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宋好官人>第三十二章:太奢侈了
  颠簸的马车,一路小跑回到了张家宅邸之中。

  然而,张正书却差点没被颠得吐了。从来没有晕过车的他,第一次觉得,坐车也是种受罪。

  “什么时候能抽中一个冶金术啊,弄几根弹簧出来,不然真的能被这马车给弄得欲生欲死的……”

  张正书在心中狠狠地吐槽了一番,“这还是什么大户人家呢,一辆好一点的马车都没有……”

  其实这就很冤枉了,但凡一个男子有一匹马,在宋朝已经是高富帅的象征,相当于后世拥有一台宝马车了。哪怕是最劣的驽马,那也相当于宝马最便宜的那辆车啊!再差,不也是宝马?

  这时候的马价,非常昂贵。

  昂贵到什么地步呢?

  一匹最劣的驽马,也要十贯钱。别以为十贯钱没多少,一般的宋朝家庭还真的就一下子拿不出来。这种驽马,只能骑一小段路,而且还不能跑太快,不然马撑不住。拉车什么的,根本想都不用想。这种驽马,买回来就是拿来炫耀的——就好像后世买二手跑车一样,平日里开着心疼,但为了炫耀,充门面,没办法。

  稍好一点的马,要价都在二十贯钱以上。最好的马,千金难寻。而张家这一匹马还算不错了,口齿好,脚力健,而且不过四岁而已。买回来,足足用了百贯钱。这还只是买马的价格,不包括养马的价格。喂这种马,不仅需要草料,还需要喂养大豆,让马养膘才行。算一算,一年下来养马的价格,都在十几二十贯左右了。这个钱,足足能养活六个大汉。

  宋朝真的是缺马吗?

  并非是宋朝缺马,而是宋朝自己根本不想养马。养马的费用太高昂了,养一个骑兵的钱,能养十几个步兵。再加上宋朝皇帝大多没有什么战略眼光,又怕花钱,所以宋朝的马不增反减,而且质量堪忧。要是中原地区真的想养马,根本不是什么问题。汉代为了反击匈奴,足足花了几十年的时候养出几十万匹马来。要知道,汉初的时候财政有多凋零,国库能跑老鼠,汉高祖都配不齐一样颜色的四匹马。但后来呢?汉朝不一样拉起了一支庞大的骑兵来?更何况,如果是汉初的时候,汉朝的版图,比北宋都要小,起码南越、闽越都还不是汉初的疆域。这种情况下,汉朝都能养出一支庞大的骑兵,宋朝为何不行?

  一样是没有了河套,一样要龟缩在长城内,汉朝能反击匈奴,宋朝却要被吊打?说到底,还是朝廷不想养马罢了,以至于马价一直居高不下。

  说完了马价,再说说马车。

  这马车不得了,已经是顶配了——除了比不上皇帝的龙辇凤舆之外。这雕工,可是木匠的精心之作,瞧瞧车窗上面的镂雕就知道了。还有做工,完全是用最上乘的木料做的。但是,没用啊,哪怕是车内铺上了厚厚的毯子,也没办法减轻颠簸。

  所以后世很多电视剧里有这么一个场面:某人在马车里喝酒,还滴水不漏——这是根本不可能的,没有减震系统的马车,坐上半天,骨头都能颠坏掉。所以,汉朝那么多官员喜欢坐牛车,因为牛车走得慢,舒服啊!

  活动了一番差点被颠坏的骨头,拍了拍有点晕乎乎的脑袋,张正书才歪歪曲曲地走进了家门。

  “还愣着作甚,不快去扶着小官人!”

  管家张通有点恨铁不成钢地对来财吼道,来财这才反应过来,扶着张正书慢慢走进了家门。

  此时,已经夕阳西下,倦鸟回巢了。

  “小官人,官人请你过去食饭……”一个养娘急匆匆走来,低声对张正书说道。

  虽然宋朝已经有一日三餐的说法,但第三餐并非是晚餐,而是夜宵。总的来说,这一顿饭,还只是第二顿饭而已。

  “知道了……”

  张正书示意来财不用扶了,自己慢慢地走到了偏厅里。在这镂雕精美的偏厅内,早已摆好了一桌子的饭菜。

  这一桌子的饭菜,不管是在宋朝,还是在后世,也是奢侈了。这还只是张家的一顿晚饭而已。

  “太腐朽了……”张正书感慨道,“两个人吃这么一桌子菜,要有多少剩菜?都足够几户人家饱肚的了……”

  但是,这饭菜并不合张正书的口味。

  作为一个穿越者,什么好吃的没吃过?这时候的饭菜,就只有一个好处——是“天然无公害”的菜肴而已,要说好吃,那还真不敢恭维。哪怕张家一顿饭,已经是穷苦百姓所奢望不了的了。这饭菜几乎就几个花样,不是羹,就是脍。所谓的羹,其实就是把肉煮烂了,溶在汤中,称之为羹。这样的羹,古人认为最是补人。所以从西周起,一直到后世,羹都是一种很常见的烹饪方式。脍呢,就更容易理解了,也就是细切的鱼和肉,而且是生吃的那种。后世的什么刺身,都是中国人玩剩下的了。

  不过呢,张正书对于这种刺身,向来是敬而远之的。哪怕再好吃,他也不敢碰。这时候,宋人生吃的鱼和肉,不知道多少寄生虫。张正书可是穿越者,别人不懂也就罢了,他岂能不懂?张正书还想活久一点呢,这种东西就别碰了吧!

  当然,除了羹和脍,还有其他菜肴,比如花炊鹌子、嬭房签、羊舌签、萌芽肚眩、肫掌签、鸳鸯炸肚、炒沙鱼衬汤、鳝鱼炒鲎、鹅肫掌汤齑、螃蟹酿枨、南炒鳝、洗手蟹、鯚鱼假蛤蜊、猪肚假江鳐、虾鱼汤齑等等,不过味道嘛,说不上很好吃。

  特别是那饭,汴梁人吃的是汤饼,馒头,这让吃米长大的张正书哪里吃得惯嘛!

  要是说话,那还能不露馅。嗯,汴梁话和后世的河南话不差什么,也是当时的官话。再加上张正书占据了人家的躯壳,说话什么的几乎没有破绽。但是在吃的这方面,他就露馅了。幸亏张根富没有怀疑,不然张正书非得露出马脚不可。

  “轩奴,怎么了,没胃口吗?”

  张根富见张正书举箸不定的样子,觉得很奇怪,“这些都是你喜欢吃的菜啊,爹爹特意遣人到汴梁城中买来的……”

  “只是没有胃口而已……”www.xiumb.com

  张正书随口应了一句,这饭桌就他和张根富两个人用餐,按照这时候的规矩,女性是不准和男性一桌吃饭的。所以张正书生母,和张根富再娶的妻子、十几个妾侍,都是在另一间房中用饭。

  “那个,以后我想吃米饭,让家里煮饭罢!”张正书是真的吃怕馒头了,前一世是南方人的他,啃了一个多月的馒头,也是难为他了。

  张根富也不在意:“小事耳,日后让厨娘煮米饭便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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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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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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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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