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这小官人自从吃了那次亏之后,就好似换了个人似的,倒是出乎了很多人的意料之外。
虽然不时有“惊人”的举动和“惊人”的言论,但总的来说,比之前好太多太多了。
张正书当然不知道这个管家在想什么,他现在很苦恼,都快秋季了,麦子都要收割了,种什么农作物好呢?
“小官人,你在想什么呢?”
来财虽然有点傻愣愣的,只不过是他没什么见识,不太懂人情世故。但是,他不傻子,看得出张正书在紧锁眉头,肯定是在想事情。
“我想知道,这汴梁城附近,农户都种些什么东西?”
张正书也觉得奇怪,一路走来,除了小麦还是小麦,怎么就没人种其他东西啊?
“小官人,这可多啦!像麦、粟、豆、稻、黍都是有种的。你看看,那可不就是粟米?”来财是农家子弟出身,对于农作物的认识很到位,起码比张正书到位多了。张正书在重生前,是典型的南方人,除了认识水稻以外,连小麦都只是在网上见过图片而已,这么近距离接触小麦都还是第一次。所以,别说什么粟米了,张正书根本就没见过啊!
“这是粟米?”
张正书示意车夫停车,然后来到路旁,近距离观察这粟米。
这粟米差不多成熟了,好似“狗尾巴草”一样垂下来,上面还有不少的细毛。然而,张正书不知道的是,这粟米确实是由野生的“狗尾草”选育驯化而来的,性喜温暖,适应性强。在后世那个环境已经被破坏得很严重的黄河高原,或者是西北干旱地区,盐碱地上,土地贫瘠的地区,都能见到粟米的踪影。因为粟米耐干旱、贫瘠,不怕酸碱,这也是因为它历经数千年历史都没有被淘汰的原因。
不然,以小麦和稻米的产量,分分钟就把粟米挤得没有生存空间了。
不过,学过中学历史的张正书知道,在唐朝时,小麦、水稻的地位上升,粟的地位开始下降,但主粮排序依然是粟第一,麦和稻分列二三位。但是到了宋代,水稻的上升为最主要的粮食,小麦的种植面积和产量也超过粟米,所以中国的主粮变成了稻第一,麦第二,粟第三的局面。
大概是由于安史之乱后,大量北方人口南迁,多少年来形成的以黄河流域为中心的北方世界渐渐开始向南方倾斜。在北宋,稻米不仅是南方人的主粮,也是北方很多城市,甚至是军队、官员们的粮食。然而,在饮食习惯影响下,粟米的地位还是得到了巩固,便是到了后世,粟米依旧是中国人的第三主粮。
“为何此地还种粟米?”
张正书觉得奇怪,粟米的产量,明显小于水稻、小麦,汴梁城的坊户、达官贵人喜欢吃小麦制成的馒头、糕点,这个张正书能理解。但张正书却不明白,为什么还种着产量较低的粟米?
管家张通倒是给出了个解释:“小官人,这汴梁城里的粟米少啊,一斗粟米,能卖一百八十文,且你看,此地不比其他田地,贫瘠且少肥,种麦收成不多。若是种粟米,却能得到种麦一样的所得,何乐不为?”
张正书明白了,这中国的农民也不傻啊,相反还很精明。
来财也说道:“地贫种粟,地肥种麦,我家亦是如此种的……”
管家张通却突然说道:“若是往年尚有常平仓时,何至如此?只是这常平仓法,被熙宁变法这么一搅,已然作废。”
张正书一愣,常平仓法?怎么这么耳熟啊?“哦,想起来了,历史书上也学过啊,这是不错的制度啊,为什么作废了呢?”
不用张正书问,管家张通继续说道:“元佑年,司马相公拜相,各级常平仓由提点行狱、州、县官所掌,不再专管专用,遂废。”
虽然管家张通语焉不详,但张正书很快就听出来来了。大抵上,熙宁变法时还是好的。为什么呢?看张通的语气就知道了,很是痛恨熙宁变法,也就是王安石变法。为什么呢?因为王安石变法同时得罪了地主阶级,得罪了商贾,还得罪了士大夫,不失败才是怪事。但是,也不是没有可圈可点之处。
但凡敌人支持的就反对,这是阶级性质所决定的。张家既是商贾之家,也是大地主,肯定是痛恨熙宁变法的。既然张通说变法之后的常平仓不好,那肯定是因为常平仓断了张家的某条财路,才会这样。
虽然张正书没有确凿的证据,但根据那个倒霉蛋的记忆,张家在收佃租的时候就可见一斑了:丰收年的时候,谷价低,所以要交多很多佃租;但是呢,到了发洪水,或者干旱的年头时,张家却不怎么卖粮,等到粮价升上去了才开卖,这样来谋取暴利。熙宁变法之前,和熙宁变法失败后,张通却不说什么了,证明原先的常平仓法,有漏洞,有地主、商贾可以钻的漏洞。不然,王安石变法怎么那么多人反对?这断人财路,如同杀人父母啊!m.xiumb.com
中国历来以农为本,粮食可是大事。俗语说,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可如今的北宋,已经失去了对粮食价格的掌控,几乎完全掌控在商贾和地主的手中,这说明了什么?北宋的统治根基已经动摇了。
为什么无法重启常平仓了呢?张正书脑子里第一时间想到了“三冗”——冗兵,冗费,冗官。换句话说,北宋朝廷里没钱了!
张正书叹息了一声,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北宋看似繁华的表面,内里已经暗潮汹涌。怪不得当今官家启用元丰新法,重用章惇、曾布等新党,奋力励精图治却收效甚微,还把自己的身子搞垮了。主要是,宋朝到了这个时候,“三冗”问题已经很突出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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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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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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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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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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