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财在后面跟着,嘻嘻地笑了起来:“这倒是奇事,先前小官人一来汴京就要到青楼去,如今倒像转了性子一般……”
曾信骥听了,也起哄道:“是啊,好妹婿,你且宽心,只要你我不说,小妹是不知晓的。再说了,男人逢场作戏那是常事嘛,我们也不过是去吃酒听曲,又不做什么龌龊事……”
张正书知道,这个大舅哥也是娶了妻的,自然不会枕柳高眠,彻夜不归。要是这样的话,估计曾瑾菡是真的会生气不理张正书的了。千万别以为,在可以自由娶妾的宋朝,女子就不会吃醋了。要是娶妾还好,起码正妻还能管妾。可是丈夫去寻花问柳,那绝对是一次家庭地震!
“二哥,这不太妥当吧?”
张正书还在做努力,他可摸不透,这是不是曾家给他的考验。
“好妹婿,我都不怕,你都还没娶小妹过门,怕甚么?”
曾信骥怂恿道,“你且看大哥,每日都在花中枕柳眠,也不见嫂嫂如何……”
“还是不要了吧……”
张正书推脱道:“我突然想起,还有些事要做……”
“好妹婿,你莫不是真个怕了罢?”曾信骥有点摸不着头脑,“我家小妹虽然有些英气,但也不至于小心眼至此啊?啊,我懂了,你是怕我说与小妹听罢!且宽心,我虽不若小妹那般聪慧,但好歹也知晓此刻你我荣辱与共,怎能会做出这等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来?”
张正书认真地瞧了瞧他,神情不似作伪的样子,才说道:“真的?”
“还煮的哩,走走走,听闻大哥今日在和乐楼……”
曾信骥是真的“性急”啊,都有点迫不及待了,拉着张正书就跑。
“我还是不去了吧……”
张正书还是怕曾信骥坑他,虽然他名字里有一个“信”字,但张正书还真的信不过他。
“走走走,还顾虑些甚么!”曾信骥真的太符合他的外号了,真是心急啊!
张正书就这么“不情不愿”地被拉着进了和乐楼,曾信骥用充满怀念的语气说道:“许久不曾来酒楼吃酒了……”然后又扭头看了看楼上的美妓,叹了口气说道:“许久不曾见过这么多美妓了……”
“……”
张正书一阵无语,这个大舅哥真的是放飞自我啊!
“哟,这不是张小官人么?”
不得不说,张正书已经是和乐楼里的大名人了,打了一架,吟了一首词一首诗,还凭借着“才华”见到了李师师,这绝对是诸多“花客”中的偶像,甚至和乐楼的小姐姐们都记住了他的相貌,一见到张正书走进和乐楼,她们就开始窃窃私语了。
说话的,是那个老鸨。
张正书看着这个满脸脂粉的老鸨,脸上的粉敷得如同面饼一样厚,这么一说话,张正书肉眼看到的粉末在扑棱棱地掉,直接起了一阵鸡皮疙瘩。“额,我是路过,路过进来瞧瞧的……”
曾信骥感慨地说道:“怪不得妹婿你不愿来这和乐楼,原来是这般……”
张正书知道他误会了,但他又没办法反驳,因为张正书继承的这个身体,之前就是和乐楼的常客。
“随便你怎么理解吧……”
张正书也是心累,他年纪轻轻的,为什么就要承受这么多?
“小官人,这些天李行首可是一直惦记着你哩!”
这个老鸨倒是很敬业,一直在把话题往李师师那边扯。也是,随着香水的大卖,李师师的声名是更加响亮了。就算不接客,李师师也能每天躺着收钱。因为脑残粉多啊,不知道每天有多少富家公子为了见一面李师师,而在和乐楼里豪掷千金。从这个角度说,这个老鸨也是赚得盆满钵满了。
张正书倒是觉得很奇怪,李师师怎么会惦记着他:“李行首惦记我?不会吧,肯定是你搞错了……”
“老身怎么会弄错?老身那闺女,每日都要弹奏一曲《水龙吟》,那小曲唱得……啧啧,还不是在惦记着小官人你?”
老鸨说的倒是实情,李师师因为太喜欢那首《水龙吟》了,所以每日都要弹奏一曲,算是回馈粉丝吧。但是暗地里,李师师每天不知道要练习多少次,这个老鸨都听得腻了。
“额……”
张正书倒是不意外,李师师喜欢豪放派的诗词不是什么秘密了,而他抄袭辛弃疾的那首《水龙吟》,又在豪放中带着点哀婉,确实非常符合李师师的胃口,每日弹奏也就理所当然了。“这也不能说是李行首念想我吧?”
“哟,小官人还不知晓啊?李行首可是说了,小官人可随时去见她的……”
这个老鸨又抛出一个地震级别的消息,把张正书都雷得不轻:“什么鬼?!”
这时候,曾信骥这个大舅子意味深长地拍了拍张正书的肩膀,满脸佩服地说道:“好妹婿,好妹婿……不曾想啊,原来你也是个中老手……”
张正书翻了个白眼:“特么的,到底是谁在坑我?”
“唉哟,好妹婿,你都拔了头筹,整个汴京城都不知道多少男人羡慕你哩,还说这等话?且去看看李行首,我都没瞧过,这艳压群芳的李行首到底是个怎么美法……”曾信骥起哄道,“大不了,这次我掏荷包好了……”
看着曾信骥这“性急”的模样,张正书也是一阵无语,这一次他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我跟你说,那李行首其实不是惦记我,而是惦记我的香水,你信吗?”张正书试图做最后的努力,但他也知道这不过是徒劳罢了。
“不信!”
不仅是曾信骥,就连一旁的老鸨和美妓,也都是不相信的。
如果一个女人不是惦记一个男人,怎么会天天弹奏他的词曲?如果不是惦记着张正书,怎么不见李师师弹奏周邦彦写给她的词?这种事,就是和尚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事啊!看着周围这些人的表情,张正书也知道,他的辩解都是在做无用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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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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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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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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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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