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正书叹了口气,说道:“时不我待,如果现在不谋划出路,没落也是迟早的事。”
张根富还以为张正书是在说张家,殊不知张正书想到的却是中华文明。
“吾儿先前不是说办起了银行,我们张家就能与国同寿么?”
张根富还真的信了,可惜这只是张正书想出来的托词。毕竟北宋不是米国,到底还是一个强权社会。万一哪一日皇家不爽了,强行把银行划拉过去,你也是没辙的。毕竟“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下的一切都是皇帝的,更别说什么银行了。
“此时说这个还太早……”张正书笑道,“还是着眼当下的事吧,时候不早了,我亲自下厨弄几个菜跟你小酌几杯……”
张根富一听,差点老泪纵横。
养儿十几年了,第一次听到这句话,张根富一时间激动不已。
好在张正书已经转头,不然他也会有点触动的。其实世间的父母都一样,劬劳恩深,可惜檐前滴水难倒流。张根富不奢望张正书可以光宗耀祖,只要张正书平平安安的就行了。
厨房里,又是张正书一个人的舞台。
锅勺翻飞,就连家中厨娘都看得眼直了。
这一次,张正书做的是家常菜,当然是经过后世不断改良的了。越是平凡的菜肴就越是见功底,对于一个大厨来说,把美味佳肴烹制好了不算本事,真正厉害的大厨就算是家常菜都能做得别有风味,还非常好吃。
比如木耳炒猪肉,这年头很少人吃猪肉,像苏轼说的那样“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最关键的是,北宋这时的百姓还不懂养猪,公猪都没骟过,猪肉里有一股难以祛除的膻味,比牛羊更甚,怪不得“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了。
不过张正书是谁?拥有了顶级厨艺之后,张正书的手法那是行云流水,祛除区区膻味,那简直是不在话下。
张根富还不相信张正书会做菜了,他悄悄来到厨房门口,看着张正书在忙活的背影,这才傻了眼。“轩奴真个会做菜了?”待得一阵阵香味飘出,早已饿了的张根富也不顾形象,深深地吸了好几口气,自言自语道:“做的是什么菜啊,好香……”
全身心投入的张正书,手上好像施了魔法一样,不管是锅勺,还是菜刀,舞动起来好像带着虚影一样,干净利索绝不拖泥带水。更重要的是,张正书对于细节的把握,已经妙到了巅毫。火候就不说了,关键那那刀功。切一个莴笋,不仅片片大小差不多,还带着一种透明的感觉。如果这时候有人拿尺子来量,会发现每一片莴笋都是一个厚度。
这就是顶级大厨的刀功了,这莴笋切得薄一点,在锅中就容易破相;切得厚一点,则难以入味。
一道莴笋炒鸡蛋,尽显张正书刀功、火候的功力,已经臻至大成了。
不仅色香味俱全,最关键的是健康。
仔细看张正书做的菜,都是以素菜为主。这是因为宋朝的有钱人都以大鱼大肉为主,贪图好吃。像张根富这样的肥胖人士还真的不在少数,这样的人不三高才怪!可以说,张正书这几道菜,就是专门为张根富准备的。
张根富却怎么都没看出端倪来,只道是几道小菜而已。
一碟木耳炒猪肉、一碟莴笋炒蛋,还有麻婆豆腐,清炒白菜,莼菜汤,主菜居然只是一碟鸡而已!没错,这鸡还是张正书让来财去酒楼买回来的,已经拔毛清肠,宰杀干净的了。原本酒楼里的想拿来做烧鸡的,但被来财半路截胡。ωωω.χΙυΜЬ.Cǒm
这只鸡也有名堂,叫白切鸡。
所谓白切,其实就是把鸡放在汤里煮至七成熟,然后捞起来斩块,再配上一碟自制的酱油,那滋味确实不错。煮好的鸡汤也不用倒,混着莼菜再煮,就又是一道汤了。
等所有菜肴做好,张正书吩咐来财打好一壶果酒,上桌就可以开放了。
没想到的是,张根富完全忘了自己是来喝酒的,见到上菜了就已经停不下来,把一张胖脸塞得更胖了。
“好吃……好吃……”
张正书也夹了一筷子白菜,尝了尝自己的手艺。
“嗯,这顶级厨艺就是不一样啊,这白菜都炒得比一般白菜好吃,清爽却不失滑腻……”这白菜,是张正书用鸡油炒的,再加上了一点点腊肉来调味,果然要比寻常白菜好吃得多。看看张根富就知道了,平日里张根富哪里肯吃这么多蔬菜?现在,要不是顾念张正书没菜吃,他都能一个人吃完这一桌子菜。
至于那麻婆豆腐,就更有名堂了。用木薯粉勾的芡,混入了花椒、生姜汁,吃起来虽然不够后世的麻辣,但胜在保健。辣椒对人体没啥好处,可生姜却对人体很有用。最厉害的是张正书那份掌控的功力,软绵绵的豆腐经过翻炒,居然没有碎掉的豆腐,这在寻常人看来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事,在张正书这里却好像轻而易举。
也是,“二十四桥明月夜”都被张正书仿制出来了,这一道麻婆豆腐实在算不得什么。
吃着吃着,来财突然走了进来,说道:“小官人,曾小娘子回去了……”
“我不是让你去叫她,一起吃饭的吗?”张正书的思维还停留在后世,却忘了这时候大户人家的规矩都是女子不能上桌的。
来财也委屈,说道:“她不肯留,我能有甚么办法……”
“我知道了,你下去吧……对了,厨房里有我炒的大锅菜,你叫所有家仆都过去吃就行了。也不要分甚么男女,就在后院弄几张桌子,拼成一大张桌子,懂吗?”张正书吩咐道。
来财喜出望外,说道:“多谢小官人……”
看着来财走出去的背影,张正书笑着摇了摇头。
“轩奴,你这菜做得太好了!”张根富口齿不清地说道,腮帮子里鼓得满满的,“为父先前还不信,没想到你居然真的会做菜了,比樊楼的大厨都不差!”
张正书笑了笑,说道:“这算什么,我还有很多菜肴没做的……”
“那你赶快做啊?”张根富都有点期盼了。
“不行,时令不对……”张正书端起酒杯,又喝了一口果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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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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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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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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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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