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宋好官人>第一百一十九章:轻柔
  “小娘子,小娘子,那人给你写信了!”

  彩袖不情不愿地拿着一封信,走进了曾瑾菡的香闺中。其实,她很不愿把这封信拿过来的。但彩袖也知道,别看她好似在曾家的地位不低,但她也只是一个侍婢而已。若是她连主人都敢隐瞒,怕扫地出门就是她唯一的选择了。被逐出曾家,她还能去哪呢?怎么养活自己呢?这都是个问题。所以,彩袖从不敢做什么逾越了规矩等级的事,因为她知道后果。

  其实,彩袖也只是恰好路过,看到那护院在为难张小官人的书童罢了。

  原本她也只是想看一出好戏的,毕竟身材魁梧的护院,和一个尚未到舞勺之年(十三岁)的孩童一比,简直就是大人在欺负小孩。彩袖从心里看不起张正书,认为他是浪荡子,自然不想管这闲事了。只是后来那护院越来越过分,她怕闹出什么大事来,才出面制止。

  听得那小书童嘴甜,叫了几声姊姊,她的气也消了很多。彩袖也想起,她也有像这个小书童一样的小弟,自她被卖入曾家以后,就不曾见到过了。稀里糊涂地拿着这封信回来,彩袖还暗怪自己心肠软哩。

  “那人?谁啊?”

  曾瑾菡还在聚精会神地做着女红,随口反问了一句。彩袖看得见,她的进步神速,已经可以绣出纹饰来了。要知道,她才开始练手,还不到两日啊!

  “小娘子真是聪慧!”彩袖有些羡慕地看着曾瑾菡,聚精会神的曾瑾菡不仅会吸引男人,她也被吸引了。愣了好一会,彩袖才想起来,她是来做什么的。“那个浪荡子给你写信了,也不知晓他用这招式讨了多少家小娘子的欢心!”

  曾瑾菡听闻是张正书来信了,施施然抬起头来。彩袖分明看到她好看的眼眸里,闪过一丝欣喜,不禁有些心酸,心道:“不过是一个浪荡子,小娘子为何就相中了他呢?”彩袖怎么都想不明白,张正书不就是俊俏了些,多金了些么,可是曾小娘子还不曾见过其他公子哥?俊俏多金的也不在少数,为何偏偏是对张正书另眼相待呢?

  这封信,用浆糊封了口,想必是很早就写好的了。曾瑾菡却像对待女红一样,用锥子小心翼翼地挑开了,甚至舍不得那信封破皮。对于曾瑾菡来说,信封上那几个字,虽然不算龙飞凤舞,风骨凛然,力道遒劲,肯定也不是曾瑾菡看过的写过最好的字,但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心神就这么被吸引了过去。

  彩袖看着曾小娘子这轻柔的动作,突然觉得这样的曾小娘子很陌生。

  要知道,自小起,曾瑾菡就是要向男子看齐的,不管学什么,都不肯落在男子后面。性子也是较为随和的,虽然比一般男子细心,但这么轻柔的时刻,彩袖还真的就没见过。除了每年“乞巧节”时,曾小娘子在把玩“磨喝乐”或者“谷板”时,才会浮现这种小女儿的姿态。其余时刻,几乎给彩袖一个错觉——若是曾小娘子是男儿身的话,她一定是人中之龙,远超一般人。可老天偏生会捉弄人,彩袖有时候也觉得甚是不公平。

  为什么有的人生来就是豪奢之家,有的人拼尽全力,却只能求两餐温饱?

  彩袖幽幽一叹,她也知道,这个事情是羡慕不来的。所以她一向很安分守己,只想过好自己一生罢了。但是现在,她觉得自己面临一个巨大的危机,曾小娘子好像中邪了一样,迷恋上了那张小官人,怎么劝都不听。瞧她看了书信之后的小女儿姿态,彩袖又是幽幽一叹,心道:“那个浪荡子当真是好手段,一封信便叫小娘子神魂颠倒了。小娘子却不自醒,错非那浪荡子常使这般手段,又岂会这般娴熟?”

  曾瑾菡却不曾留意彩袖的表情,因为张正书这封书信,写得实在是,实在是太肉麻了。不过,每一句都显得情真意切,深深打动了曾瑾菡,击中了曾瑾菡心中最为柔软的地方。若是张正书知道了曾瑾菡的想法,肯定会偷笑的。

  这是张正书“借鉴”了后世大文豪们的情书,才综合出来的情书,岂能一般?

  哪怕是白话文,那也是极为精美的白话文。

  不知不觉间,曾瑾菡都不自觉地读了出来:“……我这一辈子走过许多的地方,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形状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这世界有许多美好,却只有唯一的你是我最爱。姝儿,我今天早晨起来,看着池里的荷花也还在绽放着,大概也是知道我在想念着你。我给花拔了草,施了肥,无非是想让你看看我的小院,想着将和你以后生活在这里,我就开心得不行。这一切都是为你,在我看来,世间万物都是为了你,因为我的眼里只有你。

  不知为什么,一见你的眼睛,我便清醒起来,我更喜欢看你那晕红的双腮,黄昏时的霞彩似的。在众人眼里你很美,但是只有我知道你最美的样子。于是每日醒来,就觉得甚是爱你。这两天我很快活,而且骄傲。你这人,有点太不可怕。尤其是,一点也不莫名其妙。我很想作诗,写雨,写夜的相思,但写你,写不出。

  你知道的,我有很多话想跟你说,但一直没有机会。我携带它们穿越季节,掠过高架,铺在山与海之间。花盛开就是是一句,夜漫过就是一篇。黄昏开始书写,黎明是无数的扉页。全世界拼成诗,我爱你当作最后一行。

  我的灵魂里有很多地方玩世不恭,对人傲慢无礼,但是它有一个核心,这个核心害怕黑暗,柔弱得像绵羊一样。你对我是属于这个核心的。我是爱你的,看见就爱上了。我爱你爱到不自私的地步,因为爱你就像爱生命。你真好,我真爱你。可惜我不是诗人,说不出再动人一点的话了。静下来想你,觉得一切都美好得不可思议。以前我不知道爱情这么美好,爱到深处这么美好。真不想让任何人来管我们。谁也管不着,和谁都无关。告诉你,一想到你,我的脸上就泛起微笑。

  在没遇到你之前,我没想过要成亲;遇到你之后,成亲这事,我没想过和别人。琇書網

  明日七夕,你来,我们同游郊外,去游山玩水不好么?早晚一块往群芳竞放的原野,在黄莺回啭的密林下散步不好么?无论如何请来吧,我在等你,等你一起环游这个世界,所有的美景都想和你分享……”

  曾瑾菡看到最后,已经羞不可抑了,她还在想,怎么有人会写得出这么大胆露骨的话来,偏生她还觉得这情书里的每一句都是发自肺腑的——能不发自肺腑吗,都是大文豪们写的情书,张正书在初中就开始看了,已经深深记在了脑子里。

  “所以,他是想约我去郊游么?”曾瑾菡想到这,已经无心再绣香囊了,只是呆呆地望着这情书,陷入了自己的少女情怀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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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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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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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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