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宋好官人>第九十九章:金钗为凭
  张正书分析完大宋此时的困境之后,突然转身对曾瑾菡说道:“我知道的,你也不想庸庸碌碌一生吧?”

  曾瑾菡突然笑道:“你如何知晓的?”

  “直觉!”张正书也笑了,显得很自信地说道,“你和我是同一类人,都想着要做点什么事证明自己,只不过你还没行动,而我已经有目标了。我相信,听了我的目标之后,你应该也心动了吧?”

  面对张正书直接得好似要看穿自己内心的眼神,曾瑾菡有点慌乱了。不错,她确实心动了,不是对张正书的目标心动,而是对张正书这个人心动了。她从未见过有如此自信的一个男人,能这么理性地分析国家所面临的危机,甚至还提出了解决办法。这种气度,甚至比一些只懂吟诵风花雪月诗词的士大夫,都要高明得多。更别说,张正书今日的打扮还十分俊俏。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正处于花季年华的曾瑾菡也不例外。今日的张正书,分明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美少年,举手投足之间,都显出了一股高贵的气质。如此一来,惹得曾瑾菡春心荡漾,暗送秋波也是正常了。

  不过,出于逆反的心理,曾瑾菡还是说出了反话:“你说你需要我,但你就知晓,我可是需要你的?”

  张正书一愣,他的自信来源于脑子里的系统,所以他觉得他有希望扭转北宋的命运。正因为有这股自信,所以张正书觉得有自己想法的曾瑾菡,和他是一路人。可曾瑾菡这么一问,他倒是思索了起来。是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不是每个人都要为张正书的“理想”而奋斗付出的。

  想到这,张正书觉得自己犯了一个错误。这个错误,若是在后世,那绝对是不可原谅的。

  “是我唐突了……”

  张正书站起身来,笑道:“不过你今天真的很美,我很喜欢这样的你。不管你做什么选择,我都尊重你。其实,我也觉得现在成亲有些为时过早了,你还只是一个小女孩……”

  “我不小了!”

  曾瑾菡这时候露出极强的好胜心,也站起身来,似乎想要竭力证明自己不小了。不过,张正书也知道,这时候可没有后世那么多激素可以摄入,所以曾瑾菡的身高也不高,大概在一米五几的样子,以张正书这后世的眼光看,她这样的年纪,这样的身高,百分百还是只是个小萝莉啊!

  张正书用宠溺的眼神看着她,说道:“都还没及笄呢……”

  “就在下个月!下月我就十五岁了……”

  曾瑾菡半步也不退让,好似要和张正书争论些什么似的。

  “那也只是虚岁十五而已……”张正书心道,然而嘴上却说道:“原是这般……”

  女子十五就能及笄,就代表能出嫁了。张正书再傻,也能听出了曾瑾菡话语里的意思。

  “我有金钗一支,要不要帮你插到冠髻中?”

  张正书从袖子里掏出金钗一支,试探性地问道。这金钗和簪子有些不一样,簪为单梃而钗为双梃,甚至还有三梃的。哪怕两者都是盘髻固发用的饰物,但钗子比簪子更能盘固发髻。更重要的是,簪子男女通用,而钗只能给女子用,金钗也能代指女性,金钗之年说的就是女子十二岁的年纪。

  张正书拿出的这个金钗,显然是精心打制的。鎏金的表面,上面镂雕成绣花球的形状。没有长时间的精心雕刻,是达不到这种效果的。这金钗,算是很金贵的首饰了。且不说金子值钱,便是这做工,也很是精美,哪怕是后世,也不过相差仿佛而已。甚至在匠心独运上,还略输一筹。

  以曾瑾菡的冰雪聪明,哪里不知道张正书的意思?接受了金钗,就等于接受了张正书的婚约。

  “这金钗很美,我很是喜欢……”

  说完这话,曾瑾菡脸上的红晕,都一路向下蔓延,以张正书的角度看,总算明白了什么叫“羞红了脖子”。但真的是很好看,也唯有这样的千金闺秀,秀项如同一段美玉一样,甚至连里面的血管,都能瞧得见。

  张正书也明白了她的心意,温柔的过来,俯下身子去,轻轻巧巧地把金钗插入她的发髻之中。一时间,在花圃里百花争艳中,曾瑾菡那秀美的面容被衬托得更加动人。张正书留意到,曾瑾菡虽然不算太高,但身形曲线很美,柔和而修长。也许是身子还没长开,但也自有一股别样的气质飘逸而出。特别是微微颤动的脸蛋上,还能瞧得见细细的绒毛。肌肤好似有流光转动一样,嫩白得犹如牛奶一样。m.χIùmЬ.CǒM

  看着螓首微垂的曾瑾菡,张正书不知不觉间升腾起一股爱怜的意味。

  “你……好了吗?”

  曾瑾菡的细长弯睫毛一颤一颤的,有些紧张地问道。

  “好了……”

  张正书心中填满了柔情,轻轻退开两步,欣赏着曾瑾菡那初藏风情,有些妩媚而动人的秀丽容颜。

  “你瞧甚么?”

  曾瑾菡有点不自信地说道,“遮莫我脸上有甚么物事(东西)么?”

  张正书轻叹道:“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绰约若处子。”

  这是《逍遥游》里形容姑射山神女的句子,曾瑾菡听了之后立即双颊绯红,娇嗔一句:“你可真会乱编排,我哪有这般姿态?”

  说着,她的眼眸里已经有些朦胧了,清越的眼神,都变得有些风情媚意。

  张正书又感叹道:“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乱说,不听你这人乱嚼舌头了……”

  曾瑾菡到底是女子,脸皮很薄,丢下一句话之后,就慌忙逃离了这后院花圃。只见她莲步蹁跹,哪怕是一路疾走,也步态优雅,似海棠一样摇曳生姿,轻盈纤秀。张正书不得不感慨,这果然是豪门千金,与寻常的女子,果是大为不同。

  “这就算是定下了亲事?”

  张正书自己都有种梦幻的感觉,刚刚曾瑾菡还说着,她不需要张正书。可后来,又暗示她接受了张正书。张正书觉得,自己是一直被牵着鼻子走的。“这剧本不对啊,不是说以男方为主吗?”张正书摸着后脑,有点想不明白地离开了后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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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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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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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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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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