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母亲?”我用手推她肩膀,她不理我。我又惊又怕,对她大喊大叫,可她却不闻不问,亦不回头看我。不知过了多久,我喊累了,心头一股莫名的烦躁,用手捂着脸大声哭了起来,奇怪的是,偌大的宫殿竟然没有一个人听到我的哭声。忽然觉得一阵冷风伴随着若有若无的琴声从帐子外溜了进来,哪来的风?我将手从眼前拿开,却看见躺在我旁边的“母亲”变成了另外一个女人,满脸是血,她恶狠狠地看着我,用手摸了一把脸,然后用沾满鲜血的手向我袭来……
“啊——”
“陛下?怎么了?”耳边传来潘选扬焦急而关切的声音。我努力睁开眼睛,感觉他的声音有些飘忽不定……我做噩梦了?
“陛下,看您满脸的汗。”潘选扬用他修长的手指想替我细细擦去额头的汗珠,我却仿佛又看见了那只血手,受惊地推开了他的手。
“陛下……做噩梦了?没关系,那只是梦,没关系,有选扬在您身边……”潘选扬收回了手,只是抱着我,在我耳边柔柔说着,好像呓语,我紧张的神经慢慢平静下来……我怎么会做这样的梦?是母亲托梦么?还是,她在极乐世界遇到了麻烦?
“选扬,我梦到母亲了,她变成了其他女人,要杀我。”说到这里,我心里有一阵害怕。
潘选扬将我抱紧,温柔的唇缓缓在我的脸颊来回摩擦:“陛下……这只是梦……选扬守着你,一辈子。”
夜里再也没有睡沉,我索性早起,洗漱妥当,司晨的太监们恭恭敬敬抬起銮舆,向德昌殿走去。银烛闪闪照亮了皇宫里漫长的甬道,外边还泛着初冬的凉。晨曦微露,层层的云遮盖了宽广的天际,我坐在銮舆上,努力甩了甩脑袋,让昨夜的梦魇消散,思索着接下来将要发生的事,我登基以来的大事。虽然昨日噩梦还隐隐约约地纠缠于我的脑海,但这并不影响我的心潮澎湃。我抬手掀开帘幕,一阵风送来隐隐梅花暗香,沁人心脾。我看了看天边泛着淡淡红晕的鱼肚白,心想,今天又是难得好天气!
尘鞭过后,文武百官鱼贯而入,身上的玉佩叮当作响,香炉里散发出香气依旧醒神,一切都是一如既往的繁忙而秩序井然。
“昨夜,寡人收到边关军急,西北蛮单于赫图勾结其叔父骨胡柯以二十万众侵犯我大齐国土,寡人坐拥万里江山,国泰民安,社稷兴旺,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兵强马壮,人心思齐,怎容区区小人进犯?寡人决定发兵三十万抵御外侮,以振国威!”我坐在高高的宝座之上,俯视文武百官。四年了,四年来,在百官面前,我从未说过如此豪迈的话语,天下过于太平,怎么能显示出我天选之女的威仪和抱负!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朝臣皆俯首赞同。
“陛下之心天地可鉴,不过……臣以为,此事还应从长计议。”侍中骆敏从队列中走出。
又是她?骆敏为何屡次跟我唱反调?我强压心中怒火:“外邦斗胆犯我国土,我大齐国富民强,出兵讨伐理所应当,爱卿有何高论但说无妨。”琇書蛧
“谢陛下!”骆敏叩谢起身,“臣以为,正是因为大齐国富民强,就更不应该出兵,议和才是上策。”
此言一出,朝堂上一片哗然。我有些愠怒,不过依旧示意骆敏继续说下去。
“今年西北边境大旱,西北蛮人衣食不保,才犯我国土,微臣以为,对方需要的并不是我们的州县,而是果腹之粮,若我大齐投其所好,他们自然千恩万谢偃旗息鼓,再许以公主嫁之,两国修得百年之好,不费一兵一卒,则边境百姓可得平安,军中将士亦无伤亡,可是,若我大齐自恃国力与其强攻,胜败虽是俯仰之间,但此举无疑是将蛮人逼上绝路,他们一定会反抗到底,到时死伤难免,两国亦是交恶,兵事不断实为明君之不取!陛下,现下已经深秋,年关将近,团聚才是百姓所期待的啊!”
我听着骆敏的长篇大论,冷笑道:“许以公主?骆爱卿可知我族向来女子为尊?寡人膝下并无儿女,就是有,莫说是寡人的公主,就是举国上下所有百姓人家的女子,有谁愿意去蛮帮为奴为婢?”说道这里,我拍案而起,提起黄袍走下殿来,“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我大齐的热血巾帼,愿意为国尽忠,沙场捐躯好过老死田间百倍!难道寡人的将士们就没有这样的胆量和气魄?和亲终非长久之计,人人都说大齐强,西蛮弱,寡人就是要乘势而上,让蛮人从骨子里害怕,让蛮人不敢觊觎半步!”
“臣……知错。”骆敏将头深深埋了下去,我看不到她的表情,蝼蚁之言,不必在意。
我收起袍袖转身,道:“宣曹玺。”
“宣,曹玺!”……太监响亮的嗓音一层层传递开去,嗡嗡地振着文武百官的耳膜。朝堂之上又开始骚动……曹玺?那个归田十年,卸甲乡间的征西大将军?当今圣上又要启用他?真是十年河东十年河西……
“臣、曹玺参见陛下,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我看着曹玺行了大礼,坐在龙椅之上虚扶了一下:“老将军平身。”
接着,我回头示意胡总管,湖总管连忙取出袖中黄帛圣旨,念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擢曹玺为征西将军,武都侯,统率三军,进军西蛮,抵御外侮,择日启程!钦此!”胡总管将圣旨送到曹玺手中。
“臣领旨,谢恩。”浑厚的嗓音还是透露出他的激动之情。
“大司农柳笑,限你十日之内调集粮银,由……侍中骆敏押送前线!”我环视朝堂,恢复了以往的安静,“曹老将军,请在宫中多待些时辰,寡人设宴款待。”我设宴招待曹玺,确实还有事相求。
“退朝!”我甩了甩衣袖走进后厅,发兵之事原本就众望所归,何况我国国富民强,兵肥马壮,正是当打的好时机,再冠冕堂皇的语言也无法阻止我出兵的决心。现在,我只是急着想回后宫,因为那里还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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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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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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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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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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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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