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似乎与自己不同。自己会愤怒,会不甘,会记仇。而十皇弟,被欺负了也是清高傲慢的模样,恍若不会因为这种事而有恼怒情绪。
曾经他以为,自己和十皇弟是同一种人,后来他才知道,这是他的错觉。
父皇催促十皇弟上前跪拜磕头。十皇弟才五岁,明明是奶声奶气的,但语气却是强硬,他拒绝道:“我不跪。”
短短三个字,父皇对他本就不多的耐心,更是荡然无存,直接勃然大怒:“孽子!你竟敢忤逆。赶紧跪下,磕头认错!”
那小小的孩童倔强,不仅不跪,还老气横秋地说道:“我这膝盖,只跪天地日月,君主父母。给剑下跪磕头,就是对它俯首称臣。若这剑真的有灵,又怎会选一个毫无气节的人做主人呢!”
那稚嫩却铿锵有力的声音,冲击着所有人的耳膜。言论很是大逆不道,却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震撼感觉。
后来他才知道,这种感觉不是耳目一新,而是敢于与皇权对抗的勇气。
那一天,十皇弟愣是不肯跪,任父皇如何呵责谩骂。他的倔强让每个兄弟都很惊讶。
过后,父皇责令他搬去最偏僻的冷殿居住。
很明显的啊,十皇弟因为忤逆,待遇比如今更加不如了。以后,下人们也会随意欺辱他的。
在这皇宫里,情况就是如此。下人们会见风使舵,不受宠的主子,会过的比体面的奴才都不如。馊饭冷菜,以后就会常相伴了。
为什么他会知道这么多?因为他已经过了几年这样的日子了。
十皇弟去了冷殿后,他以为十皇弟的人生就如此了。谁知后来……
不出几年,他在冷殿里无师学会了疾风指,被赞是天赋过人。因为这事儿,父皇赦免了他,允许他回皇子所里居住。
而被赦免当天,十皇弟独自跑到了太庙里。后来……逸龙剑就归他所有了。
听到这个消息时,他是又哭又笑。
笑他们这些落魄皇子竟然还有出头之日,哭这个人竟然不是他。
那些遥远的往事涌上心头,宛如一口梗在喉间的老血,吐不出去也咽不下来,最终全部转化成了嫉妒和仇恨。
“杀了他!”宁王双目血红,爆喝道:“谁能杀了他,官升三阶,赏银万两!”
都说财能通神。听到这等高利诱惑,士兵们化生身贪财的恶鬼,恨不得将豫王的脑袋砍下来,作为自己的踏脚石。
利最动人,这些士兵哪还顾及什么是非对错。
眼下也已经不是成王败寇,而是成王败亡!烨麟也就没有什么理由再手下留情了。
他持着逸龙剑大杀四方,身旁的尸体逐渐筑高,可后头的人依旧前扑后继。琇書蛧
宁王眼看着御林军一个一个死掉,终于意识到了这是修为的差距。
一个修为高强的人,近身搏斗可以轻轻松松杀掉上千个普通人,这一点毋庸置疑。
那么……
“弓箭手放箭!”宁王疯了。
御书房外的汤杰愣了一下。这一轮箭雨下来,御书房就能被射成刺猬了,三两轮过后就足以毁掉御书房了。
最重要的是,箭矢不长眼容易误伤人。不仅仅是御书房内的御林军,还有宁王自己啊!
宁王见汤杰迟迟没有动静,顿时呵斥他道:“我叫你放箭!放箭!”
汤杰一怔,宁王真的失心疯了吗?连自己的安危也都不顾了,只为了杀了豫王?
打从心底,汤杰是不愿意的。里头的御林军都是他的兵啊!他下令放箭,杀了御林军的同时与自折羽翼有什么区别?
“统领…
…”旁边的副统领低声提醒着汤杰。
汤杰摆摆手,“不放。把弓箭给我。”
副统领不明就里,但还是解下了弓箭给他。弓箭入了汤杰的手,他利落干脆地挽弓射箭。
箭尖直指,正是豫王。
“咻”!箭矢宛如流星赶月,穿透空气的阻碍,破空而来!
以副统领的眼力,他几乎肯定,凭统领的箭术,这一箭是必中的。
可不知为何,箭矢在即将命中豫王时,陡然偏差了一点点,从他身旁两尺擦过了。
副统领目瞪口呆。汤杰扔下弓,问:“看到了没?就算万箭齐发,也不可能命中豫王的。”
“这是为何?”副统领问出了所有人的心声。
因为,烨麟是风属性的修炼者。
气流是会造成箭矢偏差的。再百发百中的弓箭手,一旦气流与之作对,自然也就十箭九空了。
当然,利用风元素影响气流的能力,不是每个风属性修炼者都会的。至少宁王不会。
汤杰看破了原因,只觉得叹为观止。
须知,对高阶修炼者来说,人海战术是无效的。此时就是来再多的御林军,也不可能伤害到豫王。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豫王一直没有动用能力,只是以剑术在搏斗。一旦豫王开大招,御书房内的御林军就都死绝了。
说难听点,御林军只是在送死而已。偏偏宁王昏了头脑,还不肯罢休。汤杰很心疼,但却不能阻止。
宁王一双眼睛充血,直盯着烨麟。“豫王弟,你真的不愿意交出纳戒吗?你不是一向最爱民如子和心善的么?为了一个纳戒,你竟然向自己的子民举起屠刀?”
爱国爱民,烨麟是有的。但这并不代表他会傻乎乎的去付出自己的性命。
当然,在猎杀者事件之时,他曾经也那么无私过,可以为了国家和百姓牺牲自己。
后来,经历的事情多了,一次次被利用,一次次失望和心寒。再到又拥有了格陵,并且成了亲,这样的心思他也就逐渐淡了。
以前没有爱人,他可以把家国百姓放在第一位。而现在,已经不行了。
他不是救世主,也不想做英雄了。他只想将这一点朱砂痣供在心间,为她化为绕指柔。
格陵说的对,有时候自私一点,也蛮好的。
烨麟微微一笑:“宁王兄你错了。不是我向他们举起屠刀,而是你以高官厚禄蛊惑他们,驱使他们向我的剑锋撞来。我只是自保。”
------题外话------
玄幻征文的活动,可能还没那么快出台。据说还在筛选作品,感觉要下半月才开始。哎呀好糟心,怕自己选不上,焦虑极了t_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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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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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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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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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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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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