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宋好官人>第三百七十一章:嫁妆太厚
  曾信骥打着自己的小算盘,而此刻张正书却和曾瑾菡走进了曾家的私仓里。

  不得不说,曾家能做到大宋第一丝绸商贾的规模,确实有其门道。其实,曾家并没有多少控制多少养桑蚕的农户,但他们的收购价永远比别家多出那么几文钱来。别小看这么几文钱,也许在商贾眼里这几文钱是利润,可在蚕户眼中,这几文钱就是他们的生计。

  给的钱多了,收上来的丝绸自然也就多了。再加上完备的船队,可以快速地将江南的丝绸,大量遇到开封府这里,也可以通过海运,贩卖到东瀛、大食等国。当然,即便海外获利更大,可丝绸最大的市场,还是在宋朝境内。况且海贸之事,一年仅能出海两三次,至多四五次,所得再多也有限。倒是冬日时期,可以出海牟利,这时节可比在大宋贩卖丝绸划算多了。

  张正书暗暗赞叹了几声,看来他那个未来岳父,本事确实不小,敢想旁人之不敢想。很多时候,第一个吃螃蟹的往往是最赚钱的。别家丝绸商贾也不是没想过模仿曾家的销售模式,可惜他们都只是模仿而已,却不得要领。以为只是雇佣几条船,把江南的丝绸运到开封,运到洛阳、运到长安售卖就是了。殊不知,这中粗犷式经营,和曾家的管理式经营不知道差了多少。

  “我才发现,如果没有我出现,曾家再过几年,就可以取代‘大桶张家’,成为汴京城首富,乃至整个大宋的首富了罢!”张正书由衷地感慨道,这确实是显而易见的。曾家一直坚持海贸,而张家还是在放钱,相比较之下,高下立判。

  曾瑾菡掩嘴偷笑道:“你这人,倒是很会抬高自己!”

  “这是事实啊!”

  张正书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确实是这样没错。因为他的横空出世,才让“大桶张家”的名声更甚以往。且不说那“香水”,就算是报纸一物,已经将赤果果的商贾之家,熏陶得有点文墨了。从这一点上来说,不管是曾瑾菡,还是曾文俨,都是服气的。幸好一家人不说两句话,特别是强强联合之下,曾文俨乐得见张家比以往更强大。

  不是曾家不想争第一商贾的名头,而是曾文俨知道,第一并不仅仅意味着荣耀,还有随之而来的压力。既然如此,何不将压力外推,自己闷声发大财?看似是万年老二,但做老二的压力,肯定比老大小多了。有事老大顶着,老二还能从容后退不是?

  “你这人,好生不害臊!”曾瑾菡揶揄了一句,“不过你赚钱的本事,确实比你作诗厉害。那首《桃花庵歌》,直白如话,不用典,不修辞藻,音调务近俚俗,轻便自山,若不是最后四句点睛,实乃平凡之作。”

  张正书乐了,要是唐伯虎知道他的诗被这样贬低,肯定会气得压不住棺材板的——额,好吧,唐伯虎这时候还没出生……

  只不过,宋朝人确实有本事瞧不起后人,因为宋朝人作诗的本事仅稍逊给唐朝人,作词却当属第一。而唐伯虎这样的明朝人,自然是入不得法眼了。幸好唐伯虎才情足够,潇洒中带有点张狂,最是符合宋人归隐山林,又愤世嫉俗的心态,所以曾瑾菡才这么评价的。

  “写诗作词,不过为了消遣娱乐罢了。赚钱才是第一要务啊,不然哪里钱银养你?”张正书肆无忌惮地调笑道,听得后面跟上的曾信骥都翻起了白眼。曾家千金,何须别人来养?哪怕曾瑾菡嫁给一个穷困潦倒的乞丐,那个乞丐也会因为娶到这么一个千金而直接发财。ωωω.χΙυΜЬ.Cǒm

  为何?

  这都是因为宋朝的嫁妆实在是太重了,重到什么程度?连大官的女儿都愁嫁了,不贪污清廉如水的高官,都愁女儿的嫁妆。哪怕是夫家不在乎这个,风气使然也扭转不了的。毕竟宋朝的法律规定,女子的嫁妆是唯一可靠的纯私人财产,公婆、丈夫以及丈夫的族人,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动用。一旦合离(离婚),那嫁妆是要悉数退回给女方的。

  寻常百姓,嫁女都要准备三十贯左右的嫁妆,中产就更多了。而像曾家这样的富户,嫁妆起码在几万贯!

  可以说,嫁女儿,曾家就要大出血!哪怕曾家是富户,也是要伤筋动骨的。少了说,陪嫁的物品起码得有银器百两,衣着百件,红罗百匹,银子过万两,土地数百亩,还得附带各种首饰。林林总总,数万贯是跑不了的。

  这样丰厚的嫁妆,曾瑾菡何须张正书养活?

  甚至,只要曾瑾菡愿意,她养活张正书都是轻轻松松的。

  曾瑾菡倒是没想到这一层,反而还有点感动。没办法,云英未嫁的女子,哪里知道嫁妆几何?她也不会关心这些事。哪怕知道这种事,也一时间想不起来的

  “郎君,这可是你说的哦!”

  曾瑾菡抿着嘴笑道,“我也挺好养的,也就是每月花费过百贯罢了……”

  “百贯罢了……”

  张正书也是感慨,虽然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几十贯已经是天文数字,更别说百贯了。可对于有钱人来说,这百贯钱,就好比一百文钱一样,基本不算什么钱。不信?算一笔账就知道了,女子的衣裳,就算是自己做的,扯上几尺丝绸回来,起码也得几贯钱吧?还有胭脂水粉,现在又多了一种香水,林林总总加起来,几十贯是跑不掉的。当然,寻常胭脂水粉也是有的,不过百余钱。但曾瑾菡是富家千金,岂能用这些廉价的胭脂水粉?

  还有鞋袜、吃食、琴棋书画、诗茶花香的用度,总得算下来,平均每月百贯钱,确实是需要的。

  而这,也是培养一个大家闺秀所要花费的钱银。不得不说,培养一个大家闺秀,是用钱堆起来的。没钱还想学做大家闺秀?想都别想!这也是为什么青楼老鸨都舍不得放任行首离开了,培养她所花费的钱银,何止千贯?要是不能成倍,成十倍拿回来,老鸨岂能甘心?李师师就是属于这种情况,好在她的契约也没剩几年了。不过这几年内,老鸨肯定会尽力挖掘李师师的“商业价值”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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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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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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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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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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