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正书培养来财成为一个掌柜,其实也和那些士大夫的做法差不多。当然,这不是张正书在扮矜持,不想亲自出面管理,而是他真的分身乏术。作为一个统筹者,如果事事亲躬,那张正书累死都不行。
一个好汉都需要三个人帮才行,更别说要建立起数十个,甚至是数百个工厂了。培养人才,永远是最重要的事。这样的话,张正书就算不枉到宋朝走一遭了。因为,人总是会老去的;什么工厂也只是一时的;唯有建立工厂以强国的思想,才是永恒的。如果没有这种思想,张正书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水中楼阁,镜花水月。xiumb.com
而要把思想传承下去,就得培养人才。唯有人才,才可以把思想传承。
当然,现在的宋朝人没有领悟到这一点。不过没关系,张正书会让办工厂,办作坊变成一件赚钱的事。只要赚钱了,肯定会有人继续把工厂办下去的。工厂办下去了,技术也会一直流传下去。甚至会因为时代的进步,而倒逼他们进行创新。
这样就足够了,在张正书的想法里,大道理每个人都会讲,但很多人根本不当回事。最核心的地方,还是利益。没有利益的事,没人会去做的。作坊赚钱了,而且能赚大钱,肯定有人源源不断地投入进来。
“就看来财能不能顶得住压力了……”
张正书看着来财离去的方向,心中琢磨着,如果来财顶不住压力,把握不住机会,那他就注定是沦为底层人士了。要是自己不思进取,张正书想帮他,都无从下手。人生中,有无数机会,有些人抓住机会了,他就成功了;有些人有机会都抓不住,那谁能帮得了他?不是不给你机会,是你不中用啊!
月色如水,一夜无话。
……
待得公鸡司晨,天已大亮的时候,张正书习惯性地叫了一声:“来财,拿我衣服过来……”
然而,张正书才想起来,来财好像被他支走了,去跟管家张通学习管理技巧去了。
“没了书童,还是不太习惯啊!”
张正书摸了摸鼻子,自己起身了,准备去拿衣服。
就在这时候,门突然开了,来财走了进来:“小官人,衣裳在这里……”
“还没走吗?”张正书也有点意外,但更多的是感慨。不知不觉间,来财都伺候他差不多半年时间了。现在的张正书,总算明白为什么有些皇帝那么宠信宦官,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啊!朝夕相伴的人,总是会有点感情的。
或许对于很多皇帝来说,在当皇帝之前,他们见东宫的太监比见自己老爹还要频繁吧?下意识的,不是亲人也当做是亲人了。幸好宋朝的宦官大多没啥权力,所以不会扰乱朝政。至于宋徽宗赵佶的宠臣童贯,那也只是个例外而已。
“小官人,让我伺候你多一天吧,以后就没这个机会了……”来财低着头,有点不舍地说道。
张正书也有点感动,说道:“你啊你,成大事者怎能婆婆妈妈的?”
来财不为所动,又出去拿来了面汤和漱口水,以及牙刷子、青盐之类的洗面漱口用品,递给了张正书。伺候完张正书刷牙洗面之后,又去忙活早饭。早饭是来财一大早出去买的,都是张正书喜欢吃的东西。
汴梁城中,早餐小摊是最早开始营业的,生意甚至开到了皇宫边上,给那些早起上朝的大臣准备了热腾腾的早饭。没办法,官员们要点卯,所以做早餐的小摊贩也要早起,甚至五更时分就要起身生火做饭了。不然的话,都赶不及赚官老爷们的钱。
小市民嘛,要赚钱是要辛苦一点的。
这些小摊贩还算好的,收入挺高。支起一个早餐摊位,日入数百钱都是常事。连热乎乎的面汤(洗脸水)都准备着,一份才几文钱,很多人都懒得自己生火了,在早餐摊上买了来洗了事。
“你也吃吧!”
张正书叹了口气说道,“这么久以来,辛苦你了。”做一个书童,甚至比做一个家仆还要辛苦一点。不仅要洗衣叠被,还要准备文房四宝之类的东西。天气好了,还得把书拿出来晒晒,免得发霉了。来财的书童,做得其实挺称职的。农家子出身的他,虽然脑子不算灵活,但干起活来兢兢业业,没什么大错。更不会像某些“聪明人”,喜欢偷工减料。其实,来财这种性子最适合管理作坊,偷奸耍滑的人是管理不了的。自身都不正了,怎么管理其他人?
“来财啊,你到了作坊,不是高高在上的,而是去服务工匠的。所以,技术问题你要懂,甚至要做得比别人好,别人才能服你,知道吗?”张正书忍不住耳提面命了一番,就看来财听不听得进去了。
来财哽咽地说道:“小官人,以后小的不在你身旁,你要记得及时添衣保暖,千万别着凉了……”
“我又不是小孩子了,懂得自己照顾自己的。好了,别耽搁了时候,你快些回去吧。对了,这里有封信,你交给管家。”张正书从怀中掏出一封信来,递给来财。来财接过信之后,恭恭敬敬地拜了拜张正书,才离开了报社。
“来财是一个,还有谁能培养呢?”
张正书开始头疼了,他的作坊这么多,肯定要培养一批管理者才行的。“算了,还是按照原定计划,在技校里遴选吧!或者让学生们自己选,是想当管理者,还是想当工人……”如果作坊管理不到位,那么升级成工厂,甚至是大工厂,那肯定是问题多多的。现在张正书有感觉了,哪怕一个人再强,他也改变不了一个时代。但是,如果有数千个,数万个一样的人,说不定就有机会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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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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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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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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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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