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钟情这种事,成熟的人都不会太相信的。偏生宋朝的婚姻,都只是经过了一次相亲而已,能了解多少?张正书和曾瑾菡还算好,起码见过两次面,还深入交谈了一次。坦白讲,张正书只是对曾瑾菡很有好感,毕竟一个寂寞的灵魂,遇到另一个寂寞的灵魂之时,总是会互相吸引的。要是这两个灵魂还很相近,那肯定会产生好感。这也是为什么彩袖对张正书无感,甚至还很反感,但曾瑾菡却对张正书刮目相看的缘故了。只因为,他们对很多事情的看法都是一致的。或者简单来说,张正书能理解曾瑾菡,曾瑾菡也能明白张正书。这,就足够了。。
所以,张正书分得清,他对曾瑾菡只是好感,并无关爱情。
不过没关系,反正很多宋朝人都是先结婚再恋爱的。只要成亲了,张正书有时间和曾瑾菡谈情说爱。
而张正书现在最想要的,是曾瑾菡的才华,是她的家世。曾瑾菡担任《京华报》的主编,那是绰绰有余的。更重要的是,曾家是宋朝最大的丝绸商贾,有着庞大的销售网络。张正书相信,一旦日后纺织工厂成了规模之后,曾家将是他的最大助力。
不管是从哪个角度看,曾瑾菡都是张正书良配。
这样的女子,张正书岂能轻易错过?
只是,张根富是从家族角度出发,希望儿媳是符合他的期望的。曾瑾菡的“风评”不好,让他有点犹豫迟疑了。毕竟这时候的观念是,娶妻娶贤,纳妾纳色。曾瑾菡的作风,怎么都不是贤妻良母的类型。张根富的迟疑,正是因为这样。奈何,张根富向来宠溺张正书,既然张正书喜欢,他也没话好说了。
“那明日为父便遣柯人到曾家说媒……”
张根富语气里有点无可奈何,可他也没办法。第一,应承了老友,他想反悔,等于失去这个老友了,然而他并不知道曾文俨也不想把闺女嫁给张正书的;第二,就是张正书喜欢了,对于张根富来说,别说是张正书喜欢一个女子了,就算他要纳十几、二十个妾侍,张根富也是乐见其成的。
对于一生都风流的人物来说,张根富是博爱的,他不会认为自己的儿子只娶一个妻子便算了。要是只娶一个,张家怎么开枝散叶?!
张正书绝不会想到,张根富还在跟他说娶妻的事,却已经想到纳妾上面去了。
这时候的张正书,脑海里不禁浮现出曾瑾菡扮成儒生的样子。想着自己撩逗她的情形,嘴角不经意地翘了起来。
张根富也是过来人,哪里不知道张正书是动了真心?“也罢,轩奴中意,我又有甚么不满呢?”
了却心事后的张根富,显然胃口大开——也不知道是因为心情,还是因为张正书的烤羊肉实在超出时代太多,让他差点没把舌头一起吞掉了。说实话,他这个年纪,味蕾上的味觉已经衰退了。可张正书制作的酱料实在过于浓郁,过于辛香,刺激了张根富的味蕾,自然就吃多了些。
“吾儿,剩下的炙羊肉,可是要送去给你娘亲?”
张根富吃撑了之后,烤羊肉还有大约几两的样子。在张根富心中,他的儿子绝对是孝子,有好吃的自然不会忘了自己的娘亲。
张正书却是一愣,他还真的没考虑过张秦氏。不过,做做样子还是要的。
“嗯,送去罢!”
张正书让养娘进来,把剩下的烤羊肉端去给张秦氏,然后他才默默地吃起饭来。
这一顿饭,几乎吃了一个时辰,但对于大户人家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事。因为很多宴席,都是从早上一直吃到晚上的。不得不说,宋朝的饮食习惯,已经和后世很像了。特别是宴席方面,还能向酒楼预定酒菜,不仅奉送银制的酒器碗筷,连伙计都能外借——当然了,价格也不菲,不是一般人能负担得起的。所以,一天到晚都在吃的人家,并不算少。张根富年轻时,也是这么过来的,要不怎么长得那么胖?所以他并不觉得这有什么,甚至还觉得有些意犹未尽,只可惜他年岁不轻了,食欲下降了不少,没办法再吃了。Χiυmъ.cοΜ
张正书用过饭之后,在院中散步,不知为何,又想起曾瑾菡来。
她那淡雅的气质,似乎什么事都无法让她真正动容。可偏生张正书却能让她出现惊讶,欢喜的表情。张正书觉得,她应当也是对自己有好感的。
不过,张正书也是过来人,知道这很可能只是他自己的错觉罢了。这个错觉,在后世已经被总结了起来,不外乎就是:她跟我聊了好久,她是不是喜欢我?她知道我生病了,问我有没有事,叫我好好休息,是不是喜欢我?她叫我不要熬夜,是不是非常关心我?非常关心我,是不是就是喜欢我?她主动找我帮忙,是不是喜欢我?
然而,这真的只是错觉而已。女孩子喜欢的是“帅哥多金有良心,风趣幽默老实人”,关键是前面三条,后面三条真的只是加分题而已。没有前面三条,就不要自作多情了。人家跟你聊天,不过是因为无聊;生病了叫你好好休息,是人家出于礼貌而已;叫你不要熬夜,是人家怕你猝死;主动找你帮忙,人家是真的只是把你当成朋友,朋友间互相帮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唉,难道我也还有心动的时候?”
张正书觉得自己的心事难明,他这么一个成熟的心智,居然会对一个连十五岁都不到的小女生动了心。张正书很困惑,他可不是什么萝莉控啊!
只是,曾瑾菡不知道为何,突然就闯入了他的心扉。毫无预兆,毫无道理的。
张正书也弄不清楚,到底自己对曾瑾菡是怎么一种感情。
“或许是我下意识的认为,只有她才能理解自己吧……”
张正书为自己找了个借口,虽然他也知道自己这个借口挺烂的。
其实,喜欢一个人,藏都藏不住。不管是从眼神,还是从动作上,都能看得出来。也骗不过自己,张正书明显就是想欺骗自己,然而他却忘了,自己的骗术不是那么高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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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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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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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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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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