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说不胡说,你心里清楚。”张正书淡淡一笑道,“看看你,我才刚刚束发,你手上的力量都比我弱,不是肾亏是什么?如果你怕死,你就悠着点,别再旦旦而伐了。”
赵煦脸上一阵羞恼,几欲扬拳打人了。
“不过你不听也没事,反正你死了之后,你的妻子都归了别人,家业也是别人的了,你自己好好想想……”张正书都觉得自己是在找死了,对方可是皇帝啊,哪怕他没表明身份,但他也一样有掀翻桌子的能力。单单是外面几个“带御器械”,都足够当场格杀张正书了。
赵煦脸上一阵青一阵红,怒声道:“你好大的胆子!”
“我的胆子一向很大,你应该知道的。”
张正书这时候已经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了,反正这皇帝已经摸清了他的底细,他也没什么好隐藏的了。他显然是看到,赵煦的双手已经握成拳头,拳面上的青筋,都露了出来。然而,清瘦的他,却只能显出他的孱弱。
张正书突然觉得很可悲,大宋的皇帝都是这个样子,国民的身体素质可想而知了。
当然,张正书也知道,这个赵煦太要强了,甚至想在几年的时间内,做到他父祖都没做到的事情。比如,他致力于击败西夏,夺取河套地区。甚至还打算击败西夏后,再夺回燕云十六州。
但可惜,他太急于求成了,以至于步子迈得太大,扯到蛋了。好像平夏城战役一样,是打赢了没错,但根本没啥战略价值,反而要不断增兵,运粮。大宋的国力,和西夏的国力在对耗,乐得辽国在一旁看好戏。
“好你个张正书,你就不怕死吗?”
赵煦气极反笑,他实在是瞧不惯张正书那怜悯的眼神,这种眼神,就好像上层贵族看底层乞丐一样,让赵煦十分不自在。
“怕,没有一个人是不怕死的。”张正书淡淡地说道,“就好像满朝文官,没有几个是硬骨头的。倘若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惜死,天下太平矣。我一介商贾,自然是怕死的。但为了一句话,就死在你手里,确实不太值得。”
“那你还敢说?!”
赵煦就不明白了,世间怎么会有这么矛盾的人?
张正书淡然一笑道:“世间是有聪明人的,他们的聪明不过是小聪明,就像儒家,只会抖机灵,狡辩道理,站在道德制高点批驳别人。然而宽于律己,而严于律人。此乃伪君子,我最是不屑。我向来不认为,道德高的人就是能力强的人,甚至道德高的人,对国家的伤害,远大于道德不怎样的人。你是衙内,比我清楚司马光做宰相时对国家的伤害。道德上,他确实是完人,但在治理国家上,他的抖机灵全然无用。
而我,就是不聪明的人,只会知道很多事不能一蹴而就,要循序渐进。种田如是,治理国家也如是。所以,我经常做一些傻事,比如说我见你这人还不错,所以会提醒你一句。但实际上呢,那些有小聪明的人,往往是比不过我这个笨人的,因为这才是大智慧。”
赵煦本以为张正书是怕死了,胡言乱语,没想到张正书突然说出的这番道理,居然让他很受用。
确实,赵煦对司马光的恨,简直恨入了骨子里,就如同他怨恨高太后一样。要不然,他就不会下诏削除司马光的赠谥,毁坏所赐碑了。去年,他还把死了的司马光,再贬为清海军节度副使,又追贬朱崖军司户参军。可以说,赵煦对司马光的恨,是恨不得挫骨扬灰的。
张正书看来,司马光值得这么对待,他本身就是搞学术的,却被任命为宰相,这就是噩梦了。老老实实写《资治通鉴》不就好了嘛,搞什么政治?论对经济的管理,司马光甚至不如乡间一老妪;论外交,他简直是外忍内残的升级版;论战略眼光,他放弃大宋将士用鲜血收复的大片失地,比汪精卫还汪精卫!论用人,北宋最大的奸臣,蔡京就是他提拔的;论心胸,他把新党尽贬于蛮荒之地,忘了当时新党执政的时候虽然让他们出京,可也都是去好地方!这种人,哪怕是孔夫子再生,人格魅力再强,但是对国家的伤害,绝非能用国贼来形容。
偏生,在宋徽宗上台后,给他平反了,这是张正书最最最恶心的事。
一个人的过错,岂能用他的功绩来掩盖对国家的伤害?
可以说,司马光在高太后眼里,是一世之功臣,但在赵煦眼中,他就是千秋之罪首,虽万死不足以恕其罪!幸好他死的早,不然赵煦亲政后,肯定会将他一贬再贬,变着法侮辱他!
司马光最大的功绩是什么?一是道德文章,二就是废了青苗法,让百姓感动。然而,百姓却不会知道,这种国贼,最是会欺世盗名。可以说,司马光不适合担任宰相,甚至不适合从政,这和他缺乏地方工作经验有关。司马光的政治生涯印证了“宰相必起于州郡”的正确性。就史学而言,司马光完全可以傲世古今,凭此名留青史,一部《资治通鉴》光辉照耀千古。然而,他的心胸狭窄,他的迂腐,他的浅见,也足够将他钉在耻辱柱上,翻不过身来。
赵煦深深地看着张正书,怒气消了不少:“我不过是想得一子翤而已……”
张正书嘿嘿一笑,说道:“大家都是男人,你说这话有意思么?”
“……”赵煦一阵无言,但怒气又涌了上来。
“历史上能功成名就之人,皆是自律之人。哪怕你看司马光,他一样极为自律。连自律都做不到,谈何成功?”张正书淡淡地说道,“司马光虽然不能为相,但他写史的劲头,却足够让所有人都敬仰。”
赵煦一愣,他没想到张正书会对司马光有这样的评价:“他对我大宋伤害至此,还能受人敬仰?!”
“事情一码归一码,司马光在朝堂上的作为,不能掩盖他在史学上的成就。”张正书淡淡地说道,“你若是想长命,戒酒戒色是第一条;坚持锻炼是第二条;切莫操劳过度,按时作息是第三条。想要子翤,你看准了妻子天葵何时而至,天葵是固定的,只要算准前十四日,前后三日进行房事,必得子翤。”
m.χIùmЬ.Cǒ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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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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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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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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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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