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熊丽的印象中,三月,应该是春暖花开的。每当刚刚开春的时候,畔河上那一层薄薄的冰不见了,河边的柳树泛着水嫩的绿芽儿,特别醒目;夜里乍暖还寒,在屋子里放一个炭火盆,点上“春喜”,她就偎在寒清的怀里吃着芙蓉糕,糕粉洒满他的衣襟……再暖和一点,就带上纸鸢——还有寒清,她摇着轱辘,寒清握着手中的丝线,两个人看着天上高高的风筝,直到日薄西山……
寒清。寒清,怎么每段回忆里都有他?
又是一阵狂风吹过,风沙大得让人睁不开眼睛,好不容易挨过了,熊丽揉着眼睛,放眼望去。
黄沙、黄沙,黄沙的尽头那隐隐约约的黑色的山脉,就是西蛮的神山——屋加山。蛮人相信,神山屋加给了他们生命、牛羊和家园,神山屋加能够赐予他们力量和运气,相传,西蛮有一支百战百胜的神秘队伍,队伍中的每一位勇士在出征之前,都用手刨下神山一块土,生生吞下,就会变得力大无穷,不畏生死。m.χIùmЬ.CǒM
这只队伍,只闻其名,最近一次出现还要追溯到二十年前那次大齐与西蛮的历时整整40天地决战……那之后,传说中的西蛮神兵二十年来连影子都没有见过。或许,早已消失殆尽了吧……抑或,西蛮还没有被逼上绝路……
“陛下,怎么一站就是一个时辰?”
暗香袭来,忽然感觉手上一暖,低头一看一支小巧的暖炉,是潘选扬。
熊丽回头,正迎上选扬满是笑意的眸子,“笑什么?知道寡人在这里风沙里站了这么久,还笑得出来?果真关心寡人么?”
潘选扬看着眼前的人不语,只是笑意更浓。
“果真关心寡人,为何现在才现身?”
“陛下看得太认真了,连身边的人都未发觉。”潘选扬还是没有接过话头。将脸转向身后。
熊丽从潘选扬怀里探出头来,就看见不远处一个黑色的身影。
“梁修,过来吧,寡人看到你了。”熊丽这么跟潘选扬亲密着,有外人在,实在有些不自然,挣扎着想从他怀里出来,可是他却加紧了手上的力道,将熊丽紧紧搂在怀中。
熊丽挣不开怀抱,又不好在这里为这件事发火,无奈得双颊绯红。梁修似乎并不以为意,朗朗走到两人面前,深深施了一礼:“陛下。”
“怎么一直躲在寡人身后?”熊丽见梁修也没有扭捏的反应,倒也自然起来。
“嘉陵关上,大齐边疆;嘉陵关外,大齐之殇。陛下,臣十三岁第一次登上这古朴厚重的似铁一样的城墙,内心也是波涛汹涌,难以平静呢!”梁修说着,一双手搭在城垛上,轻轻地敲着,嘴角微微扬起,似乎陷在回忆深处……
“上次寡人听你说,你在边关待了九年?”熊丽回首向关外望去,漫漫黄沙,怎么比得上梁晨街头巷尾,繁华邂逅?他一个世族大家的公子,九年,从十三到二十二,大齐男子最美好的年纪,他怎么能受得住这般苦行僧似的煎熬?
“嗯,起初,臣只是觉得好奇,离开那个待了十几年的家,离开父母的怀抱,一匹马,一杆枪,就这么来了辰州,投奔姑姑。”说道这里,梁修勾起了儿时回忆,笑了起来,脸上泛着柔和的光晕,“刚刚来,没新鲜几天,就不习惯了。这里大半个月都不能洗澡,没有美酒没有歌管没有色彩,只有这黄沙,还有刮不完的风。可是,当初硬是拗着一口气,安下心来。不知不觉的,就是九年。”
“那为何,最后回了梁陈?”熊丽好奇。
“臣负了伤,姑姑疼我,就硬把我塞进马车,送回了梁陈,做了个写写记记抄抄的文职。”梁修说完,长长舒了一口气,将脸转向一边。远处绵绵的屋加山,随着落日,有些飘渺模糊,亦幻亦真。沙漠里也能见着海市蜃楼吧……
“你妇家何人?寡人好奇,哪般女子配得上你。”
梁修闻言回头笑了笑:“多谢陛下抬举,臣放荡形骸,四海为家,心早已花了,故而……至今未有妻主。”
那种笑,那番话,怎么那么像阿谨兄长……可又不太像,熊丽一时说不好。
忽地腰间一紧,打断了思绪,是潘选扬抱紧了自己。熊丽回头不解地望着他,他咬着嘴唇,不言不语。
“……陛下,太阳也落山了,请早点休息,臣告退。”梁修有些尴尬地退下了。
“选扬?”熊丽胸中疑惑。
“陛下是否要问,选扬今日为何如此?”他缓缓开口。“因为,我发现了陛下身上的变化,这是陛下自己都未发现的。”
“是什么?”此时,熊丽竟有些不安。
“陛下对他,动心了。”潘选扬的心砰砰直跳。
“为何?”熊丽有些诧异。这么短的时间,连自己都……
“因为,陛下看他的眼神,选扬在第一次看陛下的时候,也同样见过。”他断断续续地说,“在长公主府,陛下朝我望了一眼,那时候,我甚至连看都不敢看陛下一眼,但是我知道,陛下的眼神就没有挪开过。”
熊丽不置可否,饶有兴趣地问:“选扬,是不是吃醋了?”
潘选扬并不回答,只是道:“方才,梁修说了那么多,陛下却只顾问他的妻主而忽略其他,想必,连他自己也明白一二了吧!”
“哈哈,你倒是观察得仔细!”熊丽撇过头,对上他的眼睛,“寡人无意的一句话,你就这么在乎?”
“梁家是梁陈的大家世族,梁家男女均享皇恩沐泽,选扬小民细族,有幸蘸得雨露,自然患得患失。”潘选扬盯着不远处的旗杆。“直到出征前一天,我都不敢相信,陛下会带上我。”
“怎么会?”熊丽转过身,将头靠在他的胸膛,沉溺在香气里。
“陛下都把寒清雅正狠心留在宫里了,何况我……”潘选扬话音刚落,就感觉到腰间紧紧箍着的手臂放开了,他见怀中的人眼睛顿时失去神采。
“寡人累了。回去吧。”熊丽心下顿觉烦躁,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潘选扬只觉得不是滋味,心仿佛坠入嘉陵关数十丈的城墙之下,落在尘土里,摔了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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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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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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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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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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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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