辽国横插一手,让大宋的大胜变得毫无意义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事了。
国与国之间,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
张正书也是毫无办法,辽国都准备开始秀肌肉了,宋朝北方禁军又孱弱得连城都守不住。再加上开封北方,一到冬日就无险可守。一旦辽国铁骑长驱南下,踩着封冻的黄河进入中原,那么开封就等于卸掉了所有的防备,好像一块肉在砧板上任人宰割了。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宋军不敢再进行刺激辽国的军事行动也是应有之事。没有人敢冒着国都被异族破掉的危险,去灭掉另外一个国家。这就等于一国打两国了,在兵家上是大忌来的。
“那是辽国?”
赵鼎也回过味来了,他突然感慨一声,说道:“辽国欺我大宋久矣!”
张正书一愣,突然想到,赵佶和北宋六贼制定的“联金灭辽”计划,未尝不是对辽国的一次报复。为何?因为“辽国欺我大宋久矣”啊!被人欺负久了,奋起反抗一次,似乎也是在情理之中?
只不过,宋朝不该把自己最弱的一面暴露给金人,还傻傻地以为灭辽了之后宋金还是盟国。盟国又怎么会攻打盟国呢?
正因为这种“天真”的幼稚想法,不负责任的外交手段,以及孱弱的北方禁军,北宋看似巧合,实则必然的灭亡就不出意料了。
“有时候,仇恨可能会让人蒙蔽了双眼,比如你。”
张正书淡淡地说道,“辽国固然可恨,夏国也可恨,因为他们烧杀抢掠了我大宋百姓,似乎十恶不赦。然而,我大宋这种事也没少做,辽国、夏国一样恨我们宋人入骨。如果单凭仇恨就制定国策,那离败亡就不远了。”他没法说得太露骨,却希望赵鼎多点理智。
可惜,赵鼎根本不以为然:“我说的欺辱,并非两国交战,而是辽国对我大宋的飞扬跋扈……”
张正书一愣,然后微微摇了摇头。他不明白文人的思路,欺负大宋不可以,却可以欺负大宋的百姓。这算什么逻辑?怪不得宋人不能齐心,一个还没做官的书生都是这种想法,宋朝高层就更不会把百姓当人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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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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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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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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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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